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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1年06月04日 星期五

    “证照分离”改革加码

    作者:本报记者 陈晨 《光明日报》( 2021年06月04日 10版)

        【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自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本轮改革的“深化”体现在哪些方面?6月3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相关负责同志就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熊茂平介绍,“证照分离”改革取得了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的积极成效。通过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动解决市场主体经营前“办证多”“办证难”问题,企业办事负担降低,创新创业热情得到释放,加快了政府职能转变,优化了营商环境。

        记者了解到,本轮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这次已经编入全国版的清单有523项,地方层面设定的事项明确由各省级政府统一编制并公布。清单之外‘非禁即入’,企业可以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明晰政府与企业的权责关系,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负责人赵龙飞指出。

        《通知》提出,要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赵龙飞直言,这次深化改革应该是历次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全国直接取消的审批事项达68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37项,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也逐一确定了下放权限、精简材料、压减时限等实实在在的改革举措。在自贸区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同时明确各地可以在权限范围内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

        此外,《通知》明确,要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2022年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这次改革还把创新和加强监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文件对每一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都明确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并要求各地区和有关主管部门健全监管规则,结合行业特点完善监管方法。要求登记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动态调整监管范围。”赵龙飞强调。

        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局长李明征介绍,司法部将以法治方式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强化合法性审核、政策解读、规章政策清理、中期评估,推动改革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只有管得住,才能放得开、放得好。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的同时,《通知》强调,要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负责人陈烨介绍,本轮改革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强调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要求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通知》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改革方式,分领域制定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建立健全技术、安全、质量、产品、服务等方面的国家标准,为监管提供明确指引,进一步健全了监管规则。

        “此外,监管方法进一步完善。文件规定,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常态化部门联合抽查。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升监管效能,使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同时,要健全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监管新格局。”陈烨说。

        (本报记者 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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