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的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是党中央提出的又一个重要阶段性发展目标。2021年2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庄严宣告:“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2021年6月10日,党中央与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这表明我国推进共同富裕正在加速。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实现共同富裕,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期盼,是中国共产党为之奋斗的重要目标,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随着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共同富裕不是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的富裕,是要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道路上,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
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构想,共产主义社会将彻底消灭阶级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和差别,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真正实现社会共享、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成立一百年来,我们党始终带领人民为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而不懈奋斗。党的一大提出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和封建主义统治,为建立现代国家工业体系创造条件,并把消灭阶级差别作为奋斗目标之一。毛泽东同志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提出了我国发展富强的目标,指出“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新中国成立后,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建立了独立自主的工业体系、国防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通过改革开放,实现了生产力的大发展和物质生产的极大丰富,让中国开始富了起来。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共同富裕,指出“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江泽民同志强调:“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绝不能动摇。”胡锦涛同志也要求,“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断迈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进入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更加注重共同富裕问题。”“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我们要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不断地、逐步地解决好这个问题。”“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必须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作出更加积极有为的努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向着更远的目标谋划共同富裕,提出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目标。
新时代推进共同富裕有了更加坚实的发展基础
推进共同富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提高发展质量效益,改善居民生活品质,我们还面临不少艰巨挑战。但也要看到,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教育科技的现代化水平都发展到了新的阶段,我们是在一个更高起点、更高平台上推进共同富裕。
工农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经济发展实现历史性飞跃。2020年我国制造业产出占世界比重达到28.1%,连续11年位居世界第一。我国工业生产发展水平达到了新高度。据统计,我国是全球唯一一个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目录中所有工业门类的国家,钢铁、建材、纺织、服装等7大类行业规模名列全球第一,装备和电子信息产业规模位居全球第二,220多种工业品产量位居世界第一。在农业发展方面,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0%,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超过70%,全国粮食作物亩产量382公斤,人均粮食占有量超470公斤,远超国际安全标准线400公斤的标准。也就是说,我国工农业生产力水平已经解决了供给不足的问题,经济发展进入到追求品质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教育及科技的发展基础更加雄厚。我国总人口数量达到14亿多,其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836亿人,每年高校毕业生和海外回国留学生总计近1000万人,高等教育正在从大众化快速向普及化发展。全国研发人员总量已连续8年稳居世界第一位,2013年开始R&D经费投入稳居世界第二,科技研发投入强度2020年达到2.40%,超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2.37%的平均水平,近几年每年申请的专利数量和增长速度均居世界第一,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接近60%,诸多领域都取得重大成就,创新型国家建设加速推进。
经济发展与收入水平均稳步提升。2020年,我国GDP总量达到101.6万亿元人民币,占世界经济比重超过17%,人均国内生产总值72447元,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城镇化率达到63.89%,居民人均预期寿命77.4岁,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5G技术与应用普及世界领先。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9.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8.9平方米。中等收入群体已达4亿人,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保障覆盖面超过99%,建立起了覆盖城乡所有人口的世界最大社会保障体系。
以新发展理念指导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实现共同富裕,要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不仅仅是一个口号,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的事实”。为此,全国上下、中央与地方、各行各业都需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通过创新发展解决经济发展动力问题。促进收入增长、推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是经济发展,经济发展的速度、效能和可持续性则依赖于发展的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住了创新,就抓住了牵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牛鼻子”。全面推进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推进共同富裕的方方面面。通过创新处理好经济增长速度与增长质量之间的关系,使经济增速保持在较高水平,保证高水平的就业率,这是缩小贫富差距并提高中等收入群体占比的必要条件。通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和高质量发展,提高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做大国民经济蛋糕,从而为提高收入水平,增加工资性收入在GDP中所占份额奠定坚实基础。
通过协调发展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协调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全面推进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必须树立协调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推动区域、城乡以及社会各阶层、各行业之间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协调性。促进协调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对各方面工作进行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助力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通过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干净饮水、安全食品、优美环境的更高要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低碳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推进生产生活绿色转型,为造福人类永续发展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闯出一条新路。
通过开放发展促进经济内外联动。当前,我国的产业链和需求市场已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中国既是世界第一生产国,又是世界第一贸易国,是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最大贸易伙伴,外贸带动的就业人数达到1.8亿人。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顺畅稳定,推动形成顺畅的国内国际经济双循环,形成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更好地服务和引领世界经济发展。
通过共享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中,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使全体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重点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首先,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其次,兼顾社会公平正义与发挥资本效率,将资本的利润动机与收益追求规制在符合社会主义价值选择的框架内,建立健全一系列规制资本的制度,防止资本野蛮生长、肆意扩张,防止贫富差距的固化。最后,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初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增速相匹配;二次分配利用好税收等政策工具,对高收入群体进行精准调节;发挥好财政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对口帮扶等专项制度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着力提升弱势群体、低收入群体和贫困地区的自主发展能力、综合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水平和受教育水平。
(作者:林光彬,系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