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下,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相关法律达到31件,还有100多件行政法规和1000余件地方性法规,初步形成了生态环保法律体系。
1月17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交流会在北京召开。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环资委负责同志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通过视频形式交流发言,介绍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方面所进行的积极探索与有益经验。
汇聚共识 全民参与
交流会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张力兵介绍了首都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成绩单”——
2021年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33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降低了63.1%;地表水体主要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永定河等五大河流实现贯通入海;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优良,风险基本得到有效管控;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4.6%。
“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北京在修订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时,首次组织万名代表下基层,汇民智聚共识,努力形成全民参与修条例的北京经验。”张力兵介绍,北京还组织万名代表查“三边(身边、周边、路边)”,助力生活垃圾和物业管理“两条例”执法检查,不断拓展代表参与的深度和广度,使执法检查成为三级人大联动的聚力点、代表和群众沟通的连心桥。
山西地处黄土高原东沿,被誉为“华北水塔”,生态区位十分重要。为全面推进汾河保护立法,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成立工作专班,在整合汾河流域原有3个条例基础上,自主起草《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
“条例贯彻‘系统治理’要求,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四水同治’,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水陆域全面保护。”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薛维栋介绍,条例将黄河流域治理实践中形成的以治山治水治沙治权治村为主要内容的“整沟治理”予以立法确认,同时还积极推动“整沟治理”写入黄河保护法草案。
公众满意度是最好的“镜子”和“标尺”。在黑龙江,群众对住上暖屋子有着强烈呼声。“我们深入研究办理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的议案,通过修法将居民室内供热最低温度由18℃提高到20℃。”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杨志伟说,聚焦百姓身边事,黑龙江强力推动解决水源保护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置、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整治、秸秆露天焚烧等一大批群众急难愁盼的环境问题。
互查互学 精准监督
“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如今,这句话已成流行语。交流会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崔明华围绕上海依法推动固废污染防治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做法,进行交流发言。
崔明华介绍,在生活垃圾管理监督检查中,三年共有约3.1万余人次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检查;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中,委托各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发放回收问卷36290份;在发动区人大力量上,探索了市、区人大联合检查、相邻区人大交叉检查等不同形式,推动各区人大互查问题、互学经验,实现精准监督、高效监督。
“在每项监督中,都坚持‘四不两直’做法,将高强度的暗访抽查作为主要监督方式。”崔明华说,在生活垃圾管理监督检查中,每年对全市各区进行2~3轮暗访抽查,检查200多个点位,对问题较多的场所反复暗访和“回头看”。此外,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上海以批量、专项、单项等“清单”形式和“约谈”等方式督促政府部门逐一整改。
在江西,环保赣江行活动已连续开展27年,成为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有影响、有特色的监督品牌。“环保赣江行活动坚持一年一个主题,推动解决了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主任委员吴治云说,2021年,积极策应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以“聚焦流域上下游水污染防治,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主题,组织开展环保赣江行活动,通过制作暗访专题片曝光问题,通过上下联动解决问题。
交流会上,江西还带来了“数字赋能”创新生态环境监督工作的相关经验。据介绍,依托“江西数字人大”设立的人大生态环境监督服务专区,拓宽了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反映环境问题渠道,自2021年5月上线运行以来,共收到问题410个,办结并反馈395个。
(本报记者 李睿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