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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1年11月03日 星期三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商品房投诉情况专题报告

    提醒购房者如何买房才安全

    作者:本报记者 王海磬 《光明日报》( 2021年11月03日 03版)

      针对消费者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11月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商品房投诉情况专题报告》,提醒购房者如何买房才安全。报告显示,消费者对商品房投诉主要集中在房屋质量、销售价格、售楼宣传、合同履行、中介服务等方面,并指出,房地产行业逐渐进入调整期,但是部分房地产领域经营者仍未摆脱卖方市场思维,仍在利用自身强势地位,通过各种手段“压榨”消费者以牟利。

      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要坚持“房住不炒”,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与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房地产企业应当依法诚信经营,保质保量合格交付。房屋中介机构应当加强管理,有效约束从业人员,切实履行应尽义务。

      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购房要注意多看多问,加强自我保护。要仔细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机构的资质、信誉。购买新房时,注意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对于房屋位置、环境、配套等情况,切勿轻信口头承诺,重要内容一定要写入合同。

      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消费者购房一定要注意了解房屋产权、限购政策、贷款条件等相关内容。自身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不要抱侥幸心理,寄望于经营者的不实承诺。签订合同前,要认真阅读、完整理解合同条款及补充协议、合同附件,比如房屋面积、楼层、房号、房屋价格、交房时间、交房标准、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等。要注意保存楼盘和中介的宣传资料、购房合同、付款票据、样板房资料等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收房验收时,要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验收,并做好记录,有条件的,可以聘请相关监理机构、专业验房人员一起验收,注意查看并保存好《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本报记者 王海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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