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5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吹风会。该行动计划是我国自2009年以来制定实施的第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也是首个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衔接的行动计划。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人权事务局宣传处处长李晓军介绍,过去五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和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通力合作,行动计划得到全面实施,主要目标和任务如期实现,几十项指标提前或超额完成,中国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重视保障贫困人口、困难群众和弱者权益
本期行动计划与前两期相比的特点是什么?李晓军介绍,本期行动计划着力解决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不足,重视补短板、强弱项,重视保障贫困人口、困难群众和弱者权益,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中国政府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保障公民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财产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保障人身自由方面,我们建立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修订了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分析。
在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方面,中国修订了《宗教事务条例》,增设了“宗教院校”一章。2016年至2020年,中国新增了宗教院校12所,院校总数达95所。
在财产权利保障方面,中国修改了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著作权法以及专利法,完善了对农村集体和公民个人财产权、知识产权的保障。
在保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方面,2018年以来,我国共有90多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9年开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五年来,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共提出提案近1800多件。2020年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24.2万件,作出直接纠错决定的比例达到14.6%。
人身自由是人的基本权利。本报记者就近年来社会强烈关注的冤假错案提出“如何防范”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李晓介绍,首先,要规范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其次,要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现在已经普遍实现对全部刑事案件每次讯问过程均进行全程的录音录像。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李晓说,再次,要保证每一个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会得到律师的法律帮助。最后,要规范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审查标准,完善审查刑事申诉案件的程序和要求。实事求是、有错必究、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与此同时,还要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规范法官的量刑裁量权,促使量刑公开公正。
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促进
在前两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重点为“依法推进、协调推进和务实推进”三个原则,而第三期行动计划,增加了“合力推进、平等推进”两个原则。
人权事业的发展要靠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促进。保障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少数民族权利的过程中,社会组织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志愿者组织更是在社区服务、交通服务、医院服务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常健分享了在调研时看到的生动实践:“浙江很多社区在进行养老服务、未成年人教育、少数民族帮扶等方面建立了社区发展基金会,比如帮助未成年人,特别是满足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校学习生活需求的‘春泥计划’。其运作模式是由政府提出需要帮助的项目与人权保护方面的具体措施,主要是由当地企业来进行投资。”
李晓军透露,中国正在制定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全面对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目标,并将在不久发布实施。第三期行动计划的评估报告也将公布详细情况。
(本报记者 陈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