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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1年05月28日 星期五

    “两法”守护“少年的你”

    作者:本报记者 王金虎 《光明日报》( 2021年05月28日 04版)

        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问题举行记者会,两部新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对两法的亮点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说,学生学习负担重,被家长逼迫参加各种校外学习培训,看似是教育问题,实际上是未成年人保护问题。

        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为破解长期困扰家长和学生的负担过重问题指明了方向。

        “未保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郭林茂说,未保法第16条明确监护人负有“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的义务。

        此前,一部《少年的你》影片将校园欺凌这一话题重新引入公众视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处长刘斌说,校园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解决这一问题,既涉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也涉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防范校园欺凌,监护人和学校负有重要义务和职责。”刘斌说,未保法第17条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欺凌他人。第39条要求学校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等,以及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于严重欺凌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不得隐瞒。

        此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据欺凌行为严重程度,学校、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相应的管理教育措施或者矫治教育措施,要求学校对可能发生校园欺凌的各种隐患进行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

        “未保法侧重于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通过积极施策最大限度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侧重于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两部法律共同发力,一体施行,才能真正地保护好广大未成年人。两法6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这也是带给全国未成年人的一份厚礼。”郭林茂说。

        (本报记者 王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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