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拟于4月18日至20日在京举行,此次会议将审议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体育法修订草案、黑土地保护法草案、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等多部法律草案。4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记者会,就相关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问题
“近期个别地方暴露出严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事件,反映这些地方在社会基层治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存在一定短板弱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表示。为进一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即将提交审议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作出进一步规定。
草案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妇女疑似被拐卖、绑架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妇女联合会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拐卖、绑架等侵害妇女权益行为的排查,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发现妇女疑似被拐卖、绑架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解救工作;住宿经营者应当及时准确登记住宿人员信息,健全住宿服务规章制度,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发现可能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此外,草案还明确,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进一步消除就业歧视。
学校必须开齐开足体育课
“体育法修订草案初次审议后,各方面意见提出,当前青少年体质下降,近视、肥胖发生率居高不下,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体育干预。”臧铁伟表示。
针对当前青少年体质下降和体育课时被占用等问题,即将提交二次审议的体育法修订草案作出相关规定:国家实行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健全青少年体育工作制度,推动青少年体育活动的开展和普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和体魄强健;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庭应当组织、引导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近视、肥胖等不良健康状况。
对于学校体育课时被占用的问题,草案强调,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
让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更好融通
如何让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更好融通?如何保障职业教育学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的升学就业机会?即将提交审议的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作出进一步规定。
草案增加鼓励支持普通高等学校开展职业规划指导的内容;明确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的贯通招生和培养;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汇总发布实施职业教育的学校及其专业设置、招生情况等信息,提供查询、报考等服务;接受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依法申请相应学位。
此外,在保障享有平等的升学就业机会方面,草案也作出进一步规定,明确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本报记者 李睿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