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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1年04月16日 星期五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医药法执法检查组在福建开展执法检查

    作者:本报记者 刘华东 《光明日报》( 2021年04月16日 03版)

        本报厦门4月15日电(记者刘华东)4月11日至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福建开展中医药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在率队检查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实施好中医药法,推动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1日以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福建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中医药法的情况汇报,先后来到福州、泉州、漳州、厦门等地,实地走访中医药经营场馆、中医药大学、中医院、中医药企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并与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老专家等座谈,听取他们对贯彻实施中医药法的有关意见建议。

        张春贤对福建省在贯彻中医药法、推进中医药发展方面的经验做法给予肯定。他指出,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凝聚着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实践经验和博大智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医药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开展中医药法执法检查,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高度重视和对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高度关注。

        张春贤强调,要深入贯彻实施中医药法,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医药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注重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支持形成良好发展氛围,将传统中医药不断发扬光大。要遵循中医药内在发展规律,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管理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看上好中医、吃上好中药”的愿望,特别是发挥好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独特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压紧压实政府责任,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解决瓶颈制约,着力推动法律制度有效落实,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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