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本报北京5月18日电(记者邱玥)记者从国新办1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全国试点主体工作目前已经完成,普查工作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这次普查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开展的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国家减灾委员会秘书长、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郑国光表示,5月下旬,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将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全面开展全国普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到2022年年底要完成普查任务。
“今年年底要完成全国范围内的调查任务和122个试点县的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明年上半年,地方的普查任务要基本完成。明年下半年,在国家层面开展分区域、分类型综合性的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形成全国尺度和跨省尺度的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对普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一整套成果,使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评估、区划等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做到及时动态更新,持续发挥普查成果的应用价值。”郑国光介绍。
对于如何保障普查数据的质量,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司司长陈胜表示,为保障普查数据质量,将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保障普查数据质量的合力;加强技术指导,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加强分级负责,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加强执纪问责,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人为干预普查工作的现象。
“针对普查技术性强、专业性高这一突出特点,国务院普查办专门成立了由多个部门派出专家组成的技术组。”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技术组常务副组长、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教授汪明介绍,在多个部门专家不断努力和磨合下,已经完成100余项调查类、评估与区划类、质检核查类技术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建设形成普查软件平台体系。
据介绍,本次普查的主要目标之一是要摸清自然灾害风险底数,即全面获取全国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六大类22种灾害致灾信息,以及人口、经济、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等重要承灾体信息,掌握历史灾害信息,查明区域综合减灾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普查还将首次对全国城乡房屋进行全面调查,对城乡房屋建筑单体逐栋进行定点定位,并采集灾害风险属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