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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2年01月18日 星期二

    “任务表”实现七成——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进入冲刺阶段

    作者:本报记者 温源 《光明日报》( 2022年01月18日 10版)

      本报北京1月17日电(记者温源)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记者从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17日举行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专题推进会上获悉,截至2021年年末,中央企业、各地国资委和地方国有企业挂图作战、跑表计时,实现三年改革任务70%的年度目标,取得一系列重要阶段性成果。

      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介绍,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取得五大阶段性成果:一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制度建设和实践探索实现“双丰收”,董事会制度体系基本形成,董事会建设实现应建尽建。二是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呈现新格局,完成一系列重大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有力有序清退低效无效资产。全国范围内纳入名单的“僵尸企业”已处置完成2.5万家,处置率超过95%,中央企业重点亏损子企业三年减亏83.8%。三是科技创新政策能给尽给、效果显著。各中央企业和各地普遍制定并落实年度考核加分、研发费用视同利润加回、资本金注入、工资总额单列等政策,推行“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中央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5%,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丰硕。四是三项制度改革实现大范围破冰破局,经理层成员已签订契约的中央企业子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占比分别达到97.3%和94.7%,基本建立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新型经营责任制。五是国资监管大格局加快构建。

      2022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将锁定攻坚任务进行重点推进。“2022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深度推进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切实提升董事会建设和运行质量;推动市场化机制各项措施全面走深走实,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要实现全覆盖;科技创新薪酬激励机制要更有针对性,对关键核心科技人才要大胆充分激励,打造一批原创技术策源地;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大重点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力度,不完成任务决不收兵。”翁杰明表示,要因企因地因业分类改革,推进更多国有持股超过50%的上市公司引进积极股东持股5%以上,将国有股权比例低于50%,特别要将低于三分之一的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作为重点,探索实施差异化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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