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6日电(记者姚亚奇)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等十部门印发《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2022年启动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
《通知》提出,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年募集不少于10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为青年提供充足见习机会。
《通知》明确三方面支持政策。一是补贴支持。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吸纳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将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年底。二是税费支持。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三是激励推动。开展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评选,优先激励参加本次计划并表现突出的各类单位。对计划组织实施到位、募集岗位多、岗位质量好、实施效果佳的省份,纳入就业工作督查激励统筹考虑。
见习信息将在中国公共招聘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就业在线等招聘平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