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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2年03月15日 星期二

    以市场主体为重心 促进宏观政策和微观政策深度融合

    作者:高培勇 《光明日报》( 2022年03月15日 11版)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经济工作和宏观政策配置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以2021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转折点,一个以市场主体为重心的宏观政策和微观政策深度融合之势,已经趋于形成。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将“着力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作为要扎实做好的各项工作之一。

    由“主动脉”深入到“毛细血管”

      既往的宏观经济分析,多聚焦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近几年特别是2020 年以来,作为一个与企业近似的全新概念,市场主体逐步进入到宏观经济分析视域。先是企业和市场主体两个概念交替使用,继而以市场主体涵盖企业,到今天,除非有特别指向,举凡以往使用企业概念的场合,几乎都改为了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和企业之间的最重要差异在于,前者既包括法人,也包括自然人和非法人组织。后者则仅包括法人。按照2021年8月24日发布、2022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法人、自然人和非法人组织,均为市场主体: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3.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4.个体工商户;5.外国公司分支机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期通报的数据显示,企业和市场主体分别为4600万户和1.5亿户,其中的差值便是1亿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和200多万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企业到市场主体,其核心变化体现在:以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代表且量大面广的小微经济体,进入了宏观经济的分析视域。

      传统的宏观经济分析相对粗放,习惯于“抓大放小”——聚焦于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侧重于主要经济体或GDP主要贡献者的分析,而对以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代表且量大面广的小微经济体和GDP非主要贡献者,则关注较少。即便关注,也往往呈“蜻蜓点水”或“浅尝辄止”状,至少不能如关注企业那般深入而细致。在我国发展内外环境相对平稳,可以顺势而上且机遇容易把握、挑战容易识别的情况下,这样的宏观经济分析或许能够满足需要,但面临世界局势动荡,需逆流而上且把握机遇和识别风险的难度明显加大的情况下,宏观经济分析必须由“抓大放小”走向“大小通抓”——既聚焦主要经济体和GDP主要贡献者,也关注小微经济体和GDP非主要贡献者。

      如果将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喻为经济活动的“主动脉”,那么,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小微经济体便是经济活动的“毛细血管”。宏观经济分析由“主动脉”延伸至“毛细血管”的这一显著变化启示我们,进入新发展阶段的经济工作和宏观政策配置,要全面覆盖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在内的所有经济体,囊括参与GDP创造的所有经济单元。换言之,“西瓜”不能丢,“芝麻”也要捡,一个都不能少。

    围绕市场主体关切而转

      既往的经济工作和宏观政策配置,多围绕诸如经济增长、就业、物价、国际收支之类的宏观经济主要指标而展开。近几年特别是2020年以来,相关指标已突破上述范围,进一步深入到市场主体层面。紧扣市场主体布局经济工作和宏观政策,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中越来越成为贯穿始终的一条逻辑主线。

      一个极其突出的例子,就是对“六保”“六稳”工作的重视。毋庸赘言,至少自2020年以来,我国经济工作和宏观政策配置是围绕“六保”“六稳”而展开的。无论“六保”还是“六稳”,都是建立在首先保住、稳住市场主体基础之上的,都以首先保住、稳住市场主体为优先选项。

      就“六保”而言,在其所覆盖的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中,相对于“后三保”,“前三保”分量更重、要求更硬。在“前三保”中,保市场主体又最为关键,系基础所在。其基本逻辑在于,只有保住了市场主体,才能保住居民就业;只有保住了居民就业,才能保住基本民生;只要保住了市场主体,保住了居民就业,保住了基本民生,也就保住了经济基本盘,以此为基础,才能保住粮食能源安全、保住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住基层运转。

      就“六稳”而言,在其所涉及的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中,稳就业是排在第一位的优先选项。稳就业的基础和前提,又在于稳市场主体。这是因为,基于与前述“六保”类似的逻辑,只有稳住了市场主体,才能稳住就业。只要稳住了就业,也就稳住了基本民生,进而稳住经济基本盘。在此基础上,便可进一步稳住金融、稳住外贸、稳住外资、稳住投资、稳住预期。

      另一个突出的例子,就是“放管服”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持续推进的“放管服”改革,从其启动的那一天起,就是围绕着市场主体关切而展开的,也都是奔着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而去的。

      作为“放管服”改革的目标定位,无论是“放出活力”,还是“管出水平”,或是“服出效率”,所针对的都是市场主体的切身需求。政府之所以要通过“简政放权”放掉该放的权力,之所以要通过“放管结合”管好该管的事情,之所以要通过“优化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就在于坚持“放”“管”“服”三者相辅相成、互为支撑,都是为了增强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内生动力。

      “放管服”改革的着力点和着重点,所聚焦的都是市场主体的痛点和难点。政府之所以要增加水电气热、交通、电信等基础设施方面的供给,之所以要保障好基本民生,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就在于要为市场主体经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让市场主体敢于创新发展,并不断催生新的市场主体。

