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促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近日,生态环境部和中央文明办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国内首份专门针对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的全国性行动纲领文件,《意见》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丰富内容形式、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服务管理和强化保障措施六个方面为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发展工作提供了指引,回答了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做什么、如何做、怎么保障等问题,为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钱勇介绍。
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的范围相对较广,既涉及生活领域,也涉及生产领域。“在‘丰富内容形式’部分,《意见》明确规定了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的主要内容和形式,包括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生态环境社会监督、绿色低碳实践参与和国际交流合作等五个方面,为各地开展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提供了具体参考。”钱勇认为,这样有利于引导各地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的重点工作内容和形式,制定实施计划,设计质量水平高、社会影响力大的志愿服务项目,形成特色鲜明的志愿服务品牌。
在“加强队伍建设”部分,《意见》从动员整合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和发展培育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组织两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在广泛动员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加入生态环境志愿服务行列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具备专业知识、技能的优秀人才和公众人物以及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者和职工等重点人群发挥优势和特长,形成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的专业力量。“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的参与主体涉及各类不同人群,既需要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不同行业的人群广泛参与,也需要专业人才结合自身的优势和特长,在生态环保知识技能宣传、生态环境社会调查和环境污染监督等专业性领域发挥作用。”钱勇表示。
《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各项制度,并从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培训体系、建立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志愿服务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等方面,对完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各个工作环节的重点任务和要求。在钱勇看来,制度化常态化是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保障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发展,有利于引导各地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制度,转变工作方式,提升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的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
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涉及多个部门、多类资源,很多工作都离不开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因此,《意见》强调要坚持统筹推进,加强跨部门的交流沟通,逐步建立由生态环境部门与文明办牵头,民政、教育、共青团、妇联及相关单位参与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协同工作机制,联合制定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合作内容和方式,共同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形成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大格局。“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是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方面,能够有效激发公众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广大公众参与,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实现从‘要我环保’到‘我要环保’的重要转变。”钱勇强调。
(本报记者 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