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谢文凤:本会受理申请人姜水珍与你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衢仲裁字第362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公告
潘国泉:原告胡永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182民初3417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5元,公告费650元,合计925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公告
潘国泉:原告李英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182民初3418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336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97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誉川、三河市燕郊空港物流有限公司、张永铁:原告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郊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1059号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高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三河市燕郊空港物流有限公司、张誉川、张永铁:原告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郊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1063号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高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誉川、三河市燕郊空港物流有限公司、张永铁:原告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郊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1058号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高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三河市燕郊空港物流有限公司、张永铁、张誉川:原告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郊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1130号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高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姚建辉:原告莱阳欧达物流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延边仲裁委员会公告
凌孝义:我委受理的申请人车连军与你方之间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0延仲字第1065号),现已缺席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依法公告送达本委(2020)延仲字第1065号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2022年2月25日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赫:原告孙绍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鲁1311民初64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册山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洪强:原告姜兆军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册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公告
宋学美:原告赵洪光与被告宋学美、于江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鲁1311民初83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册山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公告
栾美勇:原告虞瑞秋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鲁1311民初67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册山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南师创鹏博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伟明)、湖南一起玖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舟):本委于2022年1月5日受理谭洁龄、廖龙志诉你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案号为长劳人仲案字(2022)第16、17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和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4月13日10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犁头后街20号304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庭审结束后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武开劳人仲告字(2022)21号
武汉市汉南区邓南染整厂:本委受理的张金洲、郭学军、全勇、邓杏年、周天雄、张福加、李桂芳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武开劳人仲案字(2022)250、258、334-338号),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应申请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4月20日8时40分在本委仲裁庭(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1号华中智谷二期A1栋)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理。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武开劳人仲告字(2022)22号
安徽徽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李志刚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武开劳人仲案字(2022)299号),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应申请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4月20日8时40分在本委仲裁庭(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1号华中智谷二期A1栋)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理。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鄂0106执异575号
胡才洪、张爱民:本院受理申请范莹伟为向本院申请追加被申请人胡才洪、张爱民为本案被执行人一案,已审查终结,并依法作出(2021)鄂0106执异57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追加被申请人张爱民、胡才洪为本院(2021)鄂0106执10666号案件被执行人;二、被申请人张爱民、胡才洪分别在1625万元、750万元认缴资金范围内对本案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现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皖0304民初5625号
冯国彬:本院于2022年1月17日对你公告送达的追偿权纠纷一案,现更正原告为“蚌埠百乐门置地有限公司”,特此公告。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江西弘扬贸易有限公司、江西曼卓贸易有限公司:原告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819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2021)浙0381民诉前调13611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4月26日14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吴玉华、刘祖浩、董香德:原告瑞安市恒安电气有限公司管理人与你们与破产有关的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浙0381民初105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充市顺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南充市顺庆区文正博海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吕灿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南顺劳人仲案(2022)46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方送达开庭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仲裁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4月21日9时在南充市顺庆区马市铺路266号4楼407仲裁庭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明晋笙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2年4月26日9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徐菁、耿紫霞、杨俊超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535。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明晋笙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2年4月19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史静、杨启慧、衡海成、薛欣宇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136。
合肥仲裁委员会公告
邓祖利、郭昌焕:本会受理的中海宏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合仲字第2189号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你方提交答辩书、选定仲裁员、提出反请求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7日、7日、10日和15日内。公告期满后第8日本会依法组成仲裁庭,定于举证期满后第7日9时(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决。
合肥仲裁委员会公告
田柳青:本会受理的中海宏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合仲字第2195号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你方提交答辩书、选定仲裁员、提出反请求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7日、7日、10日和15日内。公告期满后第8日本会依法组成仲裁庭,定于举证期满后第7日10时(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决。
威海仲裁委员会公告
胥宗林: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保定市力宇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之间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威仲字第0240号开庭通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威海仲裁委员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忠秋: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11日13时3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二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汪家新: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11日13时3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二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春萍: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11日13时3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二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肖消: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11日13时3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二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韩佳: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11日13时3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二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潘翠兰: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11日13时3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二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文杰: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11日13时3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二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海鸥: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11日13时3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二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