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来积累的矛盾,今天终于化干戈为玉帛了。”前不久,广西南宁市邕宁区龙岗村村民杨先雄和杨先锋,来到地铁4号线五象车辆段项目现场,向矛盾纠纷攻坚专案组人员表达谢意。
这是广西开展化解矛盾纠纷问题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广西政法部门用“显微镜”查问题,用“放大镜”看危害,用“多棱镜”找根源,对易发生矛盾纠纷问题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化解专项行动,倒逼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与地市捆绑,对一批陈年案、疑难案、“骨头案”逐个解决。
党政统筹化纠纷
“如果不是法官讲得清楚,我可能现在还犯糊涂呢!”说起欲在自家地头建房的事,南宁市宾阳县邹圩镇壮帽村村民老韦坦言“挺不好意思”。
早年间,老韦办厂卖了自家房屋和宅基地。后来厂子办不下去了,老韦就想在自家地头建房,很快被村里叫停。老韦觉得是村里故意为难他,一闹就是好几年。
今年年初,宾阳县人民法院进村普法,老韦当面去“讨要说法”。法官农峰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给老韦耐心讲解了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村宅基地和农村建设住房方面的规定。
“村民出卖、出租、赠予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都不能批准。”至今,老韦对这条法律规定记忆深刻,“今后做啥事都得懂法,否则容易犯错误。”
“基层问题错综复杂,群众矛盾千变万化,溯源治理要抓早、抓细、抓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李玉振说,广西两次将重大涉稳问题化解列入全区安全稳定工作督导调研内容,压实化解工作责任,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2020年以来,广西完成308个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任务,惠及群众29万人。35个区直、中直驻邕单位和14个市、111个县(市、区)紧密捆绑、协作配合,合力攻坚效果明显。今年截至11月15日,实体化解完成全年任务的90.9%,与去年同期相比提升59.3个百分点。
部门联动解难题
前些年,河池市金城江区侧岭乡村民苏某水与苏某成因房屋采光问题争执不休。后经村委调解,双方签订协议。
然而,去年7月,长期外出打工的苏某水回家发现,苏某成原本一层的房屋已加盖到三层,影响了苏某水店面的采光,双方再次发生争执。经乡司法所、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苏某水遂向金城江区法院起诉。
承办法官韦艳芳通过现场走访,综合考虑两户之间的矛盾现状,联合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和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在纠纷现场分析案件起因、焦点问题及解决方向,并实地勘测争议范围,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矛盾纠纷化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考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指导处处长黄炳洲说。近年来,房地产领域纠纷不断显现。仅今年1至10月,梧州市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问题引发上访58批780人次。
梧州市运用党政主导、行业协同、社会参与、群众配合“四位一体”工作法,通过“容缺办理”“绿色审批”“创新融资”“联动会商”等措施,简化办事流程,拓宽融资渠道,推动问题化解全程可控。近5年,梧州市共化解处置房地产矛盾纠纷项目22个,涉及房屋2.2万套,惠及10万人。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处长覃飞介绍,广西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按照“尊重历史、尊重民意、正确引导、民商解决”原则,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依政策解决到位,对寄希望于“大闹大解决”的错误思想坚决纠正,确保重大矛盾纠纷问题的化解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为激励干部敢于担当,广西将推动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纳入属地属事部门所负责的各项考评范畴,激励先进,奖励典型,形成一系列工作流程和机制做法,为重大矛盾纠纷问题化解工作提供了机制性保障。
(本报记者 周仕兴 本报通讯员 尚永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