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性教育”也因首次被纳入其中而备受关注。这部法律明确提出,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从过去的讳莫如深到如今“性教育”入法,确是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标志。儿童“是否需要性教育”的讨论命题,也早已被“需要怎样的性教育”取而代之。人们认同“性教育要趁早”的理念,尤其是一些儿童性侵犯恶性事件的发生,将家长、学校和社会推至同一战壕,性教育也多次被当作儿童抵挡侵害的法宝和防火墙。
不过,让人感到困惑的是,不论是在公共场域还是私人场域,对于性教育的关注度总是呈现脉冲式。在一些悲剧事件发生后被迅速拉高,随着相关舆情的回落又跌回原先的位置。更显矛盾的是,家长拿着放大镜对正规出版的性教育教材“严格审查”,而对日常生活和虚拟空间中的色情等不良内容却熟视无睹或无力阻挡。我们一边言必称其重要,却又不吝于展现因其敏感与复杂而产生的“不信任”,至少目前,“性教育”在现实中正遭遇此种尴尬。
性教育的尴尬处境,是这个专业领域的教育问题,但又不仅仅如此。围绕它所产生的争议,都是基于不同群体对性教育的不同认识,而这种认识又与各自过去和现在所经历的性教育与观念环境相关。尽管一些人希望性教育可以成为像语文、数学一样普遍而自然的课程,但诸多受限因素决定了性教育的普及注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因此,性教育更需要来自法律和政策方面强制性、系统性的支撑和推动。虽然此次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存在将性教育窄化为反侵犯教育的质疑,但其支撑和引领作用不容忽视。
正如不少性教育研究者所指出的,生理卫生健康和防范性侵犯都只是性教育的一部分,而远非全部。再者说,寄望于通过只加强对孩子的反性侵教育来保护孩子安全也并不现实,是对反性侵教育的一种误解。理想中全面的性教育,应让孩子们更加准确科学地认识自己的身体,进而正确认识并处理我们与其他个体的关系,因此说,它是一门与尊重、平等等社会价值有着更为密切关联的课程。如果相关的讨论都建立在这一共识上,那么争论的烈度与声量或许会小一些。
当与性有关的更多议题,比如安全、性别、责权、身份认同等可以在教室或家庭等场合被公开提及和探讨,对孩子们来说,这同样是一个性“脱敏”的过程。当性不再被当作敏感话题甚至禁忌,当我们能更加坦然谈论它面对它,性教育也就更接近于它的本来面目,即一种常识教育、科学教育,孩子发展中应有的且持续一生的教育。
从反性侵教育到全面的性教育,需要性教育专家和教育者们就性教育的规范及规律不断深化并扩大共识,编制科学严谨且反映时代特点的性教育教材及纲要,让性教育有“据”可依。对于学校来说,要正视已被写入法律的性教育,在课时、师资等方面做足保障,少一些如履薄冰,多一些包容开放。此外,也呼唤其他社会力量及机构的探索和参与。毕竟,对于性教育来说,我们现在的问题是重视不够,而不是过于重视。
(作者:莫洁,系媒体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