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八年前在山东考察时强调:“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如何以德立人、以德兴国、将道德建设贯穿社会发展各领域,是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重要的时代课题。中华美德若要深入人心,形成自觉践行能力,进而塑造社会,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扎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中,扎根于民众日常生活方式之中。打造一种与中国道路相匹配、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可对接的东方伦理型生活方式,这是“两创”在实践层面上的总体归宿。
儒家文化对中国道路的影响
“中国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在应对“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经过流血牺牲和艰苦奋斗,在改革开放实践中成功探索出的一条新型的、独特的、系统的社会发展道路。走上这条中国道路,是党的坚强领导和人民的选择,也离不开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的滋养。
中国是一个五千年一以贯之的文明体系,是一个超大型、多民族、长历史的国家,有着巨大的治理难度,在历史上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传统。这一传统表现为“大一统”的国家、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和以儒家学说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儒家学说对塑造这一治理体系起了重要作用。“大一统”理念被儒家视为“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这实际是对几千年中国历史经验教训的经典总结。任何一个政权,都有义务维护这个大一统的局面。如果无法维系这种大一统局面,就会丧失执政的合法性。而维护这样一个超大体量、超大规模的国家,就必然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就必然需要建构一个政府主导型社会。这一构造在近代以来依然成立:中国依然必须是一个“大一统”的国家,中国只能由中国共产党这个强有力的有组织的核心力量来全面领导。
中国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既是由中国特殊的国情所决定的,也与中国悠久的历史传统分不开;既是经过现代化的,也是与传统相对接的。中国道路的独特性和优越性是毋庸置疑的。我们现在面临的重大课题是应该在民众生活方式方面,提出新的概念,打造与中国道路相适应的新型生活方式,为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提供载体和支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必须和生活方式的建构联系在一起。
古典儒家生活方式的意义与价值
传统儒家学说的本质是一种带有典范意义的社会发展理论。从个人的安身立命,到整个社会的总体设计,儒学都有系统完善的规划,提出并实践了一套关于社会制度演进的系统理论。
儒家文明强调德性伦理,推崇义务本位、角色伦理,更多依靠修养、自律等内在约束。儒家学说因其所成功建构的生活方式而长久存在。数千年来聚族而居的农耕社会,决定了中国人的生活遵循血缘亲情的原则,以“尊尊亲亲”为核心要义,表现为尊老敬上、克己自律、他人优先、讲信修睦等言行品质。根植于家庭价值的“尊尊亲亲”原则,经由儒家提升至道德自律的要求,不仅进一步推演为古代中国以德治为主的治国方略,事实上也成为传统儒家生活方式的本质。
古典儒家生活方式的特征是以德性为核心、以伦理为本位、以人情为重心。它蕴含着三组富有张力的矛盾:首先是功利与道义,儒家不拒绝功利追求,但主张彻底的道义立场;其次是家庭与国家,儒家以亲情为基础,但有推己及人、由家而国的情怀;最后是日常与超越,儒家的终极追求,需要在日常生活中践行、实现。这赋予了儒学超越古今的恒定价值和未来发展的无限可能。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儒家的合理性曾不断地遭遇危机,但总能依靠这种灵活的张力和整体的架构消融紧张与冲突。我们的行为逻辑、处事理念,至今依然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而与西方的生活方式有着明显的差异。
东方伦理型生活方式的基本特征
以古典儒家生活方式为基础,打造与中国道路相匹配、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可对接的新型东方伦理型生活方式,能够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一个目标。笔者认为这种新型东方伦理型生活方式应具备如下六个特征:
一是人伦情义。“人伦”是以伦理为纽带的社会关系。儒家的道德准则是从人际关系推演出来的,既照顾到了个体自然本能的感情需求,也有面向社会国家的道义责任,可以概括为“情义”。传统中国的人伦情义经过了现代化和市场经济的考验,富有温情、亲情、人情、友情,仍然是东方社会的特点,“有情有义”仍然是社会上赞扬一个人的重要道德标准。
二是君子人格。“君子”是儒家所推崇的理想人格,包括独立意志、自强不息、内省修身、立己立人、和而不同、温柔敦厚、宽容博大等价值品行。君子人格理想对中国文化的基本价值观念、民族精神的形成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至今仍是人们辨是非、论善恶的基本标准。东方伦理型生活方式的核心,在个人层面就是塑造有教养、有操守、有追求、有境界的君子。
三是家庭本位。“家庭”是中国社会生活和政治治理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儒家文化重视家庭的作用,强调所有的家庭成员都对自己的家庭和家族负有责任与义务。“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中国家庭对个人提供的温情和支持,是优于西方的个人本位的。尽管近代以来传统家庭伦理关系受到很大冲击,但是中国人对家庭亲情与家庭价值的重视并未动摇。家庭本位是中国其他传统价值观念的基础。
四是礼仪规范。“礼仪”是儒家理念在社会实践中的直接表现。传统中国被称为“礼仪之邦”,上至国家外交,下至个人生活,都重视礼节和仪式。即便是经过西方礼仪传入的冲击,传统礼节仪式及其教育仍然长盛不衰。可以说,在待人接物、婚丧嫁娶、传统节日等日常礼节仪式中,都承载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
五是道义经济。儒家的经济理念是“道义经济”,追求道义至上,保障基本民生,为经济活动和利益追逐设置伦理界线。儒家追求的道义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总体理念上是一致的:防止两极分化,维系社会和谐,是两者的共同追求。
六是法治社会。中国古代“纳礼入律”,形成了以法律儒家化为特色的“中华法系”,其中蕴含的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深刻影响到当代中国法治理论与实践。东方伦理型生活方式必须建立在现代法治基础上,并必须凭借法律规定纠正传统儒家生活方式的弊端,保障个人权益,规范人情关系。
总之,东方伦理型生活方式,是一种现代范畴内的生活方式。如果说它和传统生活方式有联系,那么可以说它是儒家生活方式的现代版,而不是儒家生活方式的原样再版。
(作者:王学典,系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执行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