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1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首个人权白皮书《中国的人权状况》。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它的发表,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正式高高举起了人权这面旗帜。不论是民主、自由,还是人权,都不是某些国家的专利,而是各国人民的权利。自此,中国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地发表综合的、专题性的、内容丰富的人权白皮书。中国理直气壮地谈论人权,大张旗鼓地促进人权,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和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
一、第一部人权白皮书开启中国人权主流化进程
白皮书发表之后的30年,伴随中国改革开放和法治建设,以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基础,中国的人权事业不断获得突破性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人权话语在中国逐渐成为主流话语。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高举“争民主、争人权”的旗帜。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来,一直在为民族独立、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奋斗。1991年发表的这个白皮书中提到,虽然在维护和促进人权上已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还存在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继续促进人权的崇高目标,仍然是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的一项长期历史任务。
在过去,人权曾一度被视为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的话语。改革开放的大幕拉开之后,中国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更快更好地融入世界,在话语的使用上也逐渐与国际社会同步。随着东西方冷战的结束,联合国在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中的作用更加凸显。不论是中国社会还是国际社会,都出现了一种在立法、决策以及法律和政策实施过程中、在各项工作实践中纳入人权视角、推动人权实现的“人权主流化”趋势。在此趋势下,联合国将安全、发展和人权作为三大支柱,并以加强对人权工作的重视和推进为目标,在2006年成立了人权理事会。
1991年11月中国发表第一部人权白皮书之后,迅速在学术界和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也为世界瞩目。公众的法治和人权意识不断获得提升,中国人权事业进入快速发展的时期。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开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容写进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2007年党的十七大首次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中国共产党章程》。2004年3月,我国修订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为人权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根本法基础。2012年3月,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为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此外,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容还写进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的“十一五”以来的每一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自2009年4月至今,中国共颁布并实施了4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这是响应联合国1993年世界人权大会的号召,由国家中央政府制定实施的以人权为主题的专门的政府工作规划,是人权主流化的最典型标志。《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措施明确、任务清晰,是推动中国人权事业不断取得新发展、新成就的指导性文件。
在第一部人权白皮书发表以来的30年里,人权进入党章和党的重要文件;人权入宪,人权入法;人权进入政策,人权进入政府工作规划。无论人权话语、人权目标还是人权标准和人权措施,最终带来的是人权进入社会生活,让老百姓更好地享有权利,过上好日子。
二、第一部人权白皮书明确阐明中国人权观的基本立场
在《中国的人权状况》这部白皮书中,中国政府系统阐述了中国的人权立场和主张。开篇就说:“享有充分的人权,是长期以来人类追求的理想。”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世界各国人民都有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人权概念、人权标准、人权的解读和评价并不应该由某个或者某些国家把持或垄断。实现人权目标的路径是多种多样的,并不存在简单划一的模式,不可能照抄照搬或者强加于人。
鉴于西方国家在联合国等多边舞台上、在双边关系中将人权领域的双重标准和政治对抗搞得愈演愈烈,首部人权白皮书指出:“由于各国的历史背景、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经济发展的状况有巨大差异,因而对人权的认识往往并不一致,对人权的实施也各有不同”;“人权问题虽然有其国际性的一面,但主要是一个国家主权范围内的问题”;“观察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不能割断该国的历史,不能脱离该国的国情;衡量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不能按一个模式或某个国家和区域的情况来套”。白皮书主张的是人权领域“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态度”。
第一部白皮书明确提出生存权的首要地位。它说:“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人权首先是人民的生存权。没有生存权,其他一切人权均无从谈起。”基于历史和现实,在作为发展中人口大国的中国,如同白皮书在正文第一部分的标题中所说“生存权是中国人民长期争取的首要人权”。
第一部白皮书重视和强调发展权,将之与生存权并列。它积极呼应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重申《发展权利宣言》规定并指出“人权既是一项个人权利,同时又是一项集体的权利,这突破了传统的人权概念,是新兴的民族独立国家及国际社会多年斗争取得的结果,具有重要意义”。
生存权和发展权是两个内涵丰富的人权概念,它们更符合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展人权事业,理解人权目标、任务和路径的需要,更契合实际,而且更能反映人民至上的人权观和治理观。人民的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关注生存权和发展权,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为人权事业的目标和任务,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观的体现。
三、第一部人权白皮书历久弥新的国际主张
白皮书鲜明地阐明了中国在国际社会的人权立场。它指出:中国承认和尊重联合国宪章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宗旨与原则,赞赏和支持联合国普遍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努力,并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领域的活动。中国主张相互尊重国家主权,优先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从而为全世界广大人民享受各项人权创造必要条件。中国反对借口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并为消除各种不正常现象、加强国际人权合作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白皮书的正确理念和主张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白皮书强调,人权问题本质上是属于一国内部管辖的问题,尊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是公认的国际法准则,适用于国际关系的一切领域,自然也适用于人权问题。中国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利用人权问题推行自己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政治标准和发展模式,借口人权问题干涉别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内政,使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和尊严受到损害。
联系到西方发达国家在国际人权领域的过往和当下的所作所为,我们可以发现,白皮书的判断和主张至今仍不过时,而且历久弥新。白皮书申明,中国主张在相互理解、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加强人权领域内的国际合作;同时,白皮书指出:“中国一贯认为,对于危及世界和平与安全的行为,诸如由殖民主义、种族主义和外国侵略、占领造成的粗暴侵犯人权的行为,以及种族隔离、种族歧视、灭绝种族、贩卖奴隶、国际恐怖组织侵犯人权的严重事件,国际社会都应进行干预和制止,实行人权的国际保护。这是人权领域内加强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人权国际保护活动所面临的艰巨任务。”时至今日,这些话仍然振聋发聩。
四、第一部人权白皮书发表以来中国人权事业的历史性成就
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人类发展指数的测算,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80年,中国属于低人类发展水平国家。伴随着改革开放,中国在1995年成为中等人类发展水平国家;从2010年起中国的人类发展指数指标开始超过世界平均水平;2011年中国成为高人类发展水平国家。在第一部人权白皮书发表之前的1990年尚属于低人类发展水平组别的47个国家中,中国是唯一成功跻身高人类发展水平组的国家。
中国的发展必须立足中国实际,中国国情决定了我们的发展任务是由解决温饱问题到基本建成小康社会、再向全面建设小康迈进。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从长时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时强调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并重,再到2007年十七大时强调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兼顾,再到2012年十八大时正式提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全面、科学和可持续发展,我们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内涵不断丰富,发展路径切实可行。中国始终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抓住了在中国实现人权的关键,让人民得到了切实的利益,有力推动中华民族实现由站起来到富起来并继续向强起来发展的梦想。
今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庄严宣告,中国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这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一座丰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开辟了全面保障人权的新时代。中国所取得的历史性的成就既是对世界人权事业的贡献,也是对广大发展中国家走自己的路,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人权保障的巨大鼓舞。
第一部人权白皮书发表以来的30年,中国言必信、行必果,坚持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中国积极开展平等和建设性的人权交流与合作,参与和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高举人权旗帜,坚定而又鲜明。
(作者:柳华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