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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2年04月03日 星期日

    “这一历史性协定是中欧建设性合作的具体成果”

    作者: 《光明日报》( 2022年04月03日 04版)

        约翰·克拉克

        John Clarke

        欧洲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发展司国际关系司司长。

        瓦莱丽·米特里希-赫凯

        Valérie Metrich-Hecquet

        法国农业和食品部企业经济和环境绩效总局局长。

        叶军

        中国商务部条法司二级巡视员

        肖连兵

        光明日报社国际交流合作与传播中心秘书长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2021年3月1日起生效。中欧各100个地理标志即日起受到保护,这意味着中国和欧盟的更多特色优质名品将进入彼此市场。

        图为希腊卡拉马塔黑橄榄。新华社发

        法国香槟。新华社发

        法国孔泰奶酪。新华社发

        意大利帕尔玛火腿。新华社发

      【光明国际论坛对话】

    1.加速向可持续粮食系统转型

      肖连兵:尊敬的克拉克先生、赫凯女士、叶军先生,《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于2021年3月1日生效之际,正值新冠肺炎疫情继续在全球蔓延。请你们谈谈疫情对欧洲和中国经济的影响。

      克拉克:新冠肺炎疫情给欧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它对各成员国的经济影响不尽相同,主要取决于各自的经济结构。据估计,欧盟GDP在2021年底才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2021年欧盟和欧元区的经济增长4.8%,2022年预计增长4.5%。目前,经济增长受到不同因素驱动,如私人消费和投资、对病毒的有效控制和疫苗接种的进展。欧盟对共同应对危机已做出巨大努力,例如欧盟领导人同意采取一项1.8万亿欧元的复苏方案,这是欧洲有史以来最大的一项经济刺激计划,有助于重建一个更绿色、更数字化和更有弹性的后疫情时代的欧洲。

      赫凯:新冠肺炎疫情凸显了农业的战略意义和农产品部门的韧性。疫情导致酒吧和餐厅等配送渠道的关停,一些行业受到影响。欧洲层面已经通过前所未有的一揽子复苏计划,国家层面也对危机做出了应对。法国正在实施复苏计划,打造更具韧性的经济。在农业方面,法国制定一系列专项投资措施,旨在加速向可持续粮食系统转型,以实现2030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这场疫情也使我们清晰地意识到人类健康、动植物健康及环境健康之间的关联,认识到全面落实“同一健康”理念的必要。

      叶军: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中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积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快速接种疫苗,积极有效防控疫情,为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形成有力支撑。目前,中国经济恢复成效明显,结构调整稳步推进,质量效益持续提升。

    2.《协定》生效为中欧经贸关系注入新动力

      肖连兵:《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生效一年了,回过头看,各方对《协定》有什么样的认识?

      克拉克:与中国一样,欧盟也欢迎《协定》的签署和生效。在欧洲,我们认为地理标志是一个“三赢”的概念。首先,它有利于生产者,因为它确保产品名称和生产地理标志的相关知识产权得到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平均售价是无地理标志产品的两倍,确保生产者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其次,它对消费者有好处,因为它确保了货真质优,以及按精确的规格进行生产。最后,它对农村地区有好处。地理标志会极大促进当地经济,在当地旅游、美食和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产生溢出效应,创造更大的附加值,使潜在收入来源多样化。通过与中国农业农村部同事的交流,我们了解到,中国正致力于乡村振兴,地理标志对此将会大有裨益。

