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大黄鱼又回来了” 追踪报道之三】
“一网捞出2450公斤大黄鱼”的新闻,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为守住多年修复成果、不让竭泽而渔现象重演,连日来,浙江渔政部门密集出台相关法案,启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海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一窝蜂式捕捞。
“我们在1月18日,就已经开始了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生产‘春雷行动’的首战。”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程善永介绍,春节前夕时逢冬汛,为打击违规捕捞行为,舟山强化重点海域管控,严惩跨海区作业,严查保护区内未取得特许捕捞证的渔船和非法违规作业的休闲渔船以及海钓船舶,切实保护野生大黄鱼等渔业资源。据悉,专项行动将持续到今年6月。
“打击非法捕捞的同时,相关部门应做好对渔船的管理工作,以实现渔业领域的碳达峰、碳中和。”浙江海洋大学党委书记、东海野生大黄鱼资源修复工程首席专家严小军表示。
2021年的最后一天,宁波市象山县下发了一个“3年内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实施办法”通知,规定到2024年年底,将压减国内捕捞渔船约800艘,压减幅度接近三分之一,实现24米以上老旧渔船、蟹笼船100%削减,完成涉氨冷藏船100%整改。
减船转产之后如何保障渔民的生存与利益?象山的政策是引导减船转产船舶所有人到本县籍渔船上再就业;鼓励国有公司收购老旧渔船并实施更新改造;鼓励转产船舶所有人从事深远海养殖、陆基设施化养殖,发展绿色养殖渔业;鼓励考取海运船员证书前往商船工作;鼓励跨行业自主创业。而每一项政策的后面都有政府的真金白银做服务加持。
“渔业资源、政府政策、渔民生计三者之间的平衡,才是高质量发展的真正要义。”象山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站长任其浩说。
(本报记者 曾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