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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 志
    光明日报 2022年03月29日 星期二

    公告(中缝)

    作者: 《光明日报》( 2022年03月29日 17版)

    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

      我委对下列工伤职工作出鉴定结论,现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委办理复核鉴定申请。无锡市汇科印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钱建明2019年12月18日受伤九级;无锡领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曾得明2019年10月26日受伤十级;上海爱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魏陆仁2021年10月24日受伤十级;苏州驰冠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宋魁树2021年5月6日受伤十级;无锡子杨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李红林2021年1月28日受伤十级;苏州市诺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丁美成2020年7月23日受伤九级;无锡华越保洁有限公司王桂英2021年8月2日受伤七级;森茂检测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王佩佩2021年9月10日受伤九级。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导氮启智(厦门)科技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本委受理孟昭羽诉你和深圳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1】12526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8月6日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课酬差额)人民币57800元;二、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3360.47元;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对上述两项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宝永:原告李伟诉你抵押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海涛:原告邢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682民初54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举证通知的公告

      上海第一建筑服务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崔国立(身份证号:370126198511033816)于2022年3月9日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和《工伤认定办法》第七条、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于当日受理,并制作编号S112011220220212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在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对上述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或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自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不认为是工伤的证据。逾期未提交或者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晓亮:原告蚌埠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你与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皖0303民初54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蚌埠仲裁委员会公告

      常熟金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崔垒与你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和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举证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满后,若你方未选定仲裁员,本委将指定杨仕兵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卫江:原告李绍海、田志中等13人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册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朱道杰(户籍地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温溪镇文园巷18号)、朱侠苗(户籍地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温溪镇文园巷18号)、朱雷苗(户籍地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温溪镇文园巷18号):本院受理原告吴长春诉你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1121民初33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领取民事判决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刘瑞杰(户籍所在地浙江省文成县百丈漈镇篁庄村):本院受理原告青田巨顺莱鞋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刘瑞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1121民初4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遗失声明:福州梦想家投资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050061052,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我公司遗失《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编号:(黔)01-000045595,存期六个月,起息日20210917,到期日20220317,账号:23131051100000456,现声明作废,予以公告。

      贵州裕盈祥盛商贸有限公司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冯开掌:原告盛马燕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皖0304民初40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云宁:原告耿术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秦辉、李方俊:原告李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马帅:原告蚌埠市禹会区先峰钢管租赁站与你、葛新岭租赁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皖0304民初32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公告

      杜文龙:原告李克琴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玉喜:理原告尹焕海、刘建波、李从广、于海波、李恩君、翟汉波、李占丰、张井杰、李玲、柳荫财、李仁刚、李民、刘胜春与被告大连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首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大连中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第三人刘玉喜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各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第三人支付劳务费共计676832元等。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虎石台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将于2022年4月25日10时起至2022年4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对被执行人漯河博皇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漯河市召陵区人民路与中山路交叉口漯河星月国际家居城1单元3层第3175#商业房地产进行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详情请登录本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f.taobao.com/0395/01】进行查看。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将于2022年4月6日10时起至2022年4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对刘松山名下位于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闽商大厦1#楼603号房产进行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详情请登录本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f.taobao.com/0395/01】进行查看。

    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人民法院公告

      黎金群:原告陀富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2022)桂0921民初53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准许原、被告离婚。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2年5月31日9时在附城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鉏生泉:原告安徽恒建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皖0304民初55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迎驾运输服务车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3799828780H):本局于2022年3月23日对你单位作出了[巢应急罚﹝2021〕5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本局行政执法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巢湖市人民政府或者合肥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巢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安徽省巢湖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李秀英(身份证号码:342401******20004X):本局于2022年3月23日对你作出了[巢应急罚﹝2021〕5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本局行政执法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本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巢湖市人民政府或者合肥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巢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安徽省巢湖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褚伟(身份证号码:342401******22001X):本局于2022年3月23日对你作出了[巢应急罚﹝2021〕5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本局行政执法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本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巢湖市人民政府或者合肥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巢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聚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梅诉你方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92民初33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收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定兴县人民法院公告

      宋晨曦:原告丁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626民初24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宋晨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偿还原告丁正借款本金470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90元,由被告宋晨曦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定兴县人民法院公告

      伍艺星:原告牛保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626民初23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伍艺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牛保胜借款本金70000元、利息1426.85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7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30日到2020年8月19日的部分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部分按年利率15.4%计算)。被告伍艺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原告牛保胜律师费5600元。案件受理费1690元,由被告伍艺星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公告

    (2022)浙72民特84号

      申请人罗佳俊于2022年3月18日向本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人称:2021年7月3日约2018时,申请人所有的散货船“琴龙168”轮(1989总吨)从福建闽江口驶往台州途中,与连云港德舟船务有限公司、罗刚所有的“新东风”轮在撑礁岛附近水域发生碰撞,碰撞概位:28°36.41‘N/121°42.91’E。事故造成“新东风”轮沉没。现连云港德舟船务有限公司、罗刚已在本院对申请人提起诉讼,提出支付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款约300万元的诉讼请求,案号为(2021)浙72民初208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零一条及《关于不满300总吨船舶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船舶海事赔偿限额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申请人特提出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申请设立数额为207831.5特别提款权及其自海事事故发生之日2021年7月3日起至基金设立之日止的利息的“琴龙168”轮非人身伤亡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本院已依法受理了申请人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凡与本次海事事故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对申请人罗佳俊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有异议的,应自最后一次公告发布之次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但经本院书面通知的,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二、本院拟在《光明日报》三次发布受理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的公告,债权人应自最后一次公告发布之次日起60日内就本次事故产生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可以限制赔偿责任的海事请求,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债权人对申请人申请设立基金有异议的,也应在该期间内申请债权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债权。联系人:林申,联系电话:0576-88685875,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天和路97号。特此公告。

      2022年3月29日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浙江恒富泰康建设有限公司:原告温州市瓯海景山华鹏花木店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浙江省法院上网公布裁判文书范围。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19日14时30分在本院新桥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温州市阿拉途鞋业有限公司:原告叶小秋诉被告占雪平、你方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浙江省法院上网公布裁判文书范围。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19日9时在本院新桥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胡克飞:原告叶利芬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28民初25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四川赫钧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侯娟、钱诗雨、李菊华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广劳人仲案(2022)4、5、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对申请人侯娟、钱诗雨、李菊华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2号劳动大厦6楼605室)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桐乡市丹仕盾服饰有限公司、潘丹英:原告杨小荣诉你们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2732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18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阳:原告林邦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2032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16日15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俞剑伟:原告周志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2129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16日16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黎健波:原告王增荣诉你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131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桂英:原告王增荣诉你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131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于财贵:原告王增荣诉你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131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戴张宋:原告王增荣诉你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135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韩慕荣:原告王增荣诉你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131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焦登举:原告杭州杭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焦远华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122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谢桂丽:原告王谊诉你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1390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20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审判庭公开审理,若不按时到庭,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福顺:原告瑞安市方圆聚氨酯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2270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20日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审判庭公开审理,若不按时到庭,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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