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议国是】
行政村作为最基本的治理单元,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细胞”。针对当前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体系、评价办法、评价主体等没有统一标准的现状,建议结合江苏、山东、山西等地研究发布的农业农村评价指标体系的具体实践,尽快制定出台乡村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体系,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一是建议构建乡村指标体系。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具体化,以普适性指标为主体、个性指标为特色、引领功能指标为导向,实现定量化,具备操作性。二是合理设定指标内容和标准。所有指标重点围绕权威性、客观性、科学性、可获取性和适应性5个标准择取,探索建立乡村现代化发展工作指引手册模式。三是发挥指标体系的作用。考核不搞“一刀切”,以日常监测为主,考核为辅。可以授权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定期进行跟踪评估,对指标体系动态调整。
(本报记者苏雁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