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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2年01月02日 星期日

    10 【家庭教育促进法】

    作者: 《光明日报》( 2022年01月02日 07版)

      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2021年10月23日,家庭教育促进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从法律层面对家庭教育相关内容作出规定,使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这是我国首次为家庭教育专门立法,用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家庭教育地位,促进家庭教育科学实施。

    专家点评

    家庭教育走向法治化、规范化

      随着时代的发展,家长养育子女有了更高的目标,也遇到了更多的困境。例如,教育内卷给家庭带来很大压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问题频出,网络使用、法治意识、生活方式、职业规划、品德教育、人格健全等一系列矛盾让很多家长束手无策。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正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家庭教育方法的科学化以及家庭教育效果的最大化。所以,家庭教育不再是家务事,而是从家事变成了国事。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标志着党和国家积极主动地承担了家庭教育的国家责任,从各级政府到企事业单位,从群团组织到校外机构,都要在家庭教育领域履职履责、尽职尽责,这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之路。这一法律的出台,从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的大局出发,促进家庭教育走向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道路。

      (作者:孙宏艳,系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

      (本报记者陈鹏、刘博超、靳晓燕、李玉兰、姚晓丹、柴如瑾、邓晖、晋浩天、周世祥、杨飒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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