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10月27日发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向世界展示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创新理念、国家战略和历史成就,发出共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倡议,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出一份务实担当、合理有效的中国方案。
中国坚持主动承担、重信守诺,为全球气候治理做出了大国担当的表率。气候变化是全人类的共同挑战,受到各国严重关切,但由于受气候变化影响程度不同,自身经济发展战略也有差异,各国应对气候问题的态度有所区别。有的国家不愿做出减排承诺,有的即使做出了承诺,也不能兑现,不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或未完全兑现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承诺。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敢于并愿意就碳排放问题做出承诺,并且制定实施了一系列配套的法规、政策、标准与行动,以确保承诺落地。经过努力,2020年中国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降低了18.8%,比2005年降低48.4%,超过了向国际社会承诺的40%至45%的目标,基本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不仅如此,中国的承诺不断瞄准更高目标。去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宣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前,中国正在为实现这一目标而付诸行动。中国勇于担当、践诺守信,展示了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发挥了积极表率作用。
中国注重多边主义与国际合作,为全球气候治理树立了团结协作的导向。气候变化问题给全人类带来严重威胁与挑战,没有谁能够独善其身,应对气候变化必须全球合作。但是近年来,个别国家在国际合作中表现出气候单边主义倾向,对国际气候条约合则用、不合则弃,以自身短期利益为考量,决定是否遵守国际气候协定,这给全球气候治理合作带来严重阻碍。
与单边主义相反,作为全球气候治理的积极参与者,中国始终倡导践行多边主义,注重国际合作。中国着力维护合作秩序,坚定维护并全面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定》等国际气候条约。中国积极开展合作活动,坚持按照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缔约方驱动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引导和推动了《巴黎协定》等重要成果文件的达成。中国还积极为“基础四国”“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七十七国集团和中国”气候谈判建立磋商渠道,协调各方立场,为消弭全球气候治理分歧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不断深化伙伴关系,提升合作水平的切实行动,是对单边主义的坚定反击,在国际社会树立了团结协作的行为导向。
中国重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为全球气候治理守护了公平正义的基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哥本哈根协议》到《巴黎协定》一以贯之的原则,它主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气候变暖中的历史责任和当前发展阶段不同,应对两者的限排义务做出区分。发达国家要率先减排,并为发展中国家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责任划分的基本依据,是维护全球气候治理公平正义的基石。但是当前一些发达国家却通过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等方式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排放责任、转嫁减排成本,试图无形中消解这一基石。白皮书重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表达了中国对全球气候治理公平正义的追求与坚守,有利于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利益,确保其向可持续增长方式转型过程的平稳有序。
中国秉持共同体意识,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了天人合一、天下大同的智慧。当前,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尚未得到根本缓解,不断积聚的温室效应导致冰川融化、气候异常、病毒滋生、热带地区干旱等问题频发。人类内部的关系也远未达到亲密无间,有的国家怀着狭隘的利己主义,在逆全球化思维影响下,不时操弄“退群”“毁约”,严重影响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共建。
在此形势下,中国站在对人类文明负责的高度,充分汲取中华民族传统智慧,创造性解决人与自然以及人类社会自身的危机。在国内,中国发扬天人合一思想,加速推进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转型升级,坚定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在全球气候治理中,中国赓续天下大同的传统文化基因,凝聚最大共识,维护共同利益,切实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推动共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了充满智慧与力量的中国方案。
(作者:张锐,系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教员、国防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高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