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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2年03月31日 星期四

    公告(中缝)

    作者: 《光明日报》( 2022年03月31日 17版)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波、何文静:原告秦欣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3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佛山仲裁委员会公告

      蔡茂志:本会依法受理了刘穗生与你之间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案号为(2021)佛仲字第25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改期开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延期结案通知书、证据材料及相关案件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答辩期满后仲裁庭定于2022年6月17日10时在本会开庭审理,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第16层】。

    佛山仲裁委员会公告

      蔡茂志:本会依法受理了刘穗生与你之间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案号为(2021)佛仲字第25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改期开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延期结案通知书、证据材料及相关案件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答辩期满后仲裁庭定于2022年6月17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第16层】。

    阳江仲裁委员会公告

    (2022)阳仲案字第3号

      林良亨:本会已于2022年2月23日受理申请人陈东记与你方关于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阳仲案字第3号,现定于2022年5月10日15时在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723号阳江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2年6月20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前。请你方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铁岭仲裁委员会公告

      铁岭县镇西堡镇鸿浩林实木加工厂(经营者:孟维勇):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吴爽与你的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铁仲裁字(2021)022号裁决书,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公告

      高宇:本院受理孙文武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辽0781民初1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微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侯非:原告张志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279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咸阳仲裁委员会公告

      徐保国:本会受理申请人陕西阿瓦山寨品牌投资有限公司与你方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该案的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等仲裁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满之后的15日内。如在法定期限内未选定仲裁员,本会将依法指定。在答辩期满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组庭通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10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会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广收、宋沛娟:原告郑芳诉你们欠款纠纷案,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海大垚拓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王达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1】18482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5月13日14时30分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吕永臣:原告朱松波诉你、杨英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柞村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毛安良:原告李淑萍与你、邱晓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683民初80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韶关仲裁委员会公告

      朱金泉:本会于2022年3月2日受理董世新与你的合同纠纷案,案号为[韶仲字(2022)第58号]。有关仲裁通知书等相关文书通过其他方式不能向你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请速到本会办理相关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时间为公告期满15日内。本会地址为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51号韶关仲裁委员会三楼,联系电话0751-8884360。

    韶关仲裁委员会公告

      韶关市华灏整装装饰有限公司、曾星:本会于2022年3月2日受理罗强与你们的合同纠纷案,案号为[韶仲字(2022)第61号]。有关仲裁通知书等相关文书通过其他方式不能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请速到本会办理相关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时间为公告期满15日内。本会地址为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51号韶关仲裁委员会三楼,联系电话0751-8884360。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2)浙0182民初316号

      李斌、张齐年:原告浙江趣认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诉求:1.判决被告张齐年立即补缴出资款553500元;2.判决被告李斌立即补缴出资款61500元;3.判决二被告对上述出资款相互承担连带补缴责任;4.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证据材料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2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2)浙0182民初95号

      尚健:原告汤文泽诉你及卢永富、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子芸轩足浴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20日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浙1121破3号之一

      2021年12月31日,本院根据林冠平的申请裁定受理浙江鼎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案在债权申报期间,共有2人申报债权。本院确定的无争议债权总额为124492.2元。据浙江鼎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对债务人浙江鼎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财产和债权进行核查,目前未发现其名下有财产和债权,破产费用均由管理人垫付。本院认为,浙江鼎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确无财产支付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于2022年3月24日裁定宣告浙江鼎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遗失声明:福建臻龙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号35010210023336,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辰烨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35012110014978,现声明作废。

    宁波海事法院公告

    (2022)浙72民特84号

      申请人罗佳俊于2022年3月18日向本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人称:2021年7月3日约2018时,申请人所有的散货船“琴龙168”轮(1989总吨)从福建闽江口驶往台州途中,与连云港德舟船务有限公司、罗刚所有的“新东风”轮在撑礁岛附近水域发生碰撞,碰撞概位:28°36.41‘N/121°42.91’E。事故造成“新东风”轮沉没。现连云港德舟船务有限公司、罗刚已在本院对申请人提起诉讼,提出支付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款约300万元的诉讼请求,案号为(2021)浙72民初208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零一条及《关于不满300总吨船舶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船舶海事赔偿限额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申请人特提出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申请设立数额为207831.5特别提款权及其自海事事故发生之日2021年7月3日起至基金设立之日止的利息的“琴龙168”轮非人身伤亡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本院已依法受理了申请人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凡与本次海事事故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对申请人罗佳俊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有异议的,应自最后一次公告发布之次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但经本院书面通知的,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二、本院拟在《光明日报》三次发布受理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的公告,债权人应自最后一次公告发布之次日起60日内就本次事故产生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可以限制赔偿责任的海事请求,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债权人对申请人申请设立基金有异议的,也应在该期间内申请债权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债权。联系人:林申,联系电话:0576-88685875,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天和路97号。特此公告。

      2022年3月31日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明树: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为华: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建强:原告沈德成诉被告蚌埠市卓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皖0303民初48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家朋:原告王连喜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3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齐美林:原告梅良权、王翠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60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泽田:原告汪慧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尊江:原告苏姚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审理阶段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浙江移动微法院诉讼告知书)、防疫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25日9时在本院新桥法庭第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红营、程桂兰:原告陈海光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26日9时在本院新桥法庭第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郭京帅: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2958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18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肖利:原告普拉达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758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2年6月6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本蛟:原告丁奶银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123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偶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2年6月22日9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张旭阳、田超、杜小亮、杨妙、邓露云、尹晓波、韩梦想、石立璞、王子维、陈剑飞、曹绍奇、郭莹、陈辉、丁雪雪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591。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百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2年5月17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王成富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591。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公告

      朱子旭、朱雪、张梦杰:原告曹善姿诉被告朱子旭、朱雪、张梦杰(2021)皖0322民初4816号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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