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养生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游戏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21年05月27日 星期四

    用法治杜绝催收非法债务

    作者:叶日者 《光明日报》( 2021年05月27日 02版)

        【网言】

        近年来,金融科技为丰富信贷体系、促进普惠金融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与之相伴的是披着互联网金融的外衣,以“现金贷”“套路贷”为代表的非法高利放贷活动的肆意蔓延,因暴力催收引发的各类恶性事件屡屡见诸媒体,社会影响恶劣。

        客观来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催收债务不能突破法律底线,更不能诉诸暴力。以往,催收非法债务的行为,因缺乏具体的刑法条文的规制,司法机关处理暴力催收时多数以寻衅滋事罪论处,这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被催收人权益保障的不足,也凸显了相关法律法规亟待完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催收非法债务罪”正式列入刑法,明确规定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暴力催收行为的明确界定,为被催收人寻求救济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依法精准打击催收非法债务类型的犯罪奠定了坚实基础。催收非法债务入刑,填补了立法的空白,扫清了在司法实务上处理相关问题的障碍,将使高利放贷、暴力催收的野蛮生长态势能够在源头上得到遏制。当然,我们也应意识到,“徒法不足以自行”,除了刑法的保障,健康的金融和社会环境,也有赖于参与各方的共同努力。当知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时,就一定能保障人民权益、维持金融市场平稳运行、创造良好社会秩序。

        (原载于人民网 作者:叶日者 摘编:刘朝)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