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彭卓义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1】18750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3月11日10时在第二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韶关仲裁委员会公告
王英:本会于2021年9月8日受理游雄与你的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韶仲字(2021)第283号)。本会依法指定由首席仲裁员竹怀军,仲裁员陈双喜、李柏智组成合议仲裁庭,并定于2022年2月28日9时开庭。2022年3月28日前作出裁决书,领取裁决书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地址为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51号,联系电话0751-8884360。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公告
蒋川:原告李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23民初11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2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公告
魏明明:原告永清县新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23民初33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4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求熙:原告永清县新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23民初33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4日16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公告
赵万军:原告利川市金杉塑业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后奕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姜明俊:原告李久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凤凰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黄正忠:原告赵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冀1082民初51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1)浙0182民初3836号
陈建振、施红林、潘峰:原告徐超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陈建振立即归还借款100000元,并支付利息20000元;要求担保人潘峰、施红林对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责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6日9时在梅城法庭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统泽:本院受理邓强与被告刘军及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726民初18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仲公告字(2021)第235-1号
泊头市盛世泵业有限公司: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青岛合力锅炉有限公司与你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青仲(2021)第235号。现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仲裁答辩通知书》《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仲裁庭组成约定书》等仲裁文书。本案适用简易程序,你的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5日内,仲裁庭组成约定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5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上述事项自公告之日起期满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B座荣柏财富中心2层,联系电话:0532-85768569。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公告
席长征:原告孙莹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结。依法向你送达(2022)辽0781民初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大凌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俊荣:原告王静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向你送达(2021)辽0781民初17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漯河市郾城区敦黄日用百货:本院受理株式会社精工油墨诉你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1)豫11知民初255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召陵区朵朵美容美发店:本院受理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1)豫11知民初464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闽清刀霞车山府祖殿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2410002742,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蔚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3290CU5R)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050061988,现声明作废。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成都煜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鸿源木业有限公司、蚌埠市银德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皖0302民初4050号原告苏州财贸双丰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我们将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国宏:原告孙桂香、孙利、孙静诉你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转普裁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2年3月21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汪祖伟、于慧:原告汪祖杰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2年3月21日15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公告
朱道云:本院受理的(2021)黔0524民初8565号原告蔡松涛与你及吉园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适用程序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2年3月14日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辉:原告高金和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028民初36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杜碧英(公民身份号码510823196906236569):原告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支行与被告蒲春天、杜碧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二被告共同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45484.99元并支付利息2334.18元(暂计算至2021年10月20日),本息合计147819.17元,并支付自2021年10月21日起至全部借款还清时止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标准应支付的资金利息(含罚息、复利)。(具体以原告信贷管理系统载明的数据为准)。2.判令二被告共同承担原告委托律师代理产生的律师代理费10311元。3.判令原告对二被告所有的位于江油市会昌巷2号富生花园1幢3单元3层5号房屋【川(2018)江油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039号】在依法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在借款本金145484.99元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以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担保范围为准)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公告
曹露:原告四川中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原告提出诉讼请求:一、判决被告立即支付欠付的2019年1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物业公共服务费2559元(1.32元/平方米*98.46平方米*20个月);二、请求依法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违约金779元(按欠缴总金额30%计算);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23日9时在剑南法庭公开开庭,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龙晓波:原告吴恬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726民初37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忠:原告鲍中海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726民初39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邓成波:原告程昌文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726民初37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益仓小站科技有限公司、王家庆:本院受理(2021)辽0192民初3003号原告宁东升诉你方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23日9时30分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市大东区非非快餐店:本院受理(2021)辽0192民初3026号原告赵宏洋诉你方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3月22日9时30分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市浑南区特紫凉皮店:本院受理(2021)辽0192民初3027号原告赵宏洋诉你方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3月22日9时30分在本院二楼五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屹尔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纽克乐博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沈阳盛新艺乐物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淼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返还合同费6828元;二、判令被告承担误课费1632元,误工费600元;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月3月29日9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本院受理原告李淼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92民初19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驳回被告沈阳盛新艺乐物业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申请人山西汾阳市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其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份且系最后持票人为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号3130005150580279、金额壹拾万元、出票人宁波八村物资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一昕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21年4月26日、到期日期2021年10月26日。自票据到期后15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依法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余才近:原告周新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3828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3月16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赏荣:原告金忠斌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2年5月30日14时30分在本院南田法庭第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沧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朱琳琳、袁晓志: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沧州依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案(2021)沧仲案秘字第0853号。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人与你们未共同选定独任仲裁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由本会主任指定曹东升为独任仲裁员。定于2022年3月10日14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现依法向你们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南充市顺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南充市顺庆区尚书坊教育培训学校:本委受理丁茜、蒋珊等11人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南顺劳人仲案〔2021〕365号-375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开庭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仲裁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3月9日9时在南充市顺庆区马市铺路266号4楼407仲裁庭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电器集团江苏斯诺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伊顿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王小飞:原告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科电力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你们、中科电力装备集团工程安装安徽有限公司、中科电力装备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中科电力装备集团安徽销售有限公司、杨坤生、朱海南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电器集团江苏斯诺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索信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江苏伊顿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欧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王小飞、翁德云:原告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科电力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你们、杨敏、杨坤生、朱海南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电器集团江苏斯诺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索信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江苏伊顿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欧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王小飞、翁德云:原告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科电力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你们、杨敏、杨坤生、朱海南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公益诉讼起诉人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与被告蚌埠市蚌山区晶晶特色汤包店产品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双方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内容如下:一、被告蚌埠市蚌山区晶晶特色汤包店于调解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向公益诉讼起诉人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缴纳惩罚性赔偿金2250元;二、被告蚌埠市蚌山区晶晶特色汤包店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通过安徽省蚌埠市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联系人:史秀峰,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联系电话:0552-3713031。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友良:原告温州市丹玛尼针织服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审理阶段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3月15日9时在本院新桥法庭第1审判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山东国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国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蚌埠大庆路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原告王友明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1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山东国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国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蚌埠大庆路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原告崔怀好诉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1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山东国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国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蚌埠大庆路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原告倪长友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1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云虎:原告王传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皖1621民初326-1号
孔祥标:原告杜兆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2022年3月8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沟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