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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1年11月16日 星期二

    事业单位招考破除“唯学历”还需多走几步

    作者:熊丙奇 《光明日报》( 2021年11月16日 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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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事业单位纷纷发布2022年招聘公告。对比往年的招聘公告,准备报考事业单位的求职者发现,虽然在统一的招聘公告中,有的事业单位对学历的要求已经有所淡化,如将之前的“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要求改为普通高校毕业生,但具体岗位对学历的要求还是“本科及本科以上”。有的地方在发布公告时提出大专以上也可以报考,但能报考的岗位只占总岗位数的不到3%,绝大部分岗位的学历要求是本科及本科以上,还有的岗位要求研究生。

      前不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理念,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对于这一要求,用人单位是否真正执行值得关注。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应根据岗位的需要提出学历要求,对技能型岗位,可调整为大专及以上,切实建立起重能力而淡化学历的用人标准。

      当前,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中,不但要看最终学历,还搞出一个“第一学历”概念。只有切实破除用人单位的唯学历、唯名校用人导向,才能营造重技能淡化学历的氛围,给职业院校办学提供平等的环境。在唯学历、唯名校导向下,我国职业院校的社会认可度低,不但家长不愿意送孩子进职业院校求学,职业院校办学者也不愿意坚持职业教育定位,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大批高素质的技能人才。

      破除用人单位的唯学历导向,首先需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在招聘中取消不合理的学历要求。破除唯学历、唯“第一学历”,第一步就是应该清理招聘公告中不合理的学历要求,并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过程的监管,受理求职者的包括学历歧视在内的就业歧视投诉,及时纠正不当做法。

      当然,给高职毕业生各种应聘机会,与其能否竞争得过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是两回事。机会平等是公平就业的基本要求,人才市场的基本规则是“供需见面,择优录用”。用学历要求把职业院校毕业生拒之门外,连机会也不给,这就是学历歧视,剥夺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平等机会,也让职业院校毕业生低人一等,这直接影响到职业院校办学。而用人单位的招聘考试如何考、考什么也是在取消学历要求之后需要关注的问题。如果只进行知识考试,那职业院校毕业生可能考不过本科院校毕业生。但是,对于技能型岗位,应该重视技能考核,由此建立起与岗位对应的用人评价体系。

      用人单位也要有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社会责任感。可以说,当前许多家庭都受唯学历、唯名校所困,消除全社会的教育焦虑,需要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用人单位更责无旁贷。唯学历、唯名校用人,对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建设,其实也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因为很多求职者片面追求以提升学历来规划学业发展和职业发展,并不重视提高自己的能力,用人单位即便获得一大批高学历员工,可是却存在能力缺失,这会影响用人单位的长远发展。积极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既能让社会走出教育焦虑,也会令用人单位建立起与自己发展定位相匹配的合理的人力资源队伍。

      (作者:熊丙奇,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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