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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2年03月07日 星期一

    公告(中缝)

    作者: 《光明日报》( 2022年03月07日 17版)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

      贵州黔灵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刘卫峰、蔡何凤、王进、姚香萍、王荷凤:原告鲍琴香诉被告贵州黔灵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刘卫峰、夏伟平、蔡何凤、王进、姚香萍、王荷凤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因被告夏伟平对该案判决不服,就(2020)黔0113民初5209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逾期将依法移送审理。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黔27破19号之一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14日作出(2021)黔破终7号民事裁定书,指令本院受理申请人贵州永鑫鸿泰物资有限公司申请被申请人贵州草根民墅房屋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13日受理本案,并指定贵州义文律师事务所为贵州草根民墅房屋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贵州草根民墅房屋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2年4月8日前向贵州草根民墅房屋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贵州省都匀市环西大道水岸名门12栋1单元1405号贵州义文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雯征;联系电话:18798222818)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州草根民墅房屋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向贵州草根民墅房屋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2年4月15日14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服从会议安检、安保工作人员安检、安保工作指令。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申请人泗阳卓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遗失号码为31300051/48925006、票面金额10万元、出票日期2021年12月24日、到期日期2022年6月24日、出票人连辰泵业有限公司、收款人常德市达鑫电气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已经受理。依法现予公告。自公告发出之日12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行龙:本院受理的德阳市恒日灯具厂申请追加你为德阳市恒日灯具厂与德阳阳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683执异41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明:原告祝金满、贾士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726 民初4482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武汉仲裁委员会公告

      郝磊(420104198211030417):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武汉时代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的合同争议案(案号:2020000000649),现该案已审理终结。仲裁庭已作出(2020)武仲裁字第000002312号《裁决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武汉仲裁委员会(地址:武汉市江汉区范湖路101号)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武汉仲裁委员会公告

      高丽、梅双喜: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武汉时代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物业服务合同争议案(本案编号:2020000000650)已审理终结。仲裁庭已于2022年1月27日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武仲裁字第000002310号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武汉仲裁委员会(地址:武汉市江汉区范湖路101号)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债务抵销通知书 东兴市东方商业有限公司、朱道催、林昌桂:我所接受广西东兴大酒店、南宁市敬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其特授权我所向你方发此债务抵销通知。因你方在东兴市人民法院(2014)东执字第288号执行案对广西东兴大酒店、南宁市敬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负有到期债务,截至2015年12月29日债务总额为4070530.33元。广西东兴大酒店、南宁市敬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在东兴市人民法院(2018)桂0681执37号执行案中对你方负有到期债务,截至2015年12月29日债务总额为1072196.2元。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规定,我所接受委托后特通知你方如下:将你方对广西东兴大酒店、南宁市敬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负有的上述到期债务与广西东兴大酒店、南宁市敬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你方负有的上述到期债务溯及至2015年12月29日等额抵销1072196.2元。特此通知!

    北京市鼎业(南宁)律师事务所

    2022年3月7日

      遗失声明: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长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赣0423破1号

      本院于2022年2月10日裁定受理了江西省文楚照明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2月14日指定九江龙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江西省文楚照明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江西省文楚照明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2年4月26日前,向江西省文楚照明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联系人:朱中武,联系电话:13979288949、0792-8335677,通信地址:九江市长虹大道香榭丽舍小区6栋308室)。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江西省文楚照明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西省文楚照明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2年5月10日9时30分,在武宁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明杰:原告杨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2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佐邦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原告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10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朱劲夫:原告刘少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峰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吴胜华: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2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唐龙:原告朱文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一起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告马立臣诉你方、于海游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给付货款26674及利息等。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虎石台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朱昌满:原告刘化元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定于2022年4月28日9时30分在本院珊溪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聊城仲裁委员会公告

      刘宪锋:本会受理申请人聊城市月天厨具有限公司与你承揽合同纠纷案(2022)聊仲裁字第53号。现依法向你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当事人权利义务、选定仲裁员通知书及回执。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书、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4月25日9时,开庭地点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一庭,逾期依法缺席裁决(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昌润南路8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3号楼12层;电话:0635-8280089)。

    聊城仲裁委员会公告

      郎猛:本会受理申请人聊城市鑫圣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你的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聊仲裁字第95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昌润南路8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3号楼12层;电话:0635-8280089)。

    沧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刘通、刘秀萍: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岳山岭、李彦春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2021)沧仲案秘字第0623号】。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人选定陈健为本案仲裁员,被申请人未选定仲裁员,双方也未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由本会主任指定王天军为首席仲裁员、曹克成为仲裁员,与陈健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定于2022年4月21日14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现依法向你们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沧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孙文江: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韩金杰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沧仲案秘字第0788号】。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人选定崔明文为本案仲裁员,被申请人未选定仲裁员,双方也未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由本会主任指定曹迎滨为首席仲裁员、曹克成为仲裁员,与崔明文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定于2022年4月21日15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现依法向你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施金利: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丽荣: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沧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张艳玲:本会受理的沧州市盛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现已作出(2021)沧仲裁秘字第0660号裁决书。现向你发出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2年1月8日刊登的原告为"马秀艳"的(2021)辽0902民初2120号公告中,被告应为"李华卿"。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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