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合肥合纵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仁义:本局已作出济天人社伤认字〔2022〕23号焦正生工伤认定结论:2021年1月6日11时许,焦正生在单位卸货工作时不慎摔伤。当日自行处理,次日前往医院就医。经医疗机构诊断为:胸部损伤;肋骨骨折;肺部感染;头部外伤;右上颌窦前壁、外侧壁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自公告送达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之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宜宾市叙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宜宾市宇稀物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何关雨与你单位双倍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叙劳人仲案[2021]459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鄂0106执异624-630号、(2022)鄂0106执异28-30、60、61、64、104号
陈凯、湖北彩云之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周晓健、彭金文、珠海晋江创富拾贰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璁灏贸易有限公司等14人申请对被执行人湖北汉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强制执行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璁灏贸易有限公司等14人向本院申请追加你们为本案被执行人。本院已经受理深圳市璁灏贸易有限公司等14人的申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深圳市璁灏贸易有限公司等14人的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请你们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相应的抗辩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裁定。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鄂0106执异623号
段明阳:本院在执行朱文则与武汉聚乐天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案号:(2021)鄂0106执5346号],朱文则向本院申请追加你为本案被执行人。本院已经受理朱文则的申请,现向你公告送达申请执行人朱文则的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请你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相应的抗辩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裁定。
遗失声明:连江县江南镇横槎村民委员会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减资公告:北京山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2022年1月5日,股东会决议)及工商批准,决定减少现有公司注册资本。由现在的500万元减少为50万元,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所有与本公司有债权关系的企业及自然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到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京张路口东商业开发区2幢1层101室-103室申请债权债务,逾期不申请按相关规定处理。联系电话:15652487109。特此公告。
北京山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召开股东会通知 股东会发起人:北京市继世新兴建筑材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会议时间:2022年3月17日(周四)上午10时,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庆丰路德峰建工会议室,参与股东:北京大兴铁制预制厂,美国加州未来有限公司,北京市继世新兴建筑材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题:1.鉴于公司经营期限已到期,商议公司清算及解散事宜。2.商议成立清算组事宜。3.商议处理股东铁制预制厂土地使用权未实际出资事宜。4.商议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税务所基于本公司2018-2021年度未缴纳土地使用税事实要求自查、补缴及后续纳税责任分配等事宜。5.商议《关于北京金山建筑材料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房屋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办理缴纳事宜》。6.商议《关于股东北京市继世新兴建筑材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北京金山建筑材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垫资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后续处理事宜》。联系人:王红利;电话:13522117898。
北京金山建筑材料开发有限公司
召开董事会通知 董事会发起人:杨继福 北京金山建筑材料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会议时间:2022年3月17日(周四)上午10时,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庆丰路德峰建工会议室。参会董事:曾国玉(身份证:110106410105061,职务:董事,北京市大兴铁建预制厂)。杨继福(身份证:110224620725223 ,职务:董事长,北京市继世新兴建筑材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崔峙岩(职务:董事,美国加州未来企业有限公司)。吴振江(身份证:110103550827001 ,职务:董事,北京市大兴铁建预制厂)。胡立梅(身份证:110224701014224,职务:董事)。董事会议题:1.鉴于公司经营期限已到期,商议公司清算及解散事宜。2.商议成立清算组事宜。3.商议处理股东铁制预制厂土地使用权未实际出资事宜。4.商议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税务所基于本公司2018-2021年度未缴纳土地使用税事实要求自查、补缴及后续纳税责任分配等事宜。5.商议《关于北京金山建筑材料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房屋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办理缴纳事宜》。6.商议《关于股东北京市继世新兴建筑材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北京金山建筑材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垫资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后续处理事宜》。联系人:王红利,电话:13522117898
北京金山建筑材料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永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张心成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1】17362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3月29日10时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侯亮:本委已受理深圳市朴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1】17845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3月29日9时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肖志朋:本委已受理深圳市鹏广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1】18119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3月29日14时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四川省泸州市新兴建设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辜良旭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1】19034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3月29日14时在第二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恒盈泰投资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恒大地产集团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任晏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1】17679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3月29日9时在第五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通达士物流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王泰安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1】18197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3月29日14时在第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常州花香缘园艺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段丽芳(身份证号码:320421196907213940)申请工伤认定一案,我局于2022年1月19日作出认定其为工伤的决定:《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412工认[2022]290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公告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遵化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遵化市庄户村文彬建材经销处(经营者:龙文彬):本委已受理李伟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为答辨期。本委定于2022年3月31日9时在遵化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庭(地址:河北省遵化市就业局院内)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的7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武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天津逸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李宝臣诉你公司给付工资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4月18日9时在本委(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10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7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902民催5号
