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虚假诉讼成为司法领域“顽疾”。2021年3月4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强调公检法司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协作,共同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犯罪。
专家点评:虚假诉讼通常是诉讼参加人经过通谋,虚构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伪造证据,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判,损害利害关系人利益的行为。不仅会严重损害其他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也会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挑战了司法权威,干扰司法公正,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两高两部”出台意见,充分体现了政法机关对虚假诉讼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重拳出击的决心,对于维护司法权威、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诚信社会建设以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杨震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大学教授)
(本报记者靳昊、陈慧娟、刘华东、王金虎、李睿宸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