      赫凯:与欧盟一样,法国充分认识到《协定》生效的重大意义,对中国批准《协定》深表欣慰和欢迎。法国一直支持欧盟缔结该协定,以便欧中双方为所列的地理标志给予有效保护。首批“中欧100+100”地理标志产品的互认,意味着从现在起双方将共同为所列的地理标志提供强有力的认可与保护。长期以来,中国致力于发展高品质的农产品和食品,使中国美食享誉全球。《协定》的签署是向前迈出的积极一步,在地理标志的加持下,中欧全面认可双方农产品和食品的特性和质量。对于法国而言,《协定》只是第一步。我们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双方将同意在清单上增添更多的地理标志产品。这一历史性协定是中欧建设性合作的具体成果。《协定》已经进入到实施阶段,以在欧盟和中国确保受到保护的地理标志名称不被带有该名称或类似名称/商标的产品盗用销售。由于《协定》的签署,中国和欧盟可以对这些地理标志名称进行全面的保护,这对于消费者和终端农民来说都至关重要。

      叶军:中欧都拥有丰富的地理标志资源、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共同愿望。为加强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促进地理标志产品贸易,2009年11月中欧领导人峰会决定“启动中欧地理标志双边合作协定谈判”。2010年4月双方进行了非正式磋商,2011年3月双方举行了第一轮谈判,历经8年22轮正式谈判,于2019年11月结束谈判,于2020年9月14日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并推动《协定》于2021年3月1日生效。

      《协定》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协定,《协定》生效为中欧经贸关系注入新动力,并惠及双方企业和消费者。一是受《协定》保护的中方地理标志产品有权使用欧盟地理标志官方标志,可有效提升其在欧盟市场的知名度,进一步扩大出口。二是《协定》可以让中国消费者吃到、用上更多的欧盟优质产品,满足其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三是《协定》中一些地理标志产品原产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地理标志为纽带,相关经营者以及广大农民可以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凝聚各方力量促进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和品牌化,为推动乡村振兴、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中欧将稳步推进第二批地理标志互认

      肖连兵:《协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如何体现共赢?

      克拉克:在此,我想强调《协定》的一些主要内容。例如,《协定》将为所列的中欧地理标志产品提供高水平的保护。保护范围涵盖模仿、撰写、翻译和转录等做法,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够识别真伪,确保生产者的专业技能得到保护。又如,双方建立一个联合委员会,其任务不仅是确保《协定》的全面实施,还要在地理标志议题上开展广泛合作。落实《协定》中的高水平保护,确保地理标志生产者的权利得到维护,需要欧中共同严格执行。在确保有效解决与执法有关的问题方面,联合委员会起着关键作用。当然,《协定》的成功不仅仅取决于执法,更重要的是欧中进一步合作,提高双方生产者和消费者对《协定》重要性的认识。最近,我们与中国驻欧盟代表团合作,组织了一次研讨会,与中方利益相关者分享了我们在推广方面的专业知识。这就是联合委员会将来要发挥的作用。同样重要的是,在地理标志协定的谈判中,欧盟首次允许在第三国产品上使用欧洲地理标志的标识。《协定》将使中国的地理标志得到欧洲消费者更多的认可,并在欧盟市场上有更好的认知度。

      赫凯:根据《协定》,中国的100个地理标志在所有欧盟成员国得到认可,这些地理标志产品可以使用欧盟地理标志的标识,更好地被消费者识别,也可以在欧洲市场获得法律保护。未来4年内,还将新增175个地理标志。对欧盟来说,《协定》进一步加强了针对所列的地理标志法律制度的建设。这一点非常重要。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将使其免遭因相同或相似名称的误用而带来的损害。相同或相似名称(含同音字)的商标申请,如果关联到合法的地理标志产品,将被自动拒绝。信息交流和讨论,包括为执行《协定》成立的联合委员会开展的信息交流和讨论,会为这种更高水平的地理标志保护作出贡献。