本院于2021年9月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江苏浩汇悦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为00100041 31181248,金额为6万元,银行汇票申请人为江苏浩汇悦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出票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解放路支行,收款人为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一份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2年1月27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江苏浩汇悦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为00100041 31181248,金额为6万元,出票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解放路支行的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江苏浩汇悦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解放路支行请求支付。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902民催6号
本院于2021年10月2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江苏永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为91000041 31491088,金额为15000元,银行汇票申请人为江苏永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票行为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盐海支行,收款人为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的一份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2年1月27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江苏永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为91000041 31491088,金额为15000元,出票行为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盐海支行的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江苏永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盐海支行请求支付。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902民催7号
本院于2021年10月2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江苏永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为91000041 31491090,金额为2万元,银行汇票申请人为江苏永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票行为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盐海支行,收款人为盐城瑞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一份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2年1月27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江苏永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为91000041 31491090,金额为2万元,出票行为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盐海支行的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江苏永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盐海支行请求支付。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锡义:原告赵君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682民初53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孟梦:原告单武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孟梦:原告韦道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聊城仲裁委员会公告
张占辉:本会受理申请人聊城市正维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的合同纠纷一案,聊仲裁字[2022]第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当事人权利义务、选定仲裁员通知书及回执。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书、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4月27日9时,开庭地点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一庭。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逾期依法缺席裁决。(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昌润南路8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3号楼12层;电话:0635—8280089)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福建罗源湾新澳港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黄谦与被申请人福建罗源湾新澳港务有限公司因劳动报酬、合同、经济补偿争议案已审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榕劳人仲案字(2021)第803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裁决事项为: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1年12月13日解除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019年9月至2021年2月的实发工资共计人民币143196.68元;三、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人民币106785元;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本委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5楼;联系电话:0591-83305716。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福建省恩鑫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刘忠炳与你劳动报酬争议案已审结。因你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付费送达榕劳人仲案字(2021)第1317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五楼)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丽水市中威鞋业有限公司:原告瑞安市方圆聚氨酯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1460号。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3月30日14时20分在本院第1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金宪库、赵云女:原告赵红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浙江省法院上网公布裁判文书范围。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3月31日9时在本院新桥法庭第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仲裁委员会公告
刘卓伟: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王正爽与你之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威仲字第0251号裁决书。本裁决已于2022年1月28日生效,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朱磊、刘媛媛:原告崔新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2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梅连兵、崔培云:原告葛树虎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3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朱保信:原告余贝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4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白素珍:原告刘加荣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30日内,定于2022年6月14日9时在本院第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陆坚强、陆坚琼、陆坚珍: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瓯海娄桥小微专营支行诉你们、陈华弟、朱丽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4月1日9时在本院新桥法庭第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温州市康冉鞋业有限公司:原告黄显镜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4月6日9时在本院新桥法庭第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斯红兵:原告陈海碧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4月6日10时在本院新桥法庭第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捷耐拓(北京)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原告温州市蓝道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4月6日14时30分在本院新桥法庭第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涛:原告陈维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4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