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时刻心系百姓幸福,多次强调,“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也不能少”。对于老幼病残人群、偏远地区人民群众等特殊困难群体,习近平总书记更是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要保护妇女儿童,保护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健全人可以活出精彩的人生,残疾人也可以活出精彩的人生”。
公共服务是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加百姓生活福祉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向纵深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可以看出,近些年来,我国公共服务体现出一个明朗有力的变化趋势:在为发展提供“加速度”的基础上,更加重视提供能够增进获得感、幸福感的“加温度”。
从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继颁布,到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面临的障碍,助力“银发族”跨越“数字鸿沟”的具体措施;从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接力实施、“邻里守望”的关爱行动,到农村困境及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农村留守儿童“彩虹行动”等等,国家在多领域推出诸多务实举措,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尤其是特殊困难群体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些举措,切实体现了党和国家让每一个人都能“活出精彩的人生”的信心与决心。
满足精神文化需求,让每一个人都能“活出精彩的人生”,是马克思主义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中国共产党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内在要求,更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
马克思认为,作为人类生活的最高需要,精神需要在个体发展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精神需要的价值内容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再到共产主义,呈现无限发展的状态。也就是说,随着物质生活的不断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新时代的公共服务,应适应百姓需求的变化与拓展,不断助力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从而逐步把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变为现实。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必须“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它在理论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果,在实践上致力于全方位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由此,我们在面向特殊困难人群提供公共服务时,必须充分考虑其精神文化需求,全面考虑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进行手段创新,持续推动服务的精准化、高质量。
孟子有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尊老爱幼、帮扶弱小,是中华民族绵延数千年的传统美德,是构建幸福人生和美好社会的重要基础。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而完整的个体,都应该绽放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因此,各级政府及公共组织应当以丰富多元的帮扶与服务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帮助广大群众尤其是特殊困难群体焕发精神活力,发挥自我价值,创造美好人生。
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我国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这也标志着我国全面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今后,我们应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切实增强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作者:魏风云,系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副教授、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项目团队:本报记者 王美莹、高平、王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