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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2年04月08日 星期五

    公告(中缝)

    作者: 《光明日报》( 2022年04月08日 17版)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金瑞(户籍所在地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环城西路108号)、张灶香(户籍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长溇村上市103号):本院受理原告王苏娇与被告、张灶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21)浙1121民初38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张金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偿还原告王苏娇借款本金6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0年6月19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28%计算);二、被告张灶香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66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张金瑞、张灶香负担。本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灶香(户籍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长溇村上市103号):本院受理原告王苏娇与被告张灶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21)浙1121民初38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张灶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偿还原告王苏娇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0年7月10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28%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70元,公告费750元,由被告张灶香负担。本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友军(户籍所在地江西省瑞昌市南阳乡护岭村王家六组01):本院受理原告罗琴诉被告王友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1121民初38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王友军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给原告罗琴欠款198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2020年8月1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青田法院船寮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彭云(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水江乡集福村新屋组4号):本院受理原告孙庆平与被告彭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1121民初40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在永(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东源镇下堡村中街2号)、张克贵(户籍所在地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青天乡道义村前进组012号):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在永、张克贵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1121民初38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陈在永、张克贵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给原告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偿款34527.27元并赔偿资金占用费(自2017年5月23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二、被告陈在永、张克贵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给原告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33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青田法院船寮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明波(户籍地浙江省乐清市白石街道西漈村):本院受理的原告青田县苏超钢材经营部与被告陈明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1121民初6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申请人刘番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申请人刘番称,1994年程宝先(身份证号码:420107192811300***)因配偶离世内心痛苦不堪,之后离家出走,至今未归,经家人及亲属多方寻找仍无下落。下落不明人程宝先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程宝先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程宝先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程宝先情况,向本院报告。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武汉嘉辉实创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旭):本委受理吴仲夫、王友林与环彪市政建设(武汉)有限公司、武汉嘉辉实创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2]168、175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武汉嘉辉实创劳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2年5月27日9时到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黄陂区百秀街249号)本委第一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鄂0106执异70、73、74、75、
      77、78、79、80、81、89、95、114号

      博思美邦(北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芷洁、易思捷、吴正东、彭爽、孙元新、沈璐、董玲、许钧皓、湖北菱湖尚品洪山菜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陈思、张莉、赵潇潇向本院申请追加被申请人博思美邦(北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一案,已审查终结,并依法作出(2022)鄂0106执异70、73、74、75、77、78、79、80、81、89、95、114号执行裁定书。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述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惠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柳布克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惠东劳人仲案字〔2022〕第62号),申请人要求工伤补偿。本委通过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送达未果,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公司依法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现定于2022年5月26日15时在惠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建设路33号三楼,联系电话:0752-8835360),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藏世高科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柴庆亮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21]1157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5月27日9时30分在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燕罗派出庭一庭(本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罗路5号,燕罗应急办三楼,联系电话:0755-27082271)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超能鑫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吴亮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21]1174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5月26日9时30分在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燕罗派出庭一庭(本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罗路5号,燕罗应急办三楼,联系电话:0755-27082271)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裕腾纸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汤盛峰等12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21]1159-1170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5月24日9时30分在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燕罗派出庭一庭(本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罗路5号,燕罗应急办三楼,联系电话:0755-27082271)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厦门方胜众合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思明分公司、北京腾翔世纪商贸有限公司深圳第一分公司:本委已受理周婷、雷婷婷诉你们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613、614号}。现向你们单位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5月25日9时30分在新安派出庭仲裁一庭(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7)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迅捷百利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丁晓涛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航城)案【2022】111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5月27日9时30分在航城仲裁207庭(深圳市宝安区凯成二路17号航城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2号楼207)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茂荣:本院受理张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优选好生活科技(连南)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负责人崔骏):本委受理的肖婧等10人诉你单位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长劳人仲案字(2021)第2674号裁决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昌平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

      北京昆达世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鉴定委员会于2022年3月18日经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确认,你公司职工刘秀斋已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玖级。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2年劳鉴第00027号《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保险科领取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