      叶军:《协定》包括14个条款和7个附录,主要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规则和地理标志互认清单等内容。《协定》纳入的许多地理标志久负盛名、家喻户晓,如绍兴黄酒、六安瓜片、安溪铁观音、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欧洲的香槟、巴伐利亚啤酒、帕尔玛火腿、马吉那山脉橄榄油等。《协定》有三大“亮点”:一是保护数量多。《协定》纳入500多个地理标志,分两批进行保护:第一批双方互认的各约100个地理标志,已于《协定》生效之日起开始保护;第二批双方各175个地理标志,将于《协定》生效后4年内完成相关保护程序。二是保护种类丰富。列入《协定》清单的地理标志不仅有酒类、茶叶、农产品、食品等传统地理标志,还包括代表中国传统文化的宣纸、蜀锦等特色地理标志。三是保护待遇高。纳入《协定》的地理标志可以在对方获得高水平保护,还可以使用对方的地理标志官方标志。

      《协定》体现了双赢。第一,对于双方消费者而言,可以更加放心购买对方货真价实的高品质地理标志产品。第二,对于双方企业来讲,《协定》将为地理标志产品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双方企业在地理标志产品贸易往来中能够获得更多保障。通过在产品上标记对方地理标志官方标志,双方企业还可以扩大产品在对方市场的知名度。第三,对于中欧双边经贸关系来讲,《协定》将进一步促进双边地理标志产品贸易,为中欧经贸合作注入新动力。

      《协定》签署后,中方与欧方一道,共同推动《协定》生效,并通过新闻媒体报道、专家解读、研讨会、培训班、交流会以及参加各类展会等方式,对《协定》进行广泛宣传。比如,我们参加了世界地理标志产品品牌服务大会、国际地理标志网络组织年会等,宣传介绍《协定》;我驻欧盟使团与欧委会共同举办了地理标志产品推广经验在线交流会等。中欧双方已于今年1月召开了第一次联合委员会会议。双方将通过联合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合作,稳步推进第二批地理标志互认,使双方更多地理标志在对方获得保护。

    4.见证中欧的开放性和遵循国际规则的决心

      肖连兵:《协定》的签署对后疫情时代的中欧经贸关系将产生什么影响?

      克拉克:《协定》的签署和生效对欧盟与中国经贸关系是一个积极信号。欧盟和中国在农业食品贸易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合作,其中包括地理标志,我们希望《协定》能够促进其发展。2020年,欧中农业食品贸易额超过175亿欧元,中国是欧盟农业食品贸易的第三大目的地。疫情表明,保持全球供应链的开放性有利于确保食品安全。欧盟拥有世界上最严格的卫生和动植物检疫标准,保证了我们农业食品出口的安全。重要的是,当下和后疫情时代,全球农业食品贸易不会受到不合理的贸易壁垒的阻碍。

      赫凯:首先,我相信中国的地理标志产品会在欧洲消费者中间获得更好的曝光度,从而更容易在欧洲市场获得更强有力的保护。疫情提高了欧洲消费者对此类产品的需求,因为消费者对食品生产和加工方式抱有更高的期待,渴望获得有关产品原产地和质量的保证,地理标志产品被视为质量更高的产品,消费者愿意花更多的钱去购买更多的此类产品。这种追求更高辨识度和更高质量的产品趋势,无疑会在欧盟持续下去,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有机会获益。对欧盟而言,中国消费者也乐意发现更好、更纯正的新商品,中国广泛宣传《协定》的签署让公众对地理标志有更好的了解。

      就法国产品而言,除葡萄酒外,带有地理标志的法国烈酒和奶酪制品也深受中国消费者喜爱。他们会更加深入了解更多的法国地理标志产品,《协定》所列的100种产品涵盖了24种法国产品。希望我们的产品可以满足中国消费者的期待。此外,《协定》生效会给清单上的地理标志产品带来更好的保护,尤其可以打击仿冒、名称和商标滥用等用相似名称造成消费者混淆的不公行为。这一点对于《协定》的成功至关重要,我们会在该领域加强与中国官方机构的合作。

      叶军:中欧互为重要贸易伙伴。目前,欧盟是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二大进口来源地、第二大出口市场;中国是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来源地、第三大出口市场。中国和欧盟地理标志资源丰富,合作空间广阔。《协定》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双边农产品贸易。一方面,《协定》将为生产者和企业节省大量地理标志申请时间和费用,降低出口成本,有利于推动相关产品出口;另一方面,《协定》将提供高水平保护,为双方特色产品进入对方市场消除后顾之忧,有利于维护中欧贸易秩序,推动中欧经贸高质量发展。