      “放管服”改革的主攻方向,所瞄准的就是市场主体最在意、最关心的事情——营商环境。政府之所以要坚持依法行政,之所以要力行简政之道、秉持公平公正监管、持续优化服务,之所以要坚持提升改革综合效能,就在于为市场主体排忧解难,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更加活跃、公平竞争。

    着眼于从根上“浇水施肥”

      事实上,近几年特别是2020年以来,我国宏观政策配置的着力点和着重点,从总体上来看就是扎根在市场主体身上的。直面市场主体需求,围绕市场主体精准实施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就业政策,着眼于从根上为市场主体的发展“浇水施肥”,成为我国宏观政策配置的全新景观。

      比如,作为积极财政政策主要举措的减税降费,其运行机理和行动路线与既往大不相同:其一,在给谁减降税费的问题上,锁定的主要是市场主体而非一般意义上的纳税人。明确作为重点减降对象的,是涉市场主体税费而非涉自然人税费。其二,在减降什么税费的问题上,锁定的主要是市场主体缴纳的流转性税费而非所得性税费。明确纳入减降范围的,主要是发生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增值税、社会保障费而非利润分配环节的企业所得税。其三,在以什么方式减降税费的问题上,锁定的主要是制度变革而非政策调整。明确减降可持续的时间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而非阶段性、临时性。这表明,近两年的减税降费是以市场主体为中心、奔着为市场主体降成本而非扩需求而去的。

      再如,在灵活精准、合理适度要求下实施的稳健货币政策,体现出一系列于既往大不相同的显著特点:其一,不仅把服务实体经济放在更突出的位置,而且将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其二,无论是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还是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抑或是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目的都在于进一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其三,综合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手段,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等政策,都是基于使小微企业融资更便利、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的考量而推出的。其四,包括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延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完善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等在内的一系列政策安排,也都是为了进一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使资金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受疫情影响的行业企业给予定向支持而特殊设计的。这表明,近两年稳健的货币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是围绕市场主体特别是实体经济而展开的。

      又如就业优先政策,在将其作为先行指标而位居宏观政策目标首位的同时,涉及保就业、稳就业、扩就业的几乎所有举措,都是以市场主体为基点、落实于市场主体之上的。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其一,通过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动就业。其二,通过支持新增市场主体,创造就业岗位。其三,通过给予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必要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其四,通过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促进创业。其五,通过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其六,运用就业专项补助等资金,支持发展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这表明,近两年的就业优先政策是从保住、稳住市场主体入手,建立在市场主体稳定基础之上的。

    契合新发展阶段经济发展实情

      从宏观经济分析视域由“主动脉”伸展到“毛细血管”,到紧扣市场主体关切布局经济工作和宏观政策,再到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精准实施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就业政策,着眼于从根上“浇水施肥”,透过这些既往通常被视为宏观要素、放在宏观层面加以研判的问题同作为微观基础的市场主体紧密对接、无缝对接的变化,可以十分清晰地发现,我国经济工作和宏观政策配置的着力点和着重点越来越向微观基础层面转移和集聚。

      引申一步讲,之所以要越来越多地使用市场主体概念,之所以要紧扣市场主体关切布局经济工作和宏观政策,之所以要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精准实施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就业政策,表面上是宏观经济分析视域和聚焦点的延伸性调整,实质则是经济工作和宏观政策配置格局的深刻变化。

      作为这种调整变化的一个重要成果,不仅在于宏观经济分析视域和聚焦点可以延伸至所有经济体,更为重要的是,经济工作和宏观政策配置可以“一竿子插到底”,扎根于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的所有经济体,从而实现宏观政策和微观政策的深度融合。

      2021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部署,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作出的,其目的在于实现宏观政策和微观政策的深度融合。将微观政策置于“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及“稳定宏观经济”的语境之下,并且同宏观政策、科技政策、改革开放政策、区域政策、社会政策等一一对接,可以作出的一个基本判断是,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仅是微观政策的发力点,而且是微观政策同其他各方面政策的交汇点,更是宏观政策和微观政策深度融合的支撑点。

      如果把经济社会发展比喻为一棵参天大树,那么,市场主体就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基所在。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之下,正是因为我们将经济工作和宏观政策配置的主要聚焦点放在了市场主体身上,直接面向市场主体出台政策,始终围绕市场主体深化改革,夯实了市场主体这个支撑发展、应对经济运行困难的基础,进而实现了宏观政策和微观政策的深度融合,我国经济社会的恢复才能走在世界前列,“十四五”良好开局才能顺利实现,才能取得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的骄人业绩。

      前瞻2022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工作和宏观政策配置,可以预期,按照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的前提下,无论是“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还是“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无论是聚焦“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而“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还是聚焦“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而“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无论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要协调联动”,还是“跨周期和逆周期宏观调控政策要有机结合”,都要继续坚持以市场主体为重心,把经济工作和宏观政策配置的着力点和着重点扎根于市场主体,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发力。

      就此而言,以市场主体为重心,实现宏观政策和微观政策的深度融合,实乃一条契合新发展阶段中国经济发展实情的必由之路。

      (作者:高培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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