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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2年03月24日 星期四

    公告(中缝)

    作者: 《光明日报》( 2022年03月24日 17版)

    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泸州兴国通讯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李霞与你单位工资、赔偿金、社会保险劳动争议一案(泸市劳人仲案〔2022〕52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答辩、限期举证、开庭、组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6月8日9时在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102号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泸州市龙马大道一段70号,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四川艺达家居有限公司泸州高新区分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袁学文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一案(泸市劳人仲案〔2022〕53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答辩、限期举证、开庭、组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6月9日9时在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102号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泸州市龙马大道一段70号,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株洲市荷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南禹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刘露等3人诉与你(单位)支付工资等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株荷劳人仲案字(2021)第224号裁决书,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2)浙0182民初465号

      吴选强:原告汪晓伟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独任审理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诉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加工费224595元及利息(自2021年7月31日起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LPR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证据材料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12日9时在本院寿昌法庭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仲公告字(2021)第606-2号

      田方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济南世纪美涂劳务有限公司与你关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本会主任于2022年3月21日指定仲裁员苏琦一人组成仲裁庭审理。仲裁庭定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后的2022年4月29日9时30分在本会第五仲裁厅(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B座12层)开庭审理,请你届时出席庭审。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长沙市开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南美格体育场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作发):本委依法受理申请人廖婷婷、卢浪、邹海杰、黄小龙、冯涛涛、陈琳、罗淑萍、方新铭、黄天虎、舒攀、付强十三人与你单位劳动纠纷案【案号依次为:开劳人仲字(2021)第1703号、开劳人仲字(2021)第1737号、开劳人仲字(2021)第1738号、开劳人仲字(2021)第1755号、开劳人仲字(2021)第1756号、开劳人仲字(2021)第1758号、开劳人仲字(2021)第1781号、开劳人仲字(2021)第1789号、开劳人仲字(2021)第1751号、开劳人仲字(2021)第1752号、开劳人仲字(2021)第1791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你单位对裁决书不服的,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诉讼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本委联系电话:0731-84399065。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陂劳人仲案字(2021)593号

      武汉豫隆管道设备有限公司:赵东辉与武汉豫隆管道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1)593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武汉豫隆管道设备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委陂劳人仲裁字(2021)593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武汉大明电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丽明):本委受理李双国、陈秋林与武汉大明电缆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2]153、154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武汉大明电缆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2年5月13日15时到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黄陂区百秀街249号)本委第一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付裁委员会公告

      武开劳人仲告字(2022)29号

      武汉市汉南兴南建筑工程公司:本委受理的周天柱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武开劳人仲案字(2022)68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武开劳人仲裁字(2022)178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1号华中智谷二期A1栋)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武开劳人仲告字(2022)30号

      武汉市汉南区邓南染整厂:本委受理的周天柱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武开劳人仲案字(2022)69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武开劳人仲裁字(2022)180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1号华中智谷二期A1栋)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武开劳人仲告字(2022)31号

      武汉市汉南区邓南铸造厂:本委受理的龚金玉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武开劳人仲案字(2022)70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武开劳人仲裁字(2022)182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1号华中智谷二期A1栋)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公告 上海亲睦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合肥时代康复医院(以下简称“时代医院”)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合肥杏花印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杏花投资公司)申请,贵院于2021年5月11日作出(2021)皖01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时代医院破产清算申请。2021年5月13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皖01破11号《决定书》,指定安徽汉合律师事务所担任合肥时代康复医院管理人。因无法联系到合肥时代康复医院实际控股股东上海亲睦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亲睦公司),现公告通知,管理人现已经依法接管时代医院,请贵公司在收到该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供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资料。同时,鉴于贵公司实际上为时代康复医院的主要股东,可能和时代医院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如果贵公司认为自己享有对合肥时代康复医院债权,请与7日内将相关债权资料凭证提交(邮寄)到管理人处,交由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核。(合肥市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607,合肥时代康复医院管理人收,联系电话:15156555481),特此公告。

      合肥时代康复医院管理人

      2022年3月21日

      遗失声明:福州汇金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1320029574,声明作废。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唐宏春:原告贾庆辉诉你与唐贵军、唐宏燕、任忠、 杨有玲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皖0304民初50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许辉:原告姚其对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皖0304民初53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江云:原告潘成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1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见国、周维金:原告葛美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能: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4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马友春: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4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郑明杰:原告蚌埠市高新区亮旭橱衣柜家具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1)皖0304民初49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时明侠、庄永贵:原告吕学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皖0304民初50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徐杰:原告司齐佳诉你修理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2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金珠:原告谢春玲、刘海燕、李漪、田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4民初2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明粉:原告刘涛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皖0304民初52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市淮上区王国建百货店:原告二十一世纪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方著作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1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峰: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2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卢佩军: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2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冯明兰: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2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潍坊仲裁委员会公告

      福建省丰泉环保控股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山东五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诸城科信分公司与你方之间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潍仲受433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和答辩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5日和7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2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被申请人于组庭5日内到本会领取潍坊仲裁委员会组庭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并于2022年5月17日14时30分在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三庭开庭审理。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上述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慧珍:原告宋建波诉你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2651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10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家坤:原告李启康诉你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2762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10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胡建军:原告神兴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浙江省法院上网公布裁判文书范围。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16日14时30分在本院新桥法庭第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贵远、邱泽兰:原告瑞安市澳驰鞋厂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浙0381民初135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周陈:原告杨美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闻庆艳: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新: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市钰诚物业有限公司、代训辉: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中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志妹:原告鹿光玉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市中控智能电气有限公司、安徽中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徐刚、朱蕾、徐浩、邓媛媛、怀远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申请将(2021)皖0304执2048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本院依法于2022年3月16日作出(2022)皖0304执异1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2021)皖0304执2048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由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青支行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现依法向你们进行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珠海仲裁委员会公告

      刘伟强: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珠海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诚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诚丰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珠仲裁字(2017)第7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届时若你不履行裁决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若要申请撤销裁决,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珠海仲裁委员会公告

      陆石、周玲: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珠海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诚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诚丰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珠仲裁字(2017)第6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届时若你不履行裁决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若要申请撤销裁决,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辽宁萃兮纽可尔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利越(上海)服装商贸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92民初16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马家烧麦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石景会诉你技术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技术转让费11337元,技术培训费15118元,服务费、新品开发费、技术指导费11337元,合计37792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月5月26日9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市铁西区芳如文化用品店:本院受理原告北京曲一线图书策划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25974236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5万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月5月27日9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天香、郭卫艳、郭靖、郭洋洋:原告河南宏耐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王德安、王天香、郭卫艳、郭靖、郭洋洋民间借贷保证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0)豫0724民初14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前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鸿:原告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罗昌贵、王鸿、绵阳市祥达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781民初3867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一、被告绵阳市祥达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退还房屋租金35000元;二、被告罗昌贵自2022年3月31日起将房屋租金支付给原告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期满之日起3日内腾退房屋交付给原告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驳回原告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75元、应诉公告费550元,合计1225元,由被告绵阳市祥达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另,判决公告费据实凭票由被告祥达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本判决向被告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公告

      罗荣清:原告重庆市荣昌区隆胜建筑材料厂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13日9时30分在经开区法庭石燕巡回点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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