      克拉克:我们认为,《协定》向世界表明欧中双方对深化贸易关系的承诺,也见证着我们的开放性和我们遵循国际规则的决心,它是保护我们的贸易关系和知识产权的根基。《协定》的执行尤为重要,强有力的执行将向世界表明,双方对相关承诺是始终如一的。

      赫凯:现在《协定》已经生效,需要付诸执行。为确保市场的有效开放,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标准和监管。

      叶军:习近平主席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中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协定》致力于保护中欧双方产品的知识产权,彰显了中国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体现了中欧双方坚持开展自由和开放贸易、支持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体制的承诺。同时,《协定》也有利于推动中欧双方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吸收彼此经验,通过改革不断完善。

    5.作为《协定》见证人的感受

      肖连兵:欧盟和中国与哪些国家签署了地理标志协定?

      克拉克:多年来,为了建立保护高质量产品的全球共识,欧盟一直在通过双边和多边举措宣传地理标志政策的好处,并鼓励非欧盟国家采用和发展对其特色和区域产品的保护体系。目前,包括与中国的《协定》在内,欧盟与越南、南方共同市场、加拿大、日本、新加坡、韩国、墨西哥等国家和地区已生效或已签署全面地理标志协定达36项;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尼等国家的14项谈判仍在进行;与美国没有具体的地理标志协定,但有一个葡萄酒协定和一个烈酒协定,涉及对某些名称的保护。

      叶军:除与欧盟签署《协定》外,中国还以自贸协定的方式与其他国家进行地理标志合作。在中国已签署的19个自贸协定中,8个包含地理标志保护相关内容,分别是中国与智利、哥斯达黎加、秘鲁、新西兰、澳大利亚、瑞士、格鲁吉亚的自贸协定以及RCEP。

      肖连兵:作为《协定》的见证人,你们有什么感受?

      克拉克:在过去10年中,我很荣幸地领导了《协定》的谈判工作,这是欧中之间第一个生效的重要贸易协定。这些谈判让我与中国同事们建立了真诚、友好和信任的关系,更好地了解中国,并发现其非常丰富的饮食文化。我想借此机会感谢他们,希望有机会回到中国,再见到他们,以庆祝《协定》的正式生效。

      赫凯:《协定》对于加强对欧中地理标志在对方市场上的保护非常重要。《协定》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希望未来可以有更多产品被列入保护清单。我相信,地理标志是一个与生产商相关的系统,可以助力乡村振兴;也是一个与消费者相关的系统,中国政府也非常重视消费者权益保障。因此,我对《协定》的执行充满期待,对《协定》在强化中国消费者对地理标志的认同方面发挥的作用充满期待,对中国的生产商和消费者将从中获得的益处充满期待。我们也颇有兴趣地关注着中国针对地理标志开展的讨论、审议和立法。我想强调的是,法国非常愿意在这个问题上继续与中国开展合作。

      叶军:《协定》谈判从2011年开始,到2019年结束,历经8年22轮谈判和多轮非正式磋商,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其间遇到了各种困难和阻力。作为主谈之一,我有三点深刻感受: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为谈判注入强大政治动力。中欧领导人多次会晤要求加快谈判进程,2019年11月,在习近平主席和法国总统马克龙的见证下,中欧双方宣布结束《协定》谈判。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与欧盟领导人在会晤期间共同宣布正式签署《协定》。二是地理标志保护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有力推动谈判进程。商务部作为谈判牵头部门,得到了知识产权局、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共同解决谈判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三是中欧双方谈判团队通力合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下一步,中欧双方将继续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协定》实施工作。

      (光明日报社国际交流合作与传播中心王培尧翻译,法国驻华使馆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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