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高考把书法笔势的寓意图鉴列为命题作文,让我想起了东晋永和年间的《笔阵图》。
《笔阵图》是我国古代史上指导价值颇高的书法专论,正文虽然不到700字,但却把书法笔势的精要阐述得非常到位,特别是“筋”“骨”“肉”的比拟,堪称书法审美的经典之谈。
《笔阵图》究竟出自何人之手,后世尽管尚有争议,或质疑伪托,但就既有典籍的倾向性表述,仍被列在卫夫人名下。
卫家是世人公认的书香门第、书法世家。卫夫人本名卫铄,河东安邑人,司空卫瓘的侄女,廷尉卫展的女儿。祖孙数代,都以书法闻名。卫夫人擅楷书,王羲之是她亲外甥,自小得其真传。唐人评述卫夫人之书,如插花仕女,低昂芙蓉;又如美女登台,仙娥弄影;又若红莲映水,碧沼浮霞。杜甫诗云:“学书初学卫夫人,但恨无过王右军。”可见,早在唐代,卫夫人就已被公认为书法界的楷模。但凡研究中国书法史的著述,都会尊她为书法美学杰出的创始人之一。
值得我们研读和揣摩的是,《笔阵图》的作者以自己的亲身体验,既能跳出书法本体,将“筋”“骨”“肉”之说引入书论,概括为书法品位的基本要素,使之成为书法审美的范畴;又能回到运笔的章法,将部首的笔势形象化地加以比拟:“横”如“千里阵云”,“点”如“高峰坠石”,“撇”如“陆断犀象”,“折”如“百钧弩发”,“竖”如“万岁枯藤”,“捺”如“崩浪雷奔”,“横折钩”如“劲弩筋节”。作者倡导用心揣摩,意在笔先,心手协同,各象其形,为后世书法的创作和欣赏提供了借鉴。
《笔阵图》提到,书法品位在于“多力丰筋”: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这样的评判标准,同当时的审美观念和价值取向相一致。魏晋人崇尚“风骨”,以“瘦硬”为美。“筋”“骨”“肉”之说,不仅同魏晋风骨同源,而且与中国传统文化讲求“精”“气”“神”相通。魏晋以降,人们的审美观念呈现多样性,对“筋”“骨”“肉”的体认有所不同,书法间架随之多样化,或崇尚“丰腴”,或崇尚“肥劲”。诸如“颜肥柳瘦”等类比以及“馆阁体”“瘦金体”等类型。但是,“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缺一,不能成书”,则是历代书家的共识。胖也好,瘦也好,都离不开“筋”“骨”“肉”这三个基本特征。
汉字书写既然以法相称,说明它已超脱了实用工具性而走向艺术性,其中必有门道。其道若何,众说纷纭,自古而今,并无定论。没有定论不等于没有定义。目前,我们能看到的符合学科属性的定义如下:
“中国书法是以笔、墨、纸等为主要工具材料,通过汉字书写,在完成信息交流实用功能的同时,以特有的造型符号和笔墨韵律,融入人们对自然、社会、生命的思考,从而表现出中国人特有的思维方式、人格精神与性情志趣的一种艺术实践。历经三千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国书法已成为中国文化的代表性符号。”
这段话出自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国书法申报书,应该说比较严谨,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与自然科学不同,在人文领域,书法同绘画、雕塑、诗歌、散文、戏曲、小说等文学样式类似,不太可能产生“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则。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说的就是文化艺术的评判标准比较抽象,很难量化,不像比武那样能够一决高下,这也符合艺术表现水准的基本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说,《笔阵图》也是一家之言。
(作者:王兆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