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政场】
党的十九大以来,城市基层治理的热度持续攀升,尤其是在探索共建共治共享新机制方面的改革层出不穷,全国各地涌现出了很多典型案例。深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既面临基层治理旧问题,又要应对伴随改革开放而来的人口流动、个体解放和组织多元等新挑战新问题。
从组织层面看,改革开放浪潮中深圳经历了三种同时发生且势不可当的转型:政府组织自身的转型,政府与其他组织关系的转型,各类组织彼此之间关系的转型。这三种转型体现的是双重关系:第一重是纵向的,政府组织自身的转型主要涉及政府权力体系;第二重是横向的,是政府与他者,以及他者彼此之间的关系。在个体与组织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的情况下,双重关系表现出持续不断的张力,给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带来新挑战。政府需要在双重关系的张力中寻求均衡,既要激发活力又要维持秩序,充分发挥各主体的积极性,从而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可以说深圳作为先行示范区,示范的就是如何在双重关系的相互作用中形成整体性、系统化、集成性的治理体制机制,解决当前基层治理领域碎片化、运动式反应等难题,有效应对新时代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
深圳龙岗龙岭社区、坪山区、龙华北站社区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这几年深圳市以党建引领为核心,找准矛盾纠纷的交汇点和组织体系的薄弱点,以系统思维抓源头治理,搭建多样化、多层次、多维度的基层治理参与平台和载体,创新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的改革探索。三个典型案例在精细化、智能化上下足功夫,发挥了深圳信息产业优势,推动了城市基层治理手段和模式的创新,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更人性。尤其值得称道的是,龙岭社区基层治理融合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区治理,促进资源在社区内流转,构建了“商业+公益+环保”的共赢模式;坪山区以科技为支撑打造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和诉求受理平台,体现了科学化和标准化;龙华北站社区区分了基层社区治理中的“大事”“小事”和“私事”,形成党委主导、基层协商、互帮互助的共商共议机制,社会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
深圳在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建设方面有很多首创性,起到了先行示范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与此同时,也展现出当前基层治理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应该说,城市基层治理走到今天,是时候摆脱粗放式生长和简单模仿学习的阶段了,我们需要放慢脚步思考一下城市基层治理的成本和可持续性问题。总体而言,我们目前取得的治理成效很多是依靠基层党员干部的超负荷工作和各类资源的大量投入取得的,如果照此下去,显然是不经济、难持续的。需要我们放慢脚步细思量的问题主要有如下四个方面。
首先,基层治理治什么以及各主体的权责。目前基层治理就是个筐,任何内容都可以往里装,导致治理目标模糊,基层疲于反应。也要注意,党委领导如何体现且又要防止演变为“党委干、其他看/赞”;如何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形成多元主体的内嵌合作机制,而不是运动式、竞赛式、表彰式的治理秀场。“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依法厘清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基层治理不能成为额外的负担,应该是提升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的保障。
其次,服务精细化的辩证视角。基层治理提倡服务精细化,但是精细化到什么程度?个人的兴趣爱好也需要动用公共资源提供精细化服务吗?大而全的精细化服务提供是否必要?基层治理中的短板问题与发展问题需要区分。政府需要解决的是短板问题、兜底问题,而不是发展问题和个性化问题,后者可以交由市场化和社会化去运作,不一定非要政府投入大量的公共资源去解决。否则,基层公务人员疲于应对各种各样的需求,反而挤占了解决短板、兜底问题的时间和精力。
再次,警惕基层治理中的政策冗余现象。在很多地方调研时发现,基层治理的成绩会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文件来展现,一个基层治理创新能配套制定几十份文件。这些文件是否都必要?成效应当由老百姓说了算。
最后,数字与人文的融合问题。基层治理中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使得更加智慧化的同时,也存在着人文关怀缺失和技术“歧视”现象。技术治理如果能更有益处的话,它的价值是体现在如何把管理型信息转化为决策型信息。对当前盛行的智慧城市建设需谨慎待之,避免导致普通人被数字浪潮裹挟造成新的扭曲,至少要避免理性设计的、人为的技术应用所带来的风险。
总之,基层治理通过共建共治共享新机制的构建,培育基层社会的自适应能力。自适应能力强的城市既能节约管理成本,又能提高公共决策的有效性。如何形成社会共识,是当前城市基层治理面临的最大挑战,如果能形成城市基层社会的自适应能力,将有利于和谐秩序的自我建构,也将有利于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
(作者:马卫红,系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公共管理系教授)