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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2年02月21日 星期一

    公告(中缝)

    作者: 《光明日报》( 2022年02月21日 17版)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徐培江: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6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代兵: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6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强: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6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淑霞、解宝昌、王岩: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6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许敬波: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6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沙迎春、沙文龙: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6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冰: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6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杜丽娟、牟阳: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6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姜晓阳:本院受理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2年5月6日14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兆锡、王军香:原告温锡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6000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柞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莱阳市祥瑞教育培训学校:原告赵晨宏诉你们双方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判令你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防暑降温费、社会保险费等。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682民初7388号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黄泰岳:原告乔雪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682民初72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美华:原告王熙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682民初61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公告

      姚杰:原告白福培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后奕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常州风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罗国刚(身份证号码:532125196210020516)、冯金能(身份证号:532125198607060312)申请工伤认定一案,我局于2022年2月9日作出认定罗国刚为工伤的决定:《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412工认[2022]396号);于2022年2月9日认定冯金能为工伤的决定:《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412工认[2022]395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公告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常州福恒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本局于2022年2月9日依法受理李国华(身份证号:321028197006012410)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李国华被你单位安排至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经济开发区人民西路168号的江苏鑫晟友钢结构有限公司车间内工作,2021年6月29日,李国华在从事钢结构制作过程中不慎摔落,左侧胸部受伤。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苏0412工举[2022]36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是否属工伤的全部举证材料,逾期不举证的,本机关将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2)浙0182民初215号

      李伟:原告李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归还借贷本金115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1日14时在梅城法庭3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脉网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向金梦、崔红琴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1】1643、1679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4月15日9时30分在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乡派出庭开庭审理此案(本庭地址:宝安60区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管理办公室二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913309)。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宏升家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许智扬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1】1692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4月15日9时30分在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乡派出庭开庭审理此案(本庭地址:宝安60区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管理办公室二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913309)。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生太猪肚鸡店:本委已受理许高雄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1】1693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4月20日9时30分在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乡派出庭开庭审理此案(本庭地址:宝安60区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管理办公室二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913309)。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脉网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郭晓苹、卢红梅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1】1785、1798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4月15日14时15分在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乡派出庭开庭审理此案(本庭地址:宝安60区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管理办公室二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913309)。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渔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李慧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1】1630号)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仲裁三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墨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本委已受理胡莹诉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244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4月11日9时30分在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7的新安派出庭仲裁一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尚美美发店:本委受理唐苏青、邓宇、聂停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1]1150、1151、1175号裁决书。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可自裁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自裁决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钟志松(深圳市鼎汇盛世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注销时清算组负责人):本委受理黄法斌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大浪)案【2021】507号)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钟志松连带支付申请人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差额人民币1800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布龙路钓鱼台工业区21号大浪行政服务中心B栋2楼202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范文俊:本委受理的你诉钟志松(深圳市鼎汇盛世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注销时清算组负责人)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深华劳人仲(大浪)案【2021】509号)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决定事项如下:对本案按申请人范文俊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本委将不予受理。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惠湾人社监字(2022)第297号

      裘博:你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违规领取失业补助金1200元,没有按照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大亚湾分局的要求予以退还。经向你公告送达告知书,你未提出陈述申辩。现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惠湾人社监字(2022)295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惠湾人社监字(2022)296号),要求你在15日内向大亚湾区社保局退回失业补助金1200元,并联系我局缴纳罚款36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决定,可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或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的,我局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移送法院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沙海关公告

    南沙关公字[2021]081号

      我关于2022年1月4日作出了南关缉违字[2021]00017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本关于2021年7月1日在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粮食码头附近水域查获的“三无”快艇(无发动机)以没收处理。该行政处罚告决定书正本已于2022年1月4日在我关公告栏内张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沙海关公告

    南沙关公字[2021]103号

      我关于2021年12月28日作出了南关缉收字[2021]107号收缴清单,决定对广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于2021年9月6日在广州市大学城水域查获的冻牛肉5282千克、三无快艇1艘予以收缴处理。该收缴清单正本已于2021年12月28日在我关公告栏内张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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