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自2020年9月1日实施以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展开。2021年4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为4个小组,分赴陕西、上海、内蒙古、湖北等8个省(区、市)开展执法检查。各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重点领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实施效果总体向好。与此同时,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固废法的实施也存在一些不到位的地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进一步推进固废法落实?10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全力整治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
“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近年来,我国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等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了分类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覆盖率达97.1%,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平均为36.2%。
但同时固废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等方面还存在差距。目前,不少城市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分类处理能力不能满足需求,存在“前端分类投放,中间一车拉走”“先分后混”现象。此外,各地在城镇化建设中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一些城市没有正规的消纳场所,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相对突出。
“从国内外经验看,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场持久战,难以一蹴而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说,为贯彻落实固废法要求,需要合理布局分类投放与分类收集设施,针对混装混运问题,配齐配足分类转运车辆设备,补齐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同时,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对于建筑垃圾,王蒙徽表示,要积极推动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严禁大拆大建,发展绿色建造,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总量;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布局建设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填埋处理、资源化利用等各类设施。同时,对建筑垃圾产生、排放、运输和处理各环节实行联单管理,坚决查处私拉乱倒等违法行为。
联动协作打击危险废物违法倾倒
近年来,异地倾倒垃圾、危险废物违法倾倒等案件时有发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任意倾倒和不合法处置隐蔽性强,且对土壤、水、生态环境危害性影响很大。
执法检查报告显示,目前,各地在联合监管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填埋上仍存在盲点,危险废物跨省非法倾倒填埋的案件时有发生。
“异地倾倒危险废物,特别是跨省倾倒一直治理不好,一是异地倾倒危险废物存在黑色产业链,通过签订转包合同层层转包,治理存在困难;二是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的监管对检测技术要求较高,危险废物种类很多,对检测的技术要求不一样,现在很难通过智能设备检测。”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表示。
怎么办?用刑事打击兜底,用跨区划协作倒查溯源。
从去年开始,检察、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了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广东广西等跨区划的协作机制,在协作取证、批捕追溯等环节紧密配合。“从危险废物违法倾倒地开始倒查,沿着危险废物运输路线一路追查,查到源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张雪樵表示,检察机关除了加大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还要督促推动相关执法部门加强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行政监管。
此外,还要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亮表示,加强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推动各地法院与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协调联动,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形成打击危险废物的有效合力。
为商品包装“减负”
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快速发展,2021年1~8月,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673.2亿件,同比增长40.1%。与此同时,快递包装如何减量,如何避免商品过度包装成为必须面对的问题。
执法检查报告显示,目前快递包装减量化、绿色化、循环化水平不高,包装物标准不完善,监管力度不够,过度包装屡禁不止,包装废弃物产量迅速增长。
固废法第68条要求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管,鼓励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同时,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等,从多环节、多方面对塑料污染治理进行全面部署。
“注重优化快递包装,在减量上加大力度。”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表示,为切实实现商品包装减量,要在“监管”上加大力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摸底调查,严肃查处涉及快递包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且要加强与上游产业的协同协作,推进产品包装、销售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一体化,减少二次包装;积极推广可循环包装,在同城、生鲜、仓配等业务领域优先推广使用易折叠、易回收、可复用的包装箱。
(本报记者 王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