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言忆语】
文物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是上级机关履职尽责的重要手段,也是下级接受指导查找问题的必要途径,对文物安全管理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然而具体到实际工作中,督查的方式和套路呈现出一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倾向。主要表现为:层层开会层层发文,会议来、文件去,上下口径一般粗;层层签订层层卸压,责任书满天飞,到了基层堆成山;
层层检查层层传导。有的基层领导一天要接待几个检查组,哪里还有精力抓落实,压力是传导给了基层,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却推来推去。更要命的是,检查组大多是机关工作人员和一般性专家,文物保护单位电线是否老化、荷载是否过大、消防系统是否正常、防雷装置是否起作用等专业性很强的问题,往往很难被发现;
层层通报层层整改。机关是把派出多少人次、检查多少场所、发现多少苗头、整改多少隐患当作成绩。虽说警钟要常鸣,但始终让基层处于这样的高度紧张状态,更容易让人疲劳乃至麻痹大意,久而久之会适得其反。可笑可悲的是,有些历史建筑的火灾就是在检查组走后不久发生的;
层层查账层层免责。检查组一来,会议桌上就堆满了各种台账,少则十几本多则几十本,基层单位都把台账当成了问责的护身符。
以上种种安全督查方式,不解决实际问题,基层不胜其烦又倍感压力,怨声载道。不少文博单位同志反映:都什么年代了,这种套路早该换换啦!问题表现在基层,但根子是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习惯于老理念、老套路,不创新、不尽心。要根本解决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担当作为:
一是善用暗访查找真相。一把钥匙开一扇门,方法得当事半功倍,方法欠妥事倍功半。在国家重要会议召开、重大活动举办、法定节假日、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博物馆文物被盗、重要文化遗产被毁、重要的地下文物被破坏等时间节点,由各级文物行政部门领导带队下基层开展安全督查,更多的是体现一种姿态,而暗访却可以真正发现问题。邀请社会第三方有重点的进行暗访,可以摸查到真实情况,有助于找出根源,也能让基层把更多的精力放到落实上。
二是动员群众参与监督。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社会各方共同监督,是抓安全管理既传统又有效的手法。现实中许多问题的线索,如田野文物被盗、擅自修缮文物、未经考古私自开工建设破坏了地下文物等,有不少是通过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获得的。安全工作需要群防群治,群众发动得好、激励措施到位、举报渠道畅通、执法结果公开,无疑是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用人民群众的力量让违法者无处可藏,违法行为无法掩盖。
三是专业检测专业人做。文物保护单位的电线是否老化、荷载是否过大、消防系统是否正常、防雷装置是否起作用,这些判定属于较强的专业技能范畴,要由专业机构运用专业设备实施分类检测才能得出。这是一般行政管理人员干不了的。因此,专业的事必须由专业人去做。一般可委托一家单位联合其他相关机构对安全检查对象实施一次性综合检测,最后由受委托的单位组织专家分析研究,得出安全评估报告,如同医院对人进行体检一样。这样既让检查更具科学性,又能减轻基层反复迎检的压力。
四是形成合力联合督查。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都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实际工作中要加强联系合力督查,避免各行其是、单打独斗。这既能密切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又能现场办公解决基层的实际问题。如对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宗教寺庙的安全监督,就可以联合文物、宗教、消防、气象(防雷)、住建(白蚁)等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又如对长城、大运河等跨省区的文化遗产,可联合人大、政协、公安、检察院、媒体等共同开展安全执法检查。
五是打通平台科技监管。我国文物资源点多面广量大,全靠人力去监管难免力不从心,平时也只能组织些抽查,被检数量十分有限。随着信息科技的迅猛发展,监管的方式越来越多,既可以实施远程监控,又可以采取信息记录调取;既可利用网络信息跟踪,又可通过群众投诉、情况分析。现在关键的问题是,文物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管理平台没完全开放打通,相关信息资源无法共享共用。如果能实现各平台互联互通,无异于为文物安全监管装上了“千里眼”“顺风耳”。
六是常态问责坚决追责。对发生文物法人违法案件、重大文物火灾事故、重要的文化遗址被毁、田野文物被盗等情况的单位和地区,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给纪委监委、检察院和当地人民政府,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于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工作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多的文物管理单位,要把问责变成常态,督促其消除事故苗头,避免更大损失,而不是等到发生重大事故时再追究责任。
我们常说,安全工作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这是正确的,但实际工作中还是要注意方式方法,更注重实际成效。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多换位思考,要多研究新情况,运用“新套路”解决新问题,在安全管理上下长功夫真功夫,这样才能有效确保文物的安全。
(作者:殷连生,系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原二级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