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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1年12月20日 星期一

    《孔子诗论》与早期《诗经》学的嬗变

    作者:李林芳 《光明日报》( 2021年12月20日 13版)

      《孔子诗论》为《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中的一篇。上博馆藏的这批竹简在1994年初发现于香港文物市场上,并于同年经上海博物馆出资收购及获捐赠,总计入藏竹简1200余支,35000余字。简文为楚系文字,时代在战国晚期,推测为楚国迁郢都前贵族墓中的随葬物。从2001年起至2012年止,共已陆续刊布九册。其数量庞大,内容丰富,涉及诸多学科,对相关研究均产生了重大影响。《孔子诗论》即属首先公布者,包括29支简,计约1006字。这批简较多残断,其序列难以判定,文字部分也有许多缺失。其中内容皆系孔子对于《诗经》篇章、诗句的评论之语,整理者据此定名为《孔子诗论》,学界亦称《诗论》。因其文不见于传世文献所载,而所保存的又是先秦时期《诗经》文献的样貌,及早期儒家对于《诗经》的诠解,故而显得弥足珍贵。自从2001年正式公布起,此篇简文即受到广泛关注,学者已从多方面、多角度对其进行研究,如字形、序次、篇章、文义等,俱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在众多研究中,与《诗经》学史有关的方面特别值得关注。在此之前,我们对于《诗经》的了解主要来源于传世文献,且主要为成于西汉初年的《毛诗》;出土材料有阜阳汉简《诗经》、汉石经《鲁诗》残石和其他文献中零散的引《诗》内容等,总之先秦时期的论述相对比较有限。《孔子诗论》却直接反映了先秦《诗经》学的面貌,极大地补充了早期儒家学派对于《诗经》的理解和阐释。自被公布起,学者们即已注意到其中内容与汉代《诗经》学颇有不同之处。不过,相较于不同,我们还留意到二者在背后亦有隐微的联系可为发掘。关于这一点,常森先生已有论文《新出土〈诗论〉以及中国早期诗学的体系化根源》从诗学体系的层面展开了讨论。我们于此也就《周南·关雎》进行一个案研究,从具体诗作的阐释变化中探析先秦至汉代《诗经》学的变化游移及隐微联系之处。

      《孔子诗论》中多次提到《关雎》。其中一段较为具体的文字云:“其四章则喻矣。以琴瑟之悦,拟好色之愿。以钟鼓之乐,(合二姓之)好。”(释文及所补文字据常森《简帛〈诗论〉〈五行〉疏证》)大致而言,此句的意思是说,诗中用琴瑟的欢愉,来表达友爱淑女的心愿;用钟鼓的音声乐曲,来举行合二姓之好的婚礼。值得注意的是,《诗论》于他处对该诗亦多有评议,如云“《关雎》之改”“《关雎》以色喻于礼”“《关雎》之改,则其思益矣”“反内于礼,不亦能改乎”。故《诗论》对于《关雎》的基本态度是认为与“改”相关,其中思想有所进益,最后乃归结到“礼”上。再结合对于“四章”的评论,可见在《诗论》的理解中,相关章节之意为由爱恋淑女而至步入婚姻;由情爱始,而归至婚礼终;大旨是以“色”来说明须得守礼。

      这时再回顾传统《诗经》学对于《关雎》的解释,即可发现明显有异之处,及某些暗中的关联。由于《诗序》一上来就下定义:“后妃之德也。”其后的阐释诸家也大都没有离开此一藩篱,基本皆从政教立论:与君后礼法相关,而与男女情感几乎无涉。不过在今最早的对于《诗经》的完整注释《毛传》中,尚能见到些许痕迹。《毛传》虽然亦以后妃之德释说此诗,但仍言“后妃说乐君子之德”,尚见喜爱之情;言“是幽闲贞专之善女,宜为君子之好匹”,亦有婚配嫁娶之意;且释“服”为“思之”,仍存思念之心。然而《郑笺》解诗则全然不同。其意以为此诗言后妃以德感化,三夫人等能和好众妾之怨者;且后妃求贤女,与之共己职事。换言之,在《郑笺》中,不仅不见男女之爱,亦不见婚礼之成,全为后妃之品德与行事。虽然《郑笺》常以礼释诗,有“按迹以求性情”之讥;但在此处其所引礼乃庙堂之大礼,而非亦可施用于常人之婚事,是故其义与《诗论》所言有着根本的不同。

      如上状况在《诗论》所专论的“四章”之中也有具体体现。尽管学者们对于“四章”有不同的说法,但基本认同论中指的就是今本的最后处,即“琴瑟友之”和“钟鼓乐之”两段。细味《诗论》之意,可见其将此二事理解为前后递进关系:先由琴瑟使之喜悦,表达内心爱意;继而进至钟鼓礼乐,双方步入婚姻。这一点在《毛传》中尚有些许的遗存。对于“琴瑟友之”,其注云“宜以琴瑟友乐之”,乃亲爱之、使之愉悦之意;对于“钟鼓乐之”,其注云“德盛者宜有钟鼓之乐”,进而与品质相关联,略微有所不同。然而注文中的“友乐之”,已有将二事互文并说之嫌。《郑笺》则注为行礼时琴瑟钟鼓齐鸣,乃合并为一事而说之,与《诗论》所言则已全然大异。

      从总体上看,《诗论》中完全不见政教之意,亦不见美刺之说,与汉代《诗经》学的阐释原则有着显著的不同。《论语·八佾》:“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结合《诗论》,该句所指或即为《关雎》中表现的男女感情,喜爱悦乐而不过分沉溺,辗转思念而不过于伤悲,总之最后返归于礼。《诗序》据之敷衍,融入政教内涵,云“是以《关雎》乐得淑女以配君子,爱在进贤,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则已将《论语》原先明白有机的理解分析得支离破碎。然而《郑笺》进一步拧曲其义,以为“哀”乃“衷”字之讹,如此则与孔子之论更难切合了。

      由于《关雎》居三百篇之首,历代学者大都以“后妃之德”释之,从而湮灭了其中所体现的男女感情。如朱熹《诗集传》即以此诗为“宫中之人”而作,用以咏太姒之“幽闲贞静”的美好品德。方玉润《诗经原始》则驳斥了《诗序》“后妃之德”及《诗集传》之说,以为“周邑之咏初昏者”,其实反而较近古义。现代学者则多重视其中所体现出来的爱恋之情、追求之思,而一般不会附赘由“色”归于“礼”的意味。总之,《诗论》中所体现出来的对包括《关雎》在内的诸诗篇的理解层次是很丰富的,且与后世的诠释多有相当的不同。这些理解在汉代《诗经》学中或已化为残影,或成为破碎扭曲的重构。由于先秦论说诗义之文献本身的消亡,后世对于诗的理解也只能主要建立在汉代《诗经》学上——或遵之,或驳之,却难以与更早的理解建立联系。如今《诗论》的问世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了解先秦儒家《诗经》学说的重要窗口,从中正可目睹其时对于《诗经》诸篇阐释的纷繁复杂的样貌。这不仅有助于我们完整地梳理《诗经》学史的早期发展演变途径,而且有助于从更丰富的层面理解诗篇文义,从而使我们做出更为贴近原义的解读。

      (作者:李林芳,系北京大学中文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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