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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1年12月07日 星期二

    加强国际合作 践行互利共赢

    作者:王晓红 郭霞 《光明日报》( 2021年12月07日 16版)

      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第143个成员,这不仅标志着世贸组织由此成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广泛参与、真正意义的世界多边贸易组织,也是我国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使我国开始对标国际经贸规则进行全面体制改革和制度型开放,加速向市场经济转型,通过与国际规则接轨融入全球市场体系和产业分工体系,成功将我国的资源要素禀赋与国际产业转移的重要机遇紧密结合,提升组合全球资源要素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深度融入全球价值链,促进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和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同时,我国严格履行承诺,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世界各国提供超大规模市场、分享发展机遇,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贡献者和有力推动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20年,是中国深化改革、全面开放的20年,是中国把握机遇、迎接挑战的20年,是中国主动担责、造福世界的20年”。

    对接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开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程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按照世贸组织的要求在贸易投资管理体制及知识产权、国有企业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改革,大规模修订和废止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相适应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新的法律法规,其中,中央层面清理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2300多件,地方政府清理政策法规19万多件,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基本框架体系奠定了重要基础。

      推动外贸自由化便利化改革。一是修订对外贸易法,确立了我国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基本原则。2004年4月我国对标世贸规则有关条款修订了对外贸易法,增加了缔结或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贸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对外贸易调查、对外贸易救济、对外贸易促进等相关内容。二是放开外贸经营权,实现了我国外贸体制的转变。2004年7月进出口经营权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打破了传统的外贸经营体制,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敞开大门,极大增强了外贸主体活力和国际竞争力。2004—2020年国企、民企、外企占外贸总额比重分别由29%、14%、57%调整为14%、45%、39%,民营企业成为外贸经营的主力军。2002—2012年货物出口额由3256亿美元增至20487亿美元,2020年达25900亿美元,源源不断地为世界提供物美价廉的中国制造产品。随着贸易顺差积累,2002—2020年我国外汇储备额由2864亿美元增至32165亿美元。三是逐步下调进口关税。2001—2010年我国货物关税总水平由15.3%降至9.8%,已全部履行降税承诺。此后我国仍自主降低关税,目前关税总水平为7.4%,贸易加权税率为4.4%,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2021年关税高于15%的商品不足4.5%,远低于2017年的13.9%。尤其是对42个最不发达国家97%的税目提供免关税待遇,促进了这些国家的商品出口。此外,除农产品按谈判结果实施关税配额外,进口配额等非关税壁垒也相应取消。

      大幅放宽制造业外资准入。我国多次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缩减限制和禁止类项目,2017年完全对外资开放的制造业有22个大类、167个中类和585个小类,分别占制造业的71%、93.3%和96.1%,2020年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中制造业仅4项。同时,我国还遵循“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修改了“三资企业”法,大幅取消对“三资企业”的限制性规定。如,2001年修改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删除了合营企业所需物资应先在国内购买及外汇收支应保持平衡等规定。制造业基本全面开放使我国成为跨国公司投资的一片热土,我国将大规模、低成本的劳动力优势与跨国公司制造业转移充分结合迅速进入国际分工体系,大幅降低了全球制造业成本,并推动我国成为世界制造中心。1997—2001年我国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由281.2亿美元增至309.1亿美元,年均增速为2.4%;2002—2010年由368亿美元增至495.9亿美元,年均增速达3.8%。2010年我国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制造大国,2018年制造业约占全球比重的30%,成为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

      积极扩大服务业开放。按照入世承诺,我国不断推动建筑、旅行、运输、分销、金融、保险、咨询、电信、信息技术、知识产权、文化等服务贸易领域开放,不断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按期取消服务领域的地域和数量限制,扩大外资经营范围。如,2001年修订的《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取消了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地区由国务院确定的规定,2002年颁布的《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外资金融机构可经营中国企业和自然人全面外币业务。在世贸组织分类的12大类服务部门的160个分部门中,我国承诺开放9大类的100个分部门,接近发达国家成员承诺开放108个分部门的水平,截至2007年我国已全部履行。目前,我国已开放近120个分部门,超出了承诺标准。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我国按照入世承诺修改了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如,2001年修改的商标法将商标专用权主体扩大到自然人,并完善了相应赔偿措施,著作权法对国内外著作权保护一视同仁等。

