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者有心】
2021年12月初,两个剧组因抄袭道歉相继登上热搜。一个剧组因为海报出现“创意雷同和排版相似”而道歉,另一个剧组则因为道具图案涉嫌抄袭而道歉,二者先后在网上引发关注,把大家的目光再一次拉到抄袭乱象上来。
2020年12月21日,一百多位影视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联合署名发表名为《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的致媒体公开信,呼吁严厉打击和惩处有抄袭、剽窃、违法行为的编剧、导演,媒体平台应弘扬时代正气,多宣传德艺双馨的艺术家,主动拒绝有劣迹且不加悔改的创作人,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将他们从公众媒体中驱逐出去。他们还倡议:所有影视从业者要自尊自律,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原创,拒绝抄袭、剽窃、融梗,扎根生活,不忘初心,为人民发声,为人民创作,不仅在作品中传递真善美,在生活和工作中也要坚持做戏先做人,注重作品更要注重人品。
这份公开信发表时隔仅一年左右的时间,由其引发的大讨论以及对抄袭剽窃行为的抵制行动仿佛还在昨天,两个剧组就接连因为抄袭上热搜,实在令人痛心。而这样的事件并非个例,影视剧抄袭、海报抄袭、道具抄袭、游戏抄袭、服装设计抄袭、短视频抄袭、美术作品抄袭、网络小说抄袭……以“抄袭”为关键词检索网络或审视文娱圈,相关数字触目惊心。仅以《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为例,报告显示,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累计监测到3009.52万条侵权短视频,其中,独家原创作者被侵权率高达92.9%。
抄袭剽窃行为为何屡禁不止?归根结底还是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正如《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中所提到的,抄袭剽窃者拒绝执行法院的道歉判决,未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作出任何检讨,却在网络平台、电视台被捧为导师,赚得盆满钵满。而对应的,被抄袭的原创作家、编剧等维权多年却等不到应有的尊重。对于抄袭者来说,省时省力且更容易出彩,不发现万事大吉,发现了道歉了事,违法几乎是零成本。这样的“成功学”,在社会上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不仅会纵容抄袭,还会对文娱界后继者以及青少年群体造成错误引导。
面对被原创作者或网友刺破的抄袭真相,广大网友并不会接受简单的几封言不由衷、遮遮掩掩的道歉信,而是期待着更加严格的监督与管理,期待抄袭者为错误行为买单,以及买单后过而能改。唯有如此,才能形成尊重原创,拒绝抄袭的正向引导。
关于抄袭行为,从社会公序良俗角度讲,这是一种越来越普遍达成共识的失德行为,其关乎社会对人格、人品、艺德的评价。随着全社会更加注重创新、尊重原创,“拒绝抄袭”逐渐深入人心,社会大众对抄袭行为的容忍度在逐渐降低。抄袭不仅会严重影响作品的口碑,更有可能把相关主创钉上耻辱柱。相关部门、平台、机构的监测加上广大网友的火眼金睛,抄袭行为几乎很难侥幸蒙混过关。
而从法律角度讲,对于抄袭行为的惩罚也更加严格。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明确了知识产权是“专有的权利”,具有强烈的排他性;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均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分别从一般法和特别法的角度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地位。这就意味着在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抄袭侵权案件长期存在的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问题有望更好解决,对侵权责任人形成了震慑作用。
日前,在第十一届文代会、第十届作代会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寄语广大文艺工作者,要精益求精、勇于创新,努力创作无愧于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伟大时代的优秀作品。他希望,广大文艺工作者要有学习前人的礼敬之心,更要有超越前人的竞胜之心,增强自我突破的勇气,抵制照搬跟风、克隆山寨,迈向更加广阔的创作天地。这无疑是对所有坚持创新创作的文艺工作者的最大鼓励,同时也警醒着我们,照搬跟风、克隆山寨的抄袭行为绝不可取,也必须坚决抵制。
(作者:陈曦,系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