      四川骏誉福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鉴定委员会于2022年3月18日经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确认,你公司职工陈飞已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玖级。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2年劳鉴第00105号《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保险科领取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

      北京市昌平东方酒家:本鉴定委员会于2022年3月18日经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确认,你公司职工何玲已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拾级。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2年劳鉴第00122号《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保险科领取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

      北京鑫淼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鉴定委员会于2022年3月18日经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确认,你公司职工李登胜目前未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2年劳鉴第00104号《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保险科领取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

      北京沙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本局于2021年11月05日认定冯振华工伤。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京昌人社工伤认(2210T0435568)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公司对认定结论不服,可自本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此公告。

      遗失声明:闽侯县司法局遗失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巧烨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8UA7CRXK)遗失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1枚(编码:35011710011174),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君荧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8UA8JF9L)遗失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1枚(编码:35011710011155),声明作废。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2年1月20日立案受理了申请人广宗县志彬橡胶加工厂的公示催告申请,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2年3月31日依法作出(2022)浙0212民催3号之一民事判决,宣告该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沧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任义、李才、杨冬冬: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南门里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1)沧仲案秘字第0726号(任义)、第0727号(李才)、第0728号(杨冬冬),现已作出(2021)沧仲裁字第0726号、0727号、0728号裁决书,并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张嫣、郭宇飞: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王馨雨与被申请人王爱凤,原审被告张嫣、郭宇飞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豫02民再15号民事裁定书。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夕艳: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科苑支行诉被告常仁喜、你、蚌埠皖投融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钟松清: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金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告黄猛诉你方劳动争议纠纷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0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蒋伦:原告余黎明诉你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133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吴建地: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2303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30日9时4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翁东升: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1622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30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喻洪明: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1612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30日10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马国强: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1413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30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易佳明: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1409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30日10时4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朱小祥: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1406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30日11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庆彦: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1629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30日11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钱广银:原告瑞安市鑫荣电镀有限公司诉你加工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2081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30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成都雅悦贸易有限公司:原告戴世杰诉你公司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2277号,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27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公开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南林杰:原告林乐乐诉你离婚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2977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按放弃举证权利处理。定于2022年8月16日9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小平:原告陈林丰诉你离婚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2271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按放弃举证权利处理。定于2022年8月16日9时30分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艾丽军:原告瑞安市瑞瓯汽配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1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王晶:本委已受理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1】17604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5月24日14时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探针(海南)投资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刘婧娴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1】18858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5月17日9时30分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钟文辉:本委受理深圳市都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1】14537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吴芳亮:本委已受理冲电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1】18623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5月25日15时30分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江苏久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邓宝权(身份证号码:220381197503036214)申请工伤认定一案,我局于2022年3月25日作出认定其为工伤的决定:《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412工认[2022]749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公告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杨雪灵:原告唐帅与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682民初72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超:原告杭州颀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682民初73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于学雷:原告杭州颀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682民初73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修德江:原告孙岳勤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沐浴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深圳市鸿旭吊装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王子亚、张文强: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10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唐桂胜、耿保波:原告吴洪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2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周传松:原告王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2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佛山仲裁委员会公告

      李捷:本会依法受理了张煜明与你之间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案号为(2022)佛仲字第38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其证据材料、金融仲裁规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2年6月28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第16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人民法院公告

      郑冰、覃柱才:原告覃毅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桂0921民初39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附城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小波:原告康弟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1)川0502民初7580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邢杰:原告武凤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辽0902民初1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沧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杜洪周、赵永开: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河西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案(2021)沧仲案秘字第0523、0525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开庭通知各一份。仲裁庭定于2022年5月30日14时在沧州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杜洪周(2021)沧仲案秘字第0523号案,定于2022年5月30日14时30分在沧州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赵永开(2021)沧仲案秘字第0525号案。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缺席审理。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飞:原告瑞安市奥翔建筑五金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1276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1年12月21日刊登的案号为(2020)桂05民初32号开庭公告中案号应为(2021)桂05民终32号,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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