    探索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迈出新步伐

      我国并没有止步于履行入世承诺,而是积极探索以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推动高水平开放和深层次改革,以制度型开放为引领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不断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

      第一,积极加入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伴随以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为核心的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数字技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数字经济强势崛起,迫切要求国际经贸规则向更自由化便利化、更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的方向创新变革。2020年11月我国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其中服务贸易开放部门达122个,较入世承诺增加22个。2020年12月《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已经完成,该协定大幅取消金融、云计算、医疗、物流、商业服务、环境等服务领域的准入限制,促进人员、数据、资金跨境自由流动,将有力推动中欧双边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发展。2021年9月我国正式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开启制度型开放新的里程碑。CPTPP高标准自贸协定代表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的发展方向,其主要特点是以“三零”(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为基本框架,除货物贸易零关税、开放市场准入外,还涉及竞争中立、国有企业、补贴、投资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政策、环境保护、争端解决机制、监管一致性等边境后规则及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新规则,这些既给我们带来新的挑战,也要求我们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2021年11月我国还申请加入了《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第二,深化贸易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自2013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以来,我国不断压缩负面清单,由最初190条缩减至2020年全国版33条、自贸试验区版30条、自由贸易港版27条,全部取消金融领域准入限制,不断放宽电信、医疗、教育等服务业领域准入限制。2020年颁布的外商投资法为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为稳定外资发展提供了透明、可预期的环境。我国积极开展服务贸易创新试点工作,2020年8月出台《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提出了八大试点任务和122项具体举措,重点在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推动服务贸易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新业态和新模式发展等方面加强探索。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已出台。

      第三,自贸试验区成为开放压力测试和探索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的试验田。自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我国已经设立21个自贸试验区。自贸试验区针对自身特点在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监管方式创新、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及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规则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了278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2021年1—7月21个自贸试验区进出口额、实际利用外资占全国比重分别为16.6%和17%,同比增长42%和33.5%。

      第四,海南自由贸易港成为高水平开放的新标杆。2018年4月我国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这是党中央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作出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海南将建成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按照“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原则,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制环境,实现贸易、投资及跨境资金流动、人员流动、运输来往的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这些措施将促进贸易投资及人员、技术、资金、数据、服务等自由跨境流动,尤其是消除涉及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跨境交付、境外消费方面制约服务贸易发展的障碍。

    与世界共享开放型经济发展成果

      我国通过对接世贸规则释放了改革开放的制度红利,促进了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复苏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主要贡献者。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经济总量由世界第六位上升到第二位,货物贸易由第六位上升到第一位,服务贸易由第11位上升到第二位,利用外资由第六位上升到第二位,对外直接投资由第26位上升到第一位。与此同时,世界各国也分享了我国经济发展的红利。

      让世界各国分享超大规模市场发展机遇。我国货物进出口额由2002年的6208亿美元增至2020年的46559亿美元,年均增长11.8%,覆盖200多个国家,是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2009—2020年我国连续12年成为全球第二大进口国,货物进口额由2002年的2952亿美元增至2020年的20660亿美元,其中吸收了最不发达国家商品出口的25%,成为这些国家的最大出口市场。我国是全球最大的中间品进口国,2019年在全球中间品进口占比达14.4%,高出美国3.5个百分点,是对全球供应链体系稳定贡献最大的国家。2018年我国开始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这是世界第一个以进口为主题的国家级展会,在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横行、经济全球化逆流涌动的背景下向世界各国搭建起分享中国大市场的重要平台,为推动各国经济复苏和贸易增长提供了机遇。2018—2021年进博会成交额由578亿美元增至707亿美元,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参展回头率超过80%。进博会为全球提供了贸易投资平台,使越来越多的展品变商品、展商变投资商。

