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1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发展加速推进,促进了海内外优秀人才向长三角区域高质量集聚,从而高效赋能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的快速发展。
长三角人才“磁力场”效应显著
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长三角对人才有较强吸引力,其中上海、苏州、杭州、宁波、南京等中心城市均位列2020中国城市人才吸引力排名前十。2016—2020年间,长三角人才净流入占比从4.7%提升至6.4%,逐年稳步增加且始终高于其他城市群。
从人才载体平台看,长三角地区集聚了大量的高能级人才载体,拥有上海张江、安徽合肥2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全国约1/4的“双一流”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集成电路和软件信息服务产业规模分别约占全国的1/2、1/3;三省一市共有本科层次高校221所,其中“双一流”高校35所,为长三角人才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人才服务环境看,长三角地区间互联互通使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区域内全部41个城市已实现医保“一卡通”,三省一市医疗机构超过3500家,实现了医保一体化统筹结算。同时,已实现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21类电子证照共享互认,身份证、驾驶证、结婚证等9类个人证照可在长三角“一网通办”专窗亮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也在加速形成,长三角都市圈1小时通勤网正加快建设,到2025年将基本建成“轨道上的长三角”。
人才一体化雏形逐渐形成
在作为“先手棋”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各项人才一体化探索步履稳健。
区域内人才互认机制不断优化。2020年9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暂行办法》发布,针对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职称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制定了6个方面18项创新举措,为长三角地区之间人才互认迈出了第一步。
2020年11月,上海市人社局与长三角一体化执委会共同出台通知,允许非在沪工作外籍人士享受医疗保障、子女教育、金融服务、通关便利、购房政策等多方面权益。今年2月26日,长三角首张跨区域“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在上海青浦颁出。
此类举措,为人才在区域内自由流动创造了政策条件。区域内人才要素自由流动的雏形逐渐形成,人才制度创新成果正在“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发展城市联盟”的24个城市间复制推广,包括共认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设置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共认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共认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和共认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学时等5项主要内容。
人才协同发展水平尚待提升
总体看来,长三角区域人才资源总量稳步提升,但由于各城市地区间经济发达程度、产业结构、生活环境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人才资源分布呈现明显的非均衡性,部分地区高端人才支撑不足,人才队伍水平有待提升,结构有待优化。例如,调研发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三地金融机构主要是各大银行支行,金融人才培训较少、整体水平不高。但是随着一体化深入推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和价值链深度融合,区域经济产业升级需要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作为支撑,就需要引进和培育更高水平的金融人才。
虽然地区间产业布局具有优势且存在一定互补性,但长三角各地人才治理尚未形成合力,缺乏区域整体的产业、人才统一部署和规划,城市和地区间人才需求同质化,特别是重点产业和领域的人才需求存在重叠与竞争,限制了人才在区域间的共享与高效配置。
为有效吸引人才,长三角各城市和地区都出台了引才政策措施,但大都集中于人才住房和资助补贴方面,以资金为手段,缺乏创新。由于各地人才管理仍然分而治之,在资格资质、评价标准、政策、载体等方面存在制度性障碍,人才评价、聘用、奖励等机制的市场化程度有待完善。地区间政策的排他性也导致了部分人才和企业难以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直接影响了人才流动的积极性。
促进人才高质量集聚的几点建议
共同组建市场化的人才发展主体,通过经济一体化和治理结构一体化深化人才一体化。上海可发挥自身优势,探索与其他地区合作共建长三角人才集团,成立长三角人才基金,整合区域内人才服务资源进行集约管理,实现人才要素的高效配置。发挥组织结构优势,打破人才体制机制限制,通过灵活高效的运作模式和市场化手段,推动人才高质量集聚,助力区域产业结构协调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搭建覆盖人才发展全周期的共享平台,加强平台辐射作用,面向长三角地区提供人才支持,并逐步扩大到长江经济带地区及其他地区。例如实施“长三角基础科研设施平台”计划,搭建向全球科研人才开放的即插即用型科研基础设施体系,跨区域校企联合建立产研协同、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通道和平台,完善优化人才驿站、人才飞地等合作用才模式,跨地区跨国建设研发机构、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孵化器,促进人才柔性集聚。
以开放态度优化人才政策,消除阻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政策壁垒。逐步探索扩大政策辐射范围,建立与其他都市圈互联互通的政策通道,例如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探索制定京津冀、珠三角等区域一二线城市高端人才的跨省市认定标准,对跨省市来示范区工作创业的高端人才进行联合认定。
提高人才治理的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规范数据采集及统计标准,建立科学完善的人才一体化监控指标体系,推动三省一市间人才数据平台的对接和共享,形成统一化标准化的人才数据库。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制定产业和人才匹配度动态评估机制,根据人才供需和产业发展实情有针对性地对产业布局及人才计划进行科学调整。
将“科创走廊人才”和“轨道人才”作为长三角人才一体化的新抓手。按照规划,2025年要基本建成“轨道上的长三角”,形成长三角与相邻城市群3小时区际交通圈。“十四五”期间,要以G60科创走廊城市群人才高地行动方案和高铁快速发展为契机,鼓励和打造新的双向“轨道人才”,有效促进人才服务同城化,共同探索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和一体化便利化的人才服务机制。
(作者:姚凯,系复旦大学全球科创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人才理论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时代国际人才集聚及中国战略对策研究”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