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中等职业教育地位问题的战略审视始于1985年。面对日益激烈的高考竞争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中初级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施初中后分流,“力争在5年左右,使大多数地区的各类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数相当于普通高中的招生数,扭转目前中等教育结构不合理的状况”,这一政策一直沿用至今。
三十多年过去,我国已经成功地由计划经济转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技术的进步与产业的升级换代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要求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相比已发生质的改变;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从4%左右增长到2020年的54.4%,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经历世纪之交的大众化教育昂首迈入普及化教育阶段,由高等教育大国向强国持续推进;与此同时,建立中职、高职、职业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上下贯通、相对于普通教育的学校体系,成为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职业教育从政策层面成为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类型教育。
面对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和智能化时代产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素质提升的客观要求,以及义务教育后国家刚性分流政策所引发的社会争议,中等职业教育是否还有其存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是否还要固守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人才培养定位是迫切需要反思的问题。
中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中阶段与普通高中教育同等重要的类型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不同,它肩负着就业与升学的双重使命。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等职业教育作为独立的教育形态,其主要任务是为地方或区域培养中初级技术技能人才,90年代,中等职业教育才逐渐承担起为高职教育培养人才的使命,但其主要任务依然是就业而不是升学。进入新时代,新建地方本科高校的应用型转型和职业本科教育的有序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规模的不断扩大,使现代职业教育学校体系框架已初步形成。在此背景下,如果依然坚守传统的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办学定位,现代职业教育学校体系的建设与质量保障将面临挑战,中等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将进一步降低,即使国家继续采取刚性的政策分流,中等职业教育的质量依然难以得到社会的认可。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党和政府的初衷。人民希望子女接受更高水平的国民基础教育,国家要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因此,对中等职业教育地位的再认识、功能的再定位刻不容缓。
无论是中等职业教育还是普通高中教育,都属于我国学制系统中高中阶段的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高阶阶段,其使命是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科学文化知识,为专业教育奠定良好基础。普通高中主要是为普通高等学校输送人才,而中等职业教育也应为职业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打好基础,在不久的将来,职业高考或将成为与普通高考并列的高考类型,中等职业教育的使命不再仅仅是为地方培养中初级技术技能人才。与此同时,中初级技术技能人才的内涵也将随着智能化时代的推进和产业迭代的加速发生改变,宽厚的人文科学基础将为技术技能人才适应职业更替、不断学习新技术技能奠定可能性,在一定意义上,这也是职业教育公平的当代体现。美国没有沿用英国“双轨制”而实施“综合中学”制度就在于给所有学生提供基本相同的接受国民基础教育的机会,又给不同职业取向的学生提供职业教育选择,并在国家资格框架制度下实现普职融通。我国义务教育后的学生分流政策本质上不同于英国的“双轨制”,我们今天主张加强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性,也非完全等同于美国的“综合中学”制度,而是基于国情尤其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需要,对已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地位与功能进行再认识,这是对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制度的新思考、新探索。不是否定中等职业教育存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而是通过重新认识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性,确立其在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不可动摇的地位,提高其社会地位,增强其吸引力,使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备受尊重的类型教育而非次等教育,进而实现职业教育公平。
为此,有必要对当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办学定位中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调整。一方面要继续坚持中等职业教育为地方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使命与担当,这也是国家全面乡村振兴战略中,中等职业教育服务于乡村人才振兴的特殊使命,即为乡村振兴培养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等乡村人才;另一方面,要做好为职业高等教育培养有扎实人文社科基础并初步了解技术科学基础知识的人才,为学生掌握高阶技术奠定基础,弥补国家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短板。
要实现上述目标,中等职业学校在继续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双师型”教师队伍构建、实践实训基地建设的同时,应该加强学生语文、数学、外语等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训练,加强技术科学基本知识的学习,而不仅仅是让学生学习某种技术或技能,以免影响学生终身学习能力的形成,降低其社会流动的竞争力。
确立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性地位,其核心是要明确中等职业教育在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坚定不移地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其要义是要进一步明确中等职业教育的双重使命,彰显其作为基础教育阶段的本体价值,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实现职业教育公平。
(作者:陈鹏,系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