      为发达国家提供巨大的服务出口市场。2020年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6617亿美元,连续七年居世界第二位。2002—2012年我国服务进口额由465亿美元增至2813亿美元,自2013年起成为全球第二大服务贸易进口国,2020年服务进口额达3810亿美元。2013—2020年年均服务贸易逆差超过2000亿美元,美国、欧盟等发达经济体是主要逆差来源国,为促进其经济复苏和就业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成为世界跨国投资的巨大引力场。2002—2020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额由527亿美元增至1493亿美元,年均增长6%,全球占比增至15%。利用外资质量不断提升,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转变,由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变。2002—2020年第一、二、三产业实际使用外资占比由1.95%、73.48%和24.57%转变为0.3%、24.5%和75.2%,2020年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27.6亿美元,占比达28.6%。外资规模增长和结构高级化,反映出我国在产业、市场、人才、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综合优势给跨国公司带来较高收益和稳定预期。

      为发展中国家输出优势产能、技术和服务。2002—2020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由27亿美元增至1537.1亿美元,2020年分别占全球流量和存量的20.2%和6.6%,由外资净流入国成为外资流入和流出均衡发展的国家。截至2020年有2.8万家境内投资者在境外设立企业4.5万家,分布在189个国家和地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89.1%分布在发展中经济体,这些投资带去了我国的优势产能、技术和服务,有力支持了发展中国家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建立工业化和信息化体系与扩大就业。

      为自贸伙伴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截至2020年10月我国与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9个自贸协定,我国与自由贸易伙伴之间90%以上的贸易实现零关税,服务贸易开放度高于入世承诺标准,通过不断提高开放水平实现了互利共赢。2012—2020年自贸伙伴占我国外贸总额比重由12.3%增至35%,2020年在疫情导致全球贸易投资深度衰退的情况下,我国与自贸伙伴的贸易额增长3.2%,我国对外投资的近70%、吸收外资的84%在自贸伙伴之间进行。其中,与东盟贸易额由2003年的780多亿美元增至2020年的6851亿美元,连续12年成为东盟最大的贸易伙伴。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一带一路”倡议遵循“五通”理念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是我国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动实践。截至2021年8月我国与172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200多份相关合作文件,与十多个国家签订第三方市场合作文件。“丝路基金”与欧洲投资开发银行建立了第三方合作的市场基金。2020年我国发起设立的亚投行已有103个成员,累计批准投资金额超220亿美元,其中贷款前四位用于南亚、东南亚、西亚和中亚地区的基础设施投资。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大幅提升了我国与沿线国家的设施联通、贸易畅通、产能合作和装备合作水平,促进了沿线国家经济发展。2013—2020年我国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累计9.2万亿美元,占我国货物贸易总额比重由25%升至29.1%;对沿线国家累计直接投资1398.5亿美元,在沿线63个国家设立境外企业超过1.1万家,沿线国家在华实际投资累计约600亿美元。疫情之下的2020年,我国与沿线国家贸易投资逆势上扬,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225.4亿美元,增长20.6%,总量占比14.7%;对沿线国家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911.2亿美元,总量占比58.4%。2015—2020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累计实现服务贸易5714.5亿美元;其中,服务出口1989.6亿美元、进口3724.9亿美元、贸易逆差1735.3亿美元,成为沿线国家重要的服务出口市场。

      “一带一路”建设极大促进了我国中西部内陆地区开放水平,形成了海陆并进、东西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尤其是中欧班列开辟了连接我国与欧洲的陆路贸易通道,形成了沿线国家铁路、海关协调监管的国际合作新机制,尤其成为疫情期间保障国际供应链安全的重要通道。同时,中欧班列促进了新疆、广西等沿边地区的通道经济、口岸经济、枢纽经济产业化发展,加快了大湾区、长三角等东部加工制造业落地,拓展了内陆城市对外开放新空间。目前中欧班列已通达23个国家的168个城市,2015—2020年运送货值占中欧货物贸易比重由1%增至7%,2021年上半年共开行7323列,增长43%;运送货物70.1万标箱,增长52%;累计运送防疫物资1232万件和9.6万吨。西安、乌鲁木齐、重庆、成都、郑州等5个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占全国开行总量的63%。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年创造的经济奇迹是多边主义的胜利。它向世界证明,只有坚持多边主义,才是促进全球经济共同发展的人间正道,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只能将世界经济带入泥潭。我国将按照“三个原则、五点主张”积极支持世贸组织改革,坚定维护世贸组织多边贸易体制非歧视和开放的核心价值,坚持公平贸易规则,保障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利益,遵循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主渠道地位,为全球多边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作者:王晓红、郭霞分别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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