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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2年03月01日 星期二

    美国私营监狱的人权血泪

    作者:何志鹏 《光明日报》( 2022年03月01日 09版)

      【鸣镝】 

      日前,具有百余年历史、在美国国内和国际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非政府组织“美国公民自由联盟”针对美国私营监狱提起诉讼,认为私营监狱在经营拘留设施时存在大量权钱交易,加剧了过度监禁和强迫劳动问题,要求美国联邦法警局提供有关运营商的合同信息,向社会公布,以正视听。由此,美国私营监狱问题再度引起世人的关注和忧虑。

      20世纪70年代,由于社会思潮变迁和入刑标准降低,导致美国犯罪数量激增,监狱空间不足,私营企业参与监狱运营顺势兴起。其中1983年成立的美国惩教公司(2016年更名为CoreCivic)参与管理监狱,并提供拘留设施和囚犯转运服务,目前该公司在60多个监管设施中收容了大约8万名被拘留者,与美国所有三个联邦惩教机构(联邦监狱局、美国法警局和移民与海关执法局)、近一半的州以及十几个城市开展合作。1984年成立的GEO惩教集团,不仅在美国国内经营监狱,还在海外拓展业务。近40年来,美国私营监狱在运营过程中不断被爆出人权劣迹和丑闻,美国各界对其诟病严重。但美国政府未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这一问题,其人权恶果和政治根源值得深思。

    私营监狱可谓“现代奴隶制”的美国版本

      美国的私营监狱是一项由国家暴力造就的暴利产业。美国政府因无力对大量被监禁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就利用公权力将监禁事务外包给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则将这些被监禁人员当作廉价劳工,将其投入伐木、建筑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并采用增加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降低劳动报酬等方式获取暴利。私营监狱实行的实际上是通过钻法律的空子而形成的强迫劳动制。美国国内法和美国加入的《强迫劳动公约》第2条都不允许企业强迫工人劳动。但是,包括《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8条、美国宪法第13修正案等在内的相关国际法和美国国内法,都把政府为改造囚犯而分派的劳动排除在法律禁止的强迫劳动之外。由此,私营监狱游走在私营企业和管理囚犯的中间区域,其中的强迫劳动落入国家权力和社会舆论难以知悉、无法有效规制的夹缝。

      西方国家一般用“现代奴隶制”这一术语描述东南亚或非洲的人口贩卖叠加奴役剥削的现象。“现代奴隶制”的特征是群体性强迫劳动,当事人在无法了解真相和控制事态的情况下被推入非正常工作场所,从事无法选择、不能推却的低报酬劳动。将其与美国的私营监狱相比较就会发现,私营监狱的运行环节和“现代奴隶制”有着惊人的一致:作为立法机构的议会在企业主(私营监狱的经营者)的游说之下修订法律,使很多人(主要是少数族裔和有色人种)因一些小罪、轻罪而被判处徒刑,这些轻微犯罪服刑者即被送到私营监狱并从事低报酬劳动。这些私营监狱的报酬比政府管理监狱的报酬要低得多。在绝大多数国家,“现代奴隶制”都和人口贩卖紧密相连,而美国则直接采用司法体制为私营监狱提供囚犯,为其牟取暴利提供制度保障。私营监狱获得廉价劳动力无须通过非法贩卖,只需通过法律程序即可获得充足稳定的廉价强迫劳动者,这在现代文明环境下简直是天方夜谭!

      从18世纪英国将罪犯运送到美国作为劳工并强迫其劳动牟取利润起,美国就开启了营利性监禁的历史。美国独立战争后,美英之间的劳工买卖停止。美国当局需要管理劳工的方法,在此方面从事业务的私营企业即应运而生。南北战争后,“罪犯租赁制度”出现,成为私营监狱的早期形态。有学者指出,美国自立国之时即施行奴隶制,现在仍然如旧,只是形式变成了私营监狱而已。

    政府履职怠惰缺位是私营监狱存在的前提条件

      美国私营监狱出现之际,正是美国政府监狱人满为患、试图增容却难以迅速到位之时。很多人认为,政府购买服务,特别是在高度发达的自由市场经济国家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国家之所以成为国家,政府之所以成为政府,就是因为有监狱、警察、军队、司法、行政、监督这一系列公权力部门的存在。如果把国家的公权力部门都委托给企业经营,并美其名曰“激活市场”,这恐怕绝非社会进步的表现。美国为什么会出现服刑人员激增的现象?正是由于入刑标准的降低导致了被关入监狱的人越来越多。美国政府在未能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衡量社会后果的情况下,就将一些社会危害性较低的行为界定为犯罪,并且将当事人关入监狱,这恰恰是政府责任缺失、治理不力的明证。

      一般而言,在国家遇到囚犯数量巨大、监狱难以承受的问题时,应当规划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疏导社会结构痼疾,稳妥设置刑罚门槛,降低犯罪率,从源头上降低入监人员数量。但美国政府却并没有采取这种系统治理的思维。他们认为,既然政府监狱人满为患,那就建造更多监狱来容纳大大超出容量的囚犯。但是,让公众同意为此增加税收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他们提出,要么将一些未能充分改造的犯人提前释放,要么联系私营企业,将关押业务外包,以解决政府监狱人满为患的困境。由此,政府出面将私营企业引入监狱经营领域,那些商业嗅觉发达、经营头脑灵活的“企业家”便获得了从监狱经营中获利的机会和渠道。

      目前,美国拥有全世界最高的监狱关押人数(2020年关押率为7.25‰),已经表明其在社会治理方面出现了严重问题,尤其是一些社会危害性较低的人群被判刑、监禁,政府在社会管理上存在明显失当。政府借口“严厉打击犯罪”而填满私营监狱的生产岗位,造成强迫劳动的制度前提,私营监狱则借机扩大生产范围、延长生产链条,靠蒙蔽良心赚取巨额利润。此种勾结必然导致矫治惩戒低门槛犯罪的初衷无法实现。这种不深入思考、严肃面对、有效解决治理问题的模式是典型的行政怠惰和敷衍,而“现代奴隶制”则更是打着庄严正义的法律旗号、披着轻易不会被人识破的司法外衣,堂而皇之地在世人面前行走。

    官商勾结是私营监狱得以存在的核心机理

      美国监狱私营化背后隐藏着令人细思极恐的动机。在运行机制上,政府与企业联合,政府通过设立罪名、降低刑罚门槛,采用推动政治—社会刑事机制变化的方式完成“监禁大甩卖”,向私营监狱提供大量强迫劳动者。私营监狱在得到这些廉价劳动力后便开始大肆盘剥,在劳动密集行业强迫犯人从事高强度劳动以获得高额利润。由此,私营监狱在美国已成为繁荣产业,大型私营监狱不仅涉足和经营多种产业,而且挂牌上市;不仅在很多州连锁经营,而且将业务拓展到海外。

      在私营监狱介入司法之后,政府以减轻国家负担的名义对监狱私营化作出了回应。例如,1994年通过的《暴力犯罪控制和执法法》为私营监狱提供了激励,资助私营企业建设更多监狱。在私营监狱投入运营之后,其拥有者和运营者为了获得经济效益,针对立法机关和行政部门开展游说,使他们通过修改法律、移民政策和执法方式等办法,保证非暴力犯罪的入狱率。“9·11”事件后,美国政府开展的以反恐、维护社会安全为名目的“美国堡垒”行动,导致诸多穆斯林族裔遭受监禁。同时,美国政府开展的以禁毒、打击非法移民为目标的行动也导致拉丁裔族群监禁率飙升。美国政府的这些行动都得到私营监狱公司的全力支持。美国政府采取刑事司法政策中的强制性最低刑期、刑事司法系统中的量刑授权等手段造成了少数族裔的高监禁率。而这些司法的盲区、弊病,以及社会治理的盲动、错乱,则给私营监狱公司带来了巨大商机和高额利润。

      私营监狱以企业的方式运行,其运营模式与政府监狱有着很大不同。企业的第一目标是经济效益,即追求成本最小化、收益最大化。它们一方面从政府获得拨款,另一方面强迫被监禁者从事高强度、长时间、低报酬的劳动。其内外监管极为粗疏,监狱生活质量低下,甚至连服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都难以满足。被关押在私营监狱里的服刑人员动辄得咎,被延长刑期,使得私营监狱的生产链条得以继续延展,从而保证了其生产的可持续性。

      每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会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一个良治善治的政府应当不断反思治理理念,实事求是地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和维护人民权益和社会公正。如果国家没有找到有效解决问题的办法,不能对层出不穷的问题充分检讨、反复自省,而是掩耳盗铃,自诩为“全球治理的典范”,那可能就不是治理能力的问题,而是在政治制度上出现了根本偏差。

      美国的私营监狱体系以官商联动、政企勾结的方式造就了“现代奴隶制”的美国版本。他们非但不知羞耻,反而在国际社会充当人权旗手、自我标榜为“民主楷模”,动辄对他国的人权状况说三道四、指手画脚,甚至施加压力、干涉内政、颠覆政府。这种言行不一、对人对己的“双标”态度,不仅在美国政治史上留下了斑斑污迹,更给美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带来了无穷祸端和重重悲剧。

      (作者:何志鹏,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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