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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1年07月19日 星期一

    思考课后服务全覆盖的长效机制

    作者:熊丙奇 《光明日报》( 2021年07月19日 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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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时评】 

        学校如何做好课后服务工作?7月13日,在教育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用16个字概括回答:“全面覆盖、保证时间、提高质量、强化保障。”他同时要求各地各校从实际出发,“一校一案”制订完善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改变之前片面的“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做法,通过让义务教育学校履行更多教育职责,实现给家长减负以及给学生整体减负。要为学生提供全覆盖、高质量的课后服务,需要构建课后服务的长效机制,解决课后服务的经费、师资与服务内容问题。

        目前看来,课后服务经费主要有两种保障方式。一是财政买单方式,即所有课后服务经费均由财政承担,不向选择课后服务的学生收费。这种方式有利于推进课后服务全覆盖,保障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加班费,并可根据具体情况,用财政经费购买第三方服务,丰富课后服务的内容。二是成本分摊模式,即向选择课后服务的学生收取一定费用,并由财政给予适当的补贴,以保证课后服务的公益属性。这种方式可以减轻财政的压力,但可能会影响全覆盖的推进,以及出现借课后服务名义向学生强制收费的问题。

        推进课后服务,需要因地制宜,不能采取单一模式。如果当地财政实力比较弱,财政无法买单,片面强调由财政保障经费,也只会是低水平保障,由于保障力度不够,教师缺乏积极性,也无法购买第三方服务,导致课后服务只是低水平维持,难以满足家长的需要。而采取成本分摊方式,必须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赋予学生充分的选择权。

        在10多年前,一些地方就有课后托管服务。但课后托管服务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违规乱收费,二是利用课后托管服务给学生补课。当时,对这些问题的治理,采取的是叫停“一刀切”的治理方式,要求学生3点半放学后必须离校。然而,叫停之后出现新问题。一些家长因上班无法接孩子,出现接孩子难的现象,有的孩子离开学校后马上到校外托管机构、培训班,导致家长和学生的负担均有所加重。

        推出课后服务,并进一步强调课后服务全覆盖,这是务实之举。但是,以前存在的课后托管服务中的问题,也依旧可能发生。避免这些问题,就需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具体而言,如果课后服务要向学生收费,应该由家长委员会参与核算课后服务成本,确定家长分摊比例与收费标准,而不能由校方单方面说了算,以前出现乱收费问题,是因为家长缺乏表达权、决策权。在课后服务内容方面,也应该听取家长和学生的意见,根据学校的具体条件和当地的社会资源,推出丰富多彩的兴趣拓展活动,由学生自主选择,既满足家长托管孩子的基本需求,又把课后服务打造为拓展学生素质的平台。

        2012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意义,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家长在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的有效途径。因此,建立家长委员会,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就是在推进学校实行现代治理。做好课后服务工作,也是提高学校现代治理能力的过程。

        (作者:熊丙奇,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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