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学面面观】
开栏的话
热爱自然、敬畏自然历来是中国文学书写的重要内容。用审美的笔触描摹自然万物的表情与风情,表达对自然生态世界的深情,也是文学这门艺术形式的优长。如今,生态文明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成为广泛共识和集体行动。在新时代的火热现场,文学创作如何反映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给“生态文学”的悠久传统以新鲜的滋养,既是理论话题,也是实践命题。本版专门开设《生态文学面面观》栏目,关注最新推出的生态文学作品,并对有关话题进行辨析与探讨。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当前,我们对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文学是时代潮流的探测器和感知器。当下,自然文学特别是自然生态散文正在步入稳健的发展轨道,也以创作实绩表明传统生态理念正在文学场域受到特别青睐。
自然生态散文的蓬勃发展现状,需要我们沉下来思考一些问题:衡量自然生态散文自然与不自然、生态与非生态的尺度是什么?自然生态散文是站在自然立场“作为自然叙述”,还是站在人的立场“为自然叙述”?自然生态散文有边界吗?如果没有边界,它就是“杂拌儿”,游记散文、乡村散文、文化散文,甚至20世纪90年代流行的、在小花小草小猫小狗中品来品去的“小女人散文”,都可以囊括其中,那是多么芜杂而浮华的景观!如何构建生态整体观?怎样介入和揭示生态问题?这些都是探寻自然生态散文本体性意义和价值的路径。
追求“人即自然”或人同自然共振
一般来说,自然生态被认为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鲁枢元在《生态文艺学》中指出,自然生态体现为人与物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社会生态体现为人与他人的关系;精神生态则体现为人与自我的关系。当下盛行的自然生态散文,主要叙述人与“外在自然”的关系。“内在自然”和文化心理结构相联系,更多以“不自然”的属性,体现在社会生态和精神生态之中。
就散文而言,人与“外在自然”的关系有两个方面。一是“外在自然”的人化,包括书写人对生存环境的改造、人与人工自然的共生,也包括书写没有经过人为改造的感性自然形式,重视物与景的本体属性。二是“人的自然化”,建立在人的情感或心理机制的基础上,以植物、动物、山水、田园等作为直接的书写对象,以怡景、怡情、怡志为美学追求。衡量这些散文是否是“自然生态”的根本尺度,取决于它们是否抛弃了“人定胜天”“人是万物的尺度”等人类中心主义思想,是否以追求天地万物的和谐共生为叙述目标。
在自然生态散文中,真正的自然叙述是站在自然的立场,“作为自然叙述”。“自然”是生命性和主体性的存在,作家以“人即自然”或人同自然共振的共同体状态,实现人与自然相伴相游,居于其间且交互融合,即为“天人合一”的圆融状态。书写“大地道德”的苇岸、“极目环球苍生”的王瑛琦、“大河遗梦”的李存葆、“率先把文学即人学转而成为人与自然之学”的徐刚、被称为“中国离野生动植物最近的作家”胡冬林等,都坚持这种写作立场。
“为自然叙述”是以人的立场为基本立场。以满足人类个体的意愿为目的,作家带着既有的思想形态去观察自然,直接把文化意义、社会功用价值等附着在自然之上,是一种代言式、凌驾式写作姿态。“自然”只是写作者抒情需要的道具,对自然本源价值缺乏必要认同。这样的散文,不能称为完整意义的自然生态散文。
从“热爱自我”到“热爱景色”
从学理角度来看,还没有通行的“自然生态散文”定义,但有一些通约性的指标。程虹在《自然与心灵的交融——漫谈自然文学》中指出,从形式上来看,自然文学属于非小说的散文文学,主要以散文、日记等形式出现。从内容上来看,它主要思索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简言之,自然文学最典型的表达方式是以第一人称为主,以写实的方式来描述作者由文明世界走进自然环境那种身体和精神的体验。徐刚在《独立苍茫,中国自然文学之涌现》中提出,“自然文学”这个概念蕴含如下关键信息:以天道自然为中心;人与万类万物完整集合的大地,为家园之地;先以报告文学的形式出现;熔生物学、地理学、环境学、历史考古学,乃至哲学、人类文化学于一炉,是跨多种门类的诗性写作。
自然生态散文不同于一般的游记散文、文化散文或博物志,尽管这些都有自然风物的直观描摹,但这些自然风物只是作家承载个人感怀的道具,或生命情绪的附属,或刻录式的科普留存,自然风物本身不具备独立的价值体系。自然生态散文的确会聚焦微小物什,但这里的“微小”切口,并非如“小女人散文”那般,为了“热爱自我”进行情绪化甚至滥情化的碎片化书写,而是从“热爱自我”到“热爱景色”,即海子说的“热爱的是景色中的灵魂,是风景中大生命的呼吸”,放弃人类中心论,强调人与自然的平等,并由此寻觅精神价值。
何为“天人合一”?季羡林的解释是,“天”为大自然,“人”为人类,“合”是互相理解、结成友谊,倡导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这种明确指向,在当下自然生态散文中有大量的作品回应。苇岸写乡村田野的草木、昆虫、鸟类和风声,李娟写新疆自然风物与牧人间的生命牵绊,刘亮程大部分时间在观察黄沙梁的每一株草、每一棵树、每一朵花……这些都在验证着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介入和揭示生态问题是文学的一种责任
是否介入和揭示生态问题,如何介入和揭示生态问题,以及介入和揭示生态问题的深度与广度,是衡量自然生态散文的历史尺度。
新中国成立初期,“自然”是经济建设中可待开发的有用资源,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征服、改造、利用的朴素关系。在文学创作中,“自然”基本是一些不打紧的小点缀,“自然+人”的散文模式成为主导模式。但是,这些作品规避了自然极度恶化、自然灾害频发等现实问题,生态问题意识欠缺。
到了20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区域生态问题日益突出,以及西方生态思潮不断涌入,特别受《瓦尔登湖》《寂静的春天》《沙乡年鉴》《醒来的自然》《生活在大自然的怀抱里》《自然沉思录》等散文作品及生态思想的影响,一些具有忧患意识的中国作家开始反思人与自然的复杂关系,开始就生态问题发声。此外,一些职业记者、环境学家、人文科学家等,也在文学刊物或大众媒体上发表自然生态散文,成为书写生态问题的有生力量。
进入21世纪,自然生态观念普遍被强化。《草原》《滇池》《西部》《广西文学》《黄河文学》等文学杂志纷纷设置自然生态类散文专栏,河南人民出版社策划“绿水青山生态文学书系”,《作家》杂志连载胡冬林的《山林笔记》,《十月》杂志策划“美丽中国”生态文学评奖等,自然生态散文在时代的热风中呼啸奔腾。文学当然需要表现时代、为时代发声,但文学不能是时代的简单注释,不能被某些时代现象简单捆绑。文学的责任首先是对真实和责任发声,只有明确这样的根本,生态写作才可能“小心翼翼地接近辉煌”。
(作者:周红莉,系常熟理工学院人文学院教授,本文系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1世纪中国散文艺术范式研究”〔20ZWB004〕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