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结果。根据最新医保谈判,本次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后,将有74种新药被纳入目录,11种药品被调整出目录;67种目录外独家药品谈判成功,平均降价61.71%,降价幅度再创历史新高。本次调整后,最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上的药品总数已达2860种。
医保谈判,牵动人心。因为医保谈判的结果,决定着医保药品目录上的药品种类,决定着目录所列药品的价格,因而与全体国民的医疗健康保障息息相关。现代以来,医疗保障,是一个国家的最重要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国家公共财政的正当性基础和逻辑基础,也是最大的国家政治经济议题,由此也成为政府在和平条件下进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
在中国,现代化的国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还远未完善,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看不起大病和罕见病的现象并非个别,现有医保体系的保障水平和保障程度也远未到位,所有这些都构成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主要和重要内容。因此,以国家医保的建制性力量来规范医保体系发展,以尽可能小的成本提高医保覆盖面和保障程度,就是国家医保部门的应然责任。
当然,在国家公共财政持续加大医保支出占比的情况下,医保的建制性力量无疑会逐渐加大。但是,建制性力量再大,也仍然要保持各方利益的平衡,由此实现医保体系保障水平和保障程度的最大化,使国家医保制度走上保障程度不断提高且可持续的良性发展轨道。这个目标体现在医保谈判中,就是利用医保药品目录这一医保体系的准入门槛,充分挤压药品从药厂到使用者过程中的中间环节水分,既保证使用者以合理价格用药且持续有药可用,又保证药品研发和生产者的合理利润,保证其研发投入的空间和动力。
客观而言,当前药品价格,尤其是那些未经医保谈判的有一定疗效的独家药品的价格,仍然存在很大的水分,其必要成本和合理利润以外的价格,大多为中间环节交易费用所占。所以,在医保谈判中挤水分,仍然是医保谈判的一项重要内容。不过,从此次医保谈判也可看出,为药品生产者留有合理的利润空间,进而激励药品生产者进行新药研发生产,使独家药不独家、使特效药形成竞争局面,从某种程度而言,这是更加有效的挤水分方法。并且,这样的挤水分,也不至于出现药品价格下来了、药品却不见了的尴尬局面。
经过几年医保谈判,医保谈判的目的越来越清晰:挤掉药品从药厂到使用者中间环节的价格水分而不是药厂的合理利润。
(作者:洪 纶,系媒体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