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论坛】
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我们都要坚定不移做好自己的事情,不断做强经济基础,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坚持多边主义,主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为我们做好当前经济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党中央对于高水平开放的态度是一以贯之、不断深化的。在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临全球政治经济与国际战略格局深刻变化的形势下,在全球经济秩序与格局新旧交替、国际分工与产业链重构不断深化、国际经贸体制与贸易投资规则博弈日趋白热化的当下,高水平开放的意义尤其重大。深刻认识高水平对外开放对于我国继续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作用,对于改善我国国际经济环境,稳定宏观经济大局,维护经济全球化大势与国际产业链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水平开放对于促进深层次改革具有关键性作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中国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实现,仍然需要改革开放。纵观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的历史,可以说,改革与开放相互促进、密不可分。改革是开放的前提和基础,开放则是改革的保障与推进器。然而,改革开放伴随着剧烈的结构重组和利益调整,从来不可能一帆风顺。特别是在中国的改革进程已经进入深度结构重组和利益调整深水区的当下,改革的难度也在不断加大,体制性阻力在增强,迫切需要为改革注入新的动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对接国际经贸规则,自然要求国内的经济体制、制度和相关政策做出相应的调整、改革。党中央扩大开放的坚定决心和中国在开放中所做出的庄严承诺,会成为打破各种阻力、冲破各种利益藩篱的制胜关键。这特别突出地体现在中国加入WTO极大推进中国改革进程上。而今,在入世20周年之际,中国又面临着深层次改革的艰巨任务。以制度型开放推进体制改革,将大大加快改革进程,通过改革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助力经济大局稳定。
高水平开放对于改善我国的国际经济环境具有重要影响。当前全球经济与战略格局的变化剧烈而深刻,新的全球经济格局与结构正在形成之中。世界上每一个国家都在力争引领、影响或者顺应这一变革,为自己在变革中争取更大利益。作为世界最主要经济体之一,我国自然不会缺席这一新格局的构建过程。不过,应当认识到,不同国家对于未来新的国际经济秩序与格局的看法和期待并不相同,某些方面还分歧巨大。其中,以美、欧、日等主要发达经济体与中国等发展中新兴经济体之间的分歧尤为明显。未来的全球经济秩序有可能通过各种利益的博弈与妥协达成一致,也有可能因分歧过大而走向脱钩和分裂。在我们看来,分裂和隔绝不符合世界各国利益,违背经济规律,尤其不符合处于快速发展与追赶中的中国的利益。要促进统一的全球化经济体系形成,避免分裂,我们一方面要坚持我国的基本原则与利益诉求,另一方面也要顺应国际经贸制度与规则的发展趋势,补上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短板,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创造重要条件。
高水平开放对于我国宏观经济稳增长具有明确的积极效应。以今年的情况看,由于疫情、各种灾害的影响,加之去年经济发展基数因素,我国经济增长呈现明显的前高后低趋势,消费和投资都遇到一定困难。然而,今年以来,我国的外贸和利用外资却呈现出良好的强劲发展势头。今年1至11月,货物进出口同比增长22.0%;吸收外资同比增长15.9%,按美元计则达到21.4%。对外经济方面的亮眼表现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这种增速固然有国外疫情因素的影响,但我国在高水平对外开放领域的努力,也是重要因素之一。在经济双循环格局下,越是国内经济发展遇到困难和挑战,越是要充分利用外循环,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际上,高水平对外开放所带来的资金、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过去和将来都是我国经济高质量稳定发展的确定的积极因素,都为形成更加开放、自由、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奠定了基础,也为经济稳增长奠定了基础。
高水平开放对于推动贸易投资发展、稳定国际产业链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经济面临的一大压力是供给冲击。稳定宏观经济大局,就要稳定供给产业链、价值链,保障包括能源等初级产品在内的贸易稳定,保障国内外市场与产业联系的畅通。近两年来,我国在高水平开放方面作出巨大努力,取得重大进展。RCEP将于明年初正式实施,我国与欧盟完成全面投资协定谈判,正式提出申请加入CPTPP,国内自贸区和自贸港建设持续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推进,这些都为我国出口市场扩大和贸易投资条件改善进而为宏观经济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未来,保障我国市场开放水平不断提高,保障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外资企业的国民待遇,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竞争中性,保障绿色低碳发展和企业的社会责任,对我国经济将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而这些要求,也正是当今各种国际贸易投资协定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安排的核心内容,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要义和主题。
(作者:王跃生,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