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务教育常用词表》:语文教育界“千呼万唤始出来”
表达“欣喜”的心理活动时,可以用到“高兴”“欢乐”“欢喜”“开心”“快乐”“愉快”“快活”“喜悦”……,但在实际教学中,这些同义储备颇丰的词语群中,教什么不教什么、先教什么后教什么,常常让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教师陷入困惑。为回应中小学语文教学对科学性、针对性、适用性强的常用词表的迫切需求,提高中小学语文教学水平,国家语委设立词表研究项目并持续支持词表研制与应用推广,于2019年5月正式推出《义务教育常用词表(草案)》,首次发布了义务教育阶段应掌握的15114个词语,衔接《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收字及分级,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汉语词汇教学有了可以量化的标准。
2.《中国英语能力等级量表》:英语教学测评“量同衡”
大学英语六级(CET-6)、英语专业八级(TEM-8),哪个能代表更高的英语水平?国内不同省市学校,同一学段的英语教学内容为何大有不同?国内的英语测试等级如何对应雅思、普斯考试成绩?教育部、国家语委2018年4月正式发布面向我国英语学习者的首个英语能力测评标准《中国英语能力等级量表》(GF0018-2018),基于对全国28省、1500多所学校、16万师生的实证研究结果划分出以语言运用为导向的“三级九等”,解决了我国各项英语考试标准各异,英语教学与测试目标分离、学习目标不连贯等问题,呼应了我国外语教育教学发展的需求。
3.国际中文教育中文水平等级标准:“教”“考”有据
伴随中国国际影响力的逐步扩大,越来越多的外国人选择来华发展,通过汉语水平考试成为他们在华入学求职的门槛条件。20世纪90年代发布的汉语水平标准和考试大纲因各有侧重、等级划分较粗,难以有针对性地指导新时期的国际中文教育工作,也难以用于准确评估外国中文学习者的语言水平。教育部、国家语委于2021年3月正式发布《国际中文教育中文水平等级标准》(GF0025-2021),划分“三等九级”,引领音节整体教学、整体合读,优化语法教学与测试,全面描绘评价学习者中文语言技能和水平,使国际中文教育“教”有所依,“考”有所据。
4.通用手语盲文规范:视听障人士有了“普通话”“规范字”
盲文音节少标调,无障碍设施盲文拼写不规范,不同地区手语打法差异大,旧版《中国手语》未被听障人士群体接纳,手语对新词新意少有关注……这些问题为我国听障、视障人士的学习工作生活以及日常交流沟通带来了诸多不便。为满足听障、视障人士群体的需求,国家语委2018至2020年陆续发布《国家通用盲文方案》(GF0019-2018)、《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GF0020-2018)、《汉语手指字母方案》(GF021-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国家通用手语方案》(GF0024-2020),旨在增进残健间、地区间交流,保障我国三千多万听障、视障人士的特殊语言文字权利和受教育权利。
5.公共服务领域译写标准——打造国际化新“名片”
中国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对社会公共领域的语言服务提出了“双语”甚至“多语”的新要求,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各领域语言景观中常常出现让人啼笑皆非的“神翻译”,如银行柜台“对公业务”译作“To male business”,“请在一米线外等候”译作“Please wait outside a noodle”。这些误译、滥译问题将一一得到修正。2017年6月,教育部、国家语委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GB/T 30240-2017),涵盖了交通、旅游、文化娱乐、体育、教育、医疗卫生、邮政电信、餐饮住宿、商业金融领域常用的3500多条规范译文,给出了各领域常用公共服务信息英文译写的国家版“标准答案”。
(作者:苏新春、田静,分别系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院长